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互聯網經驗:财政部發布進一步支持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户發展有關税費政策,歡迎閲讀。
财政部發布關于進一步支持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户發展有關税費政策的公告,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對個體工商户年應納税所得額不超過 200 萬元的部分,減半征收個人所得税。個體工商户在享受現行其他個人所得税優惠政策的基礎上,可疊加享受本條優惠政策。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對增值税小規模納税人、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户減半征收資源税(不含水資源税)、城市維護建設税、房產税、城鎮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對小型微利企業減按 25% 計算應納税所得額,按 20% 的税率繳納企業所得税政策,延續執行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