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财經經驗:零容忍下,證監會除夕加班監管!查違規炒股人員,罰欺詐發行企業,歡迎閲讀。
财聯社 2 月 9 日訊(記者 林堅)在注冊制改革不斷進入深水區的過程中,提升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質量、加強投資者權益保護、強化監管執法尤為重要。2 月 9 日,證監會最新披露了兩則行政處罰案件,各具典型性。
一個是新《證券法》實施以來,發行人在提交申報材料後、未獲注冊前,證監會查辦的首例欺詐發行案件。近日,證監會對上海思爾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上海國微思爾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申請科創板首發上市過程中欺詐發行違法行為作出行政處罰。
證監會依法決定:對思爾芯處以 400 萬元罰款;對時任思爾芯董事長黃學良,時任思爾芯董事、首席執行官、總經理 Toshio Nakama 分别處以 300 萬元罰款;對時任思爾芯董事、資深副總裁林铠鵬,時任思爾芯董事、資深副總裁、董事會秘書熊世坤分别處以 200 萬元罰款;對時任思爾芯首席财務官黎雄應處以 150 萬元罰款;對時任思爾芯監事會主席楊錄處以 100 萬元罰款。
另一個是對多名證券從業人員違規炒股行為高舉高打。近日,證監會組織稽查執法、日常監管力量集中查辦了招商證券多名從業人員買賣股票等違法違規行為,共對 63 人作出行政處罰,合計罰沒 8173 萬元;對 1 人作出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将 1 人涉嫌内幕交易行為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對 46 人采取行政監管措施,其中拟對 3 人采取認定為不适當人選,對 5 人采取監管談話、38 人采取出具警示函。
值得一提的是,證監會還對負有從業人員管理責任的招商證券,采取責令增加合規檢查次數的行政監管措施,對公司董事長采取出具警示函、2 名時任合規總監采取監管談話的行政監管措施,并督促招商證券啓動内部問責,約談相關違規人員,落實問責全覆蓋。
其中,招商證券時任總裁熊劍濤被采取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在禁入期間内 , 除不得繼續在原機構從事證券業務、證券服務業務或者擔任原證券發行人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職務外 , 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機構中從事證券業務、證券服務業務或者擔任其他證券發行人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職務。據了解,熊建濤對各賬户交易決策的比例劃分 , 認定其交易股票總成交金額 5.19 億元,盈利 3357 萬元,
圖為深圳證監局今年 1 月對招商證券開具的罰單
招商證券方面告訴記者,上述涉事員工的違法違規行為集中在 2021 年以前,且采取化名持有的方式,反映出公司過往在日常教育上仍不到位,管理制度尚有缺失,監察問責不夠有力。對此,公司深刻吸取教訓,堅決徹底整改。記者也了解到,近兩年,招商證券以 " 零容忍 " 的态度,針對員工違規買賣股票的 " 頑瘴痼疾 ",采取了一系列嚴格管理措施。
招商證券還表示,公司将繼續堅持 " 零容忍 " 原則,以案為戒,警鍾長鳴,加強員工思想教育,樹牢誠實守信、依法合規的文化理念,築牢事前事中事後一體化的内控體系,堅決遏制從業人員違規買賣股票行為的發生。
