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互聯網經驗:揚子新材:收到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歡迎閲讀。
36 氪獲悉,揚子新材公告稱,公司收到中國證監會出具的《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經查明,揚子新材構成信息披露重大遺漏和虛假記載行為。揚子新材第二大股東、時任總經理胡衞林等人是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證監會拟決定:對揚子新材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 450 萬元罰款;對胡衞林給予警告,并處以 500 萬元罰款等。胡衞林作為揚子新材總經理,組織、實施占用上市公司資金等違法行為,涉案時間長、涉及金額大,情節較為嚴重,證監會拟決定:對胡衞林采取 10 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