今天小編分享的社會經驗:到齡不續聘?處理結果來了!,歡迎閲讀。
9 月 4 日,陝西省旬陽市聯合調查組發布情況通報。近日,旬陽市人民醫院 " 到齡不續聘 " 引發媒體和網民關注,旬陽市迅速成立聯合調查組進行全面調查處理,現将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經調查,2017 年旬陽市人民醫院制定《聘用人員管理辦法》,依據該辦法 " 除從事臨床醫療崗位,其他各崗位聘用人員男性滿 50 周歲,女性滿 44 周歲不再續聘 " 規定,解除聘用人員 19 人,其中 2022 年以前解聘 15 人,2023 年解聘 4 人,存在未依法與符合條件的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及經濟補償金計算方式不符合法律規定等問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二款(一)(三)項、第三十九條、第四十七條、第八十七條規定。市人社局于 9 月 1 日向旬陽市人民醫院送達《勞動保障監察限期改正指令書》,責令其 15 日内修訂《聘用人員管理辦法》,經主管局審定後執行。市聯合調查組責令市人民醫院與被解聘人員充分協商、依法予以賠償。目前,經雙方協商,旬陽市人民醫院已向 19 名被解聘人員支付經濟補償标準的二倍賠償金。
旬陽市将對企事業用人部門加強監管,進一步規範用人部門人事管理制度,切實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
" 男 55 歲女 44 歲不續聘 " 本質仍是就業歧視
近日,陝西一家公立醫院規定 " 男 55 歲女 44 歲不續聘 " 的消息衝上熱搜。據多家媒體報道,該醫院将不續聘年齡寫入醫院檔案。檔案規定,編外人員中已取得中級職稱的執業醫師、特殊緊缺崗位的聘用人員,男性滿 60 周歲,女性滿 50 周歲不再續聘;其他各崗位聘用人員男性滿 55 周歲,女性滿 44 周歲不再續聘。截至目前,該家醫院以上述檔案為由共辭退了 12 人,都是年滿 44 歲、在醫院工作多年的女性。當地人社局表示将立即介入調查,相關調查結果及時向社會公開。
臨床經驗是判斷醫護人員職業技能和水平的重要因素之一,四五十歲正是醫護人員的職業黃金年齡,如今,該醫院僅以年齡為限将他們排除在續聘人員之外,人為營造出 "44 歲危機 " 現象,在社會廣泛呼籲就業公平的大背景下,令人費解。
我國就業促進法規定,各級人民政府創造公平就業的環境,消除就業歧視,制定政策并采取措施對就業困難人員給予扶持和援助。勞動法、勞動合同法也規定,婦女享有與男子平等的就業權利。此外,相關判例也将一些用人部門以年齡、地網域、學歷等作為招聘條件的行為,明确為違反公平就業的行為。以年齡作為續聘條件,不與職工續籤勞動合同,顯然違反了相關法律規定。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的意見》提出,堅持促進企業發展、維護職工權益,最大限度增加勞動關系和諧因素,最大限度減少不和諧因素,促進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涉事醫院以年齡為限,将相關人員排除在續籤勞動合同範圍之外,不僅不利于和諧勞動關系的構建,也忽視了企業社會責任。
進一步而言,将年齡作為聘用的 " 硬杠杠 " 屬于濫用用工自主權的行為。用工自主權的行使,應以法律法規和合法有效的企業規章制度為基礎,用人部門的内部規章制度不能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續籤勞動合同是職工的法定權利,只要職工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有續籤的意願,用人部門不能 " 任性 " 拒絕。以年齡為限選擇性地續聘職工,事實上剝奪了職工的就業選擇權,導致職工的平等就業權無法得到保障。
時下,一些用人部門囿于編制的制約,以勞務派遣的方式聘用職工,對在編職工與編外人員采取不同的管理方式。即便是勞務派遣人員,是否續聘也應該按照法律規定和協定約定,盡可能地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況且,勞務派遣只是一種用工方式,勞務派遣人員也不是 " 二等職工 "。因此,勞務派遣不應成為用人部門選擇職工的 " 紅線 ",更不能成為規避法律義務和社會責任的 " 擋箭牌 "。
以年齡為限決定是否續聘職工,是就業歧視在勞動合同履行過程中的一種變異。發生這樣的現象,説明一些用人部門法律意識不強、社會責任意識淡漠,有關方面對勞動用工監督不到位,同時,一些行業、領網域在勞動管理方面存在一些不合理的規定。防範該類現象的發生,一方面要改革一些不合理的用工制度,給用人部門的勞動管理 " 松綁 ";另一方面,有關方面應強化用人部門的法律意識、合規意識,加大勞動領網域違法違規行為的治理,糾正用人部門的違法違規行為,警示和督促用人部門謹慎用權。同時,工會應及時啓動維權聯動機制,加強對勞動者的法律援助。
保障勞動者安心勞動、體面勞動,雖任重道遠,但必須上下求索、久久為功。(郭振綱)
來源:旬陽市人民政府網站,工人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