針對上述情況,國浩律師事務所合夥人黃江東告訴記者,市場參與主體規範行事、投資者利益保護、資本市場秩序維護都離不開有效的行政監管。近年來,在 " 建制度、不幹預、零容忍 " 九字方針的指引下,證券監管執法呈現出強監管、嚴監管、精準監管的特點。監管執法的力度、頻次,監管規則更新的速度、幅度,都達到了空前狀态。
存在欺詐發行行為,公司及個人共罰款 1650 萬元
2023 年是我國全面實行股票發行注冊制的元年。證券監管部門對嚴重影響證券市場健康發展的違法行為,始終貫徹 " 零容忍 " 理念懲治證券違法犯罪,并進一步落實稽查執法 " 長牙帶刺 "" 有棱有角 " 的監管要求。其中,實行注冊制絕不意味着放松質量要求,在把選擇權交給市場,強化市場約束的同時,審核把關和法治約束也将更加嚴格。
記者了解到,思爾芯于 2021 年 8 月提交科創板首發上市申請。作為首發信息披露質量抽查企業,證監會于 2021 年 12 月對其實施現場檢查,發現公司涉嫌存在虛增收入等違法違規事項。2022 年 7 月,思爾芯撤回發行上市申請。證監會對其涉嫌欺詐發行行為進行了立案調查和審理。
經查,思爾芯在公告的證券發行檔案中編造重大虛假内容,其《招股説明書》第六節 " 業務與技術 "、第八節 " 财務會計信息與管理層分析 " 涉及财務數據存在虛假記載,2020 年虛增營業收入合計 1,536.72 萬元,占當年度營業收入的 11.55%,虛增利潤總額合計 1,246.17 萬元,占當年度利潤總額的 118.48%。
記者注意到,證監會始終對欺詐發行行為予以全方位 " 零容忍 " 打擊,堅決阻斷發行上市 " 帶病闖關 ",從源頭上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一是強化立體化追責,讓造假者 " 傾家蕩產、牢底坐穿 "。如科創板上市公司澤達易盛、紫晶存儲的 IPO 發行檔案存在重大财務造假,證監會分别對兩家公司及責任人處以 14250 萬元、9071 萬元罰款,公安機關對十餘名責任人員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投資者獲得超過 13 億元民事賠償。
二是貫徹 " 申報即擔責 " 理念," 一查就撤 " 休想 " 一走了之 "。嚴肅查處 5 起在發行申報階段報送虛假财務數據的案件,對藍山科技、思爾芯兩家公司及其責任人,證監會分别處以 1300 萬元、1150 萬元罰款。
三是堅持全覆蓋打擊,涵蓋申報、注冊、發行等重點環節,涉及主機板、科創板、創業板、北交所等重點板塊。如思創醫惠、起步股份披露虛假年度報告并使用虛假财務數據欺詐發行可轉債,證監會分别對兩家公司及責任人處以 9970 萬元、7700 萬元罰款。
證監會進一步加大對欺詐發行、财務造假等信息披露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數據顯示,近三年監管部門共辦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違法案件 397 件,同比增長近 20%,作出行政處罰 523 件,涉及 1932 名相關責任人,對 168 人采取市場禁入措施,向公安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 116 件。
市場人士據此談到,針對欺詐發行、财務造假等嚴重違法行為,應持續優化和完善證券執法司法體制機制,通過加強全方位追責,嚴厲懲處 " 首惡 " 和 " 幫兇 ",使違法者遭受 " 人财兩空 " 的懲處,提升監管震懾力,确保監管執法 " 長牙帶刺 ",維護市場公平性,提振投資者信心。
建立 " 不敢、不能、不想 " 違規炒股的長效機制
可以看到,證券從業人員不得買賣股票是《證券法》的基本要求。近年來,證監會嚴厲打擊證券從業人員違規買賣股票行為,尤其是依托刑事追責、行政處罰、行政監管措施、内部問責進行立體化懲戒。數據顯示,2019 年至 2023 年,監管部門共查辦 67 起從業人員違法炒股案件,對 139 人作出行政處罰,着力構築 " 不敢、不能、不想 " 違規炒股的長效機制。
