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教育經驗:員工發微信請病假被辭退,無良公司拒發2萬年終獎,路遇“活雷鋒”出手,老板立即服軟!,歡迎閲讀。
大劉在崗位上發起高燒,就向老板請假休息一天。小老板平時對員工就很苛刻,剛給員工開了節後 " 收心會 ",大劉就要請假,這不是給他上眼藥、唱對台戲嗎?
本來老板不批假,部門經理看大劉實在很難受,好説歹説央求老板,才勉強批了一天假。大劉回到出租房,躺在冰冷的地下室,内心一片凄涼。成年男人發燒,所有關節都酸疼,根本起不來身。
大劉睡了一天,第二天實在爬不起來,就給老板發了微信,要求續一天假。老板根本不回微信。第三天,大劉病情加重,又發微信續一天假。老板只回了一句話:你不用來了,可以躺到地老天荒了。
大劉一聽就急眼了,生場大病,不但沒有安慰,還被辭退了。大劉掙扎着來到公司,老板不耐煩地説:我沒有準假,你故意跟我作對,曠工三天給予辭退,你現在就去辦手續吧。大劉心灰意冷,到哪裏不是打工啊,既然這樣,先把去年的年終獎發給我吧。
老板冷笑一聲,年終獎下個月才發,你現在就走人,有個屁年終獎啊。大劉太虛弱了,吵不過老板。老板拿出公司規定:辭退和辭職都要罰沒年終獎。财務給大劉支了半個月工資,就讓保安把大劉推出去了。
大劉回去的時候,正好路過一個 " 學雷鋒 " 法律咨詢展台,就把遭遇傾訴了一番。有一位女律師義憤填膺:你的年終獎本來就是合同工資一部分,這個無良老板,用鋼筆篡改了合同條款,單方面把約定工資 30% 拿出來浮動,作為年終獎于次年四月發放。還説什麼年終獎可給可不給,純屬偷換概念。
這位好心女律師幫助大劉寫了一個申訴材料,交給了當地保障局和勞動部門,他們也認為大劉的年終獎确實就是合同工資一部分,責令老板立即全額支付給大劉。小老板仗着自己是地頭蛇,以公司賬上沒錢為由拒不執行,心想你們鬧騰幾天就不了了之了。
大劉命好,遇到了 " 活雷鋒 "。這位女律師當即向法院提供了材料,證實小老板賬上資金充裕,故意拒不支付員工勞動報酬,提請以 " 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 " 追究小老板的刑事責任。
小老板悄悄托人打聽了法院,得知真的有可能被判刑并處罰金,當時就服軟了,趕緊讓會計提着 2 萬多元現金,給大劉送上門來,還買了一個果籃表示慰問。早知今日,何必當初!
PS:這則小故事,是某省剛剛發布的勞資糾紛十大典型案例之一。一些無良小老板,欺負打工族法律知識不足,把勞動合同中約定的工資報酬,拿出一部分進行所謂的績效浮動,甚至作為年終獎延遲發放,員工辭職跳槽就扣發,獲取不正當利益。多一事兒不如少一事兒,許多員工只能吃啞巴虧。這個案例告訴我們,天下還是好人多,要勇于保衞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