對于本次處罰,招商證券稱,為落實法規及公司制度禁止從業人員買賣股票的要求,公司已自新員工入司教育開始,要求全體從業人員不得違規開立證券賬户買賣股票,日常也通過證券賬户監測、稽核審計加強管控。
一是警鍾長鳴。在每年的公司年會、中期工作會、全員教育警示大會上均将違規買賣股票作為警示重點;組織公司董監高人員專題學習 " 兩辦 "《關于依法從嚴打擊證券違法活動的意見》;針對重點部門和崗位加大宣教力度,并将遵規守紀作為新提拔幹部任前談話的必談内容。
二是完善制度。修訂《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證券從業人員證券投資行為管理制度》,對實踐中存在模糊理解、容易被忽略的違規證券交易行為予以細化,使員工更清晰了解法規的界線、紅線;明确員工個人的主體責任、所在部門的管理責任以及内控部門的監督責任,層層傳導壓力;細化五大類問責情形,對違規從事證券交易的員工原則上解除勞動合同,彰顯 " 零容忍 " 決心。
三是技術防控。對員工手機登錄證券賬户、員工證券交易行為實現動态監測全覆蓋,并着重加強對關鍵敏感崗位工作人員的管控。
四是監察稽核。采取高精度 IP 歸屬數據稽查等方法,将員工個人投資行為納入稽核審計常态化必查範疇;2022 年、2023 年連續兩年開展員工違規買賣證券行為專項整治。
與此同時,據記者了解,證監會下一步将堅持系統思維、舉一反三,持續強化機構監管、行為監管、功能監管、穿透式監管、持續監管,協同行業協會持續深入開展以下工作:
一是完善制度機制。制定依法從嚴打擊證券從業人員違規炒股行為的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壓實機構主體責任,督促證券公司強化内部監測、自查自糾及問責機制,落實全員合規管理,實現對各分支機構及從業人員的一體化垂直管理,各證監局将開展專項現場檢查。完善從業人員投資行為管理規則,督促機構健全投資申報、審查、監控、懲戒等内控制度,完善投資行為管理機制,進一步堵塞證券從業人員監管制度及執行中的漏洞。
二是強化監管執法。對違規行為 " 露頭就打 ",對管控不力的機構從嚴問責,對違規人員強化立體化懲戒體系,構建 " 一處違規、處處受限 " 的懲戒機制,加強違規行為的通報警示,開展專項治理行動。
三是持續淨化行業生态。堅持 " 兩個結合 ",深入開展行業文化建設綜合治理,督促機構切實做到 " 不逾越底線、不唯利是圖、不急功近利、不脱實向虛、不胡作非為 ",堅持誠實守信、以義取利、穩健審慎、守正創新、依法合規。完善從業人員執業行為基本規範和操守準則,建立健全從業人員分類名單制度和執業聲譽管理機制,加快形成從業人員管理 " 嚴 " 的氛圍。
綜合施策加強監管,證監會表态四方面着手進行
2024 年 1 月 19 日,證監會舉行新聞發布會,系統介紹我國注冊制改革和資本市場法治建設的具體情況以及後續的計劃和安排,可以預見強化監管執法、持續完善法律制度将是今後較長時間的重點工作。
整體來看,打擊欺詐發行、财務造假行為是一項系統性工程。證監會此前表态,将從提高發現能力、完善工作機制、強化責任追究、突出打防結合等方面綜合施策,不斷鏟除造假滋生土壤,切實維護市場誠信基礎,保障投資者合法權益。具體來看,下一步将從四個方面着手進行工作。
首先,完善線索發現機制,綜合運用現場檢查、年報監管、輿情監測等多元化線索發現渠道,加大對涉嫌欺詐發行、财務造假問題線索的排查力度,堅持露頭就打、打早打小,更好地保護投資者的權益。
其次,對相關違法案件從重從快予以處罰,既要用足用好行政處罰的 " 财產罰 "" 資格罰 ",又要加強與公安機關的銜接配合,對涉嫌刑事犯罪的公司和個人一律移送追究刑事責任。同時,繼續推動健全民事賠償機制,對投資者進行實實在在的補償。
三是堅持 " 一案多查 ",全面排查涉案相關中介機構,對違法性質惡劣、情節嚴重的中介機構加大懲戒力度,督促其履行好 " 看門人 " 職責。
不僅如此,注重懲防并舉,推動建立多部門聯合防範打擊财務造假的常态化工作機制,強化規範運作正向引導,實現标本兼治目标。
(财聯社記者 林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