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科技經驗:Manus或面臨備案監管問題,不排除随Monica“出口轉内銷”,歡迎閲讀。
文 | 三言 Pro,作者 | Doraemon
關于前幾天突然爆火的 Manus,筆者又有了新發現。
前兩天,在《" 刷屏 " 的 Manus:真炸裂,還是真營銷?》一文中,筆者曾疑惑 Manus 作為一款純中國團隊打造的產品,最開始官網頁面卻是純英文;注冊賬号和聯系公司團隊的方式都是海外社交平台。
而如今,這個問題的答案可能被筆者找到:即 Manus 尚未通過國内備案,產品壓根無法在中國市場運營。
Manus 其實可以説是一款 " 套殼 " 產品。
Manus:" 套殼 "AI 產品,使用了國外大模型 Claude
Manus 突然刷屏後,其背後團隊很快也浮出水面。
Manus 的開發團隊是 Monica.im,創始人名叫肖弘,是連續創業者。2023 年,肖弘團隊開發了 AI 浏覽器插件助手 Monica;而在更早之前,肖弘還開發過兩款企業微信 Saas 工具 " 微伴助手 " 和 " 壹伴助手 "。
Monica 提供 GPT-4o、Claude 3.5、OpenAI o1 等系列模型服務。
實際上,肖弘的團隊自己并不研發大模型,而是基于大模型開發應用。通俗來説,就是 " 套殼 " 產品。
Manus 同樣如此,其是通過多模型動态調用提升綜合能力。根據參加了 Manus 團隊小型溝通會的自媒體透露,肖弘團隊稱 Manus 是對 Claude 和 Qwen 進行額外後訓練,單任務運行成本約 2 美元。
説白了,Manus 是 AI 應用層的產品。根據甲子光年報道,肖弘認為," 套殼 " 到極致,既是技術產品化,也是產品市場契合,最終都通往用户價值。
提供 AI 產品需要符合國内規定
了解了 Manus 產品本質,也就明白了其為何更多地面向海外用户—— Manus 使用的大模型未經備案。
根據此前網信辦、發改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信部、公安部和廣電總局發布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管理暫行辦法》(下稱 " 辦法 ")對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有明确規定:
第二條 利用生成式人工智能技術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内公眾提供生成文本、圖片、音頻、視頻等内容的服務(以下稱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适用本辦法。
國家對利用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從事新聞出版、影視制作、文藝創作等活動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行業組織、企業、教育和科研機構、公共文化機構、有關專業機構等研發、應用生成式人工智能技術,未向境内公眾提供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的,不适用本辦法的規定。
第七條 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提供者(以下稱提供者)應當依法開展預訓練、優化訓練等訓練數據處理活動,遵守以下規定:
(一)使用具有合法來源的數據和基礎模型;
(二)涉及知識產權的,不得侵害他人依法享有的知識產權;
(三)涉及個人信息的,應當取得個人同意或者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采取有效措施提高訓練數據質量,增強訓練數據的真實性、準确性、客觀性、多樣性;
(五)《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數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等法律、行政法規的其他有關規定和有關主管部門的相關監管要求。
第九條 提供者應當依法承擔網絡信息内容生產者責任,履行網絡信息安全義務。涉及個人信息的,依法承擔個人信息處理者責任,履行個人信息保護義務。
第十七條 提供具有輿論屬性或者社會動員能力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開展安全評估,并按照《互聯網信息服務算法推薦管理規定》履行算法備案和變更、注銷備案手續。
第二十條 對來源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向境内提供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本辦法規定的,國家網信部門應當通知有關機構采取技術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予以處置。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下列用語的含義是:
(一)生成式人工智能技術,是指具有文本、圖片、音頻、視頻等内容生成能力的模型及相關技術。
(二)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提供者,是指利用生成式人工智能技術提供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包括通過提供可編程接口等方式提供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的組織、個人。
(三)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使用者,是指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生成内容的組織、個人。
可見,Manus 屬于規定中的 " 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提供者 ",也應該遵循相關規定。
此外,筆者查閲網信辦公布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已備案信息》相關公示發現,肖弘團隊背後的幾家公司并未出現在備案名單中。
所以,Manus 如果采用未經備案的國外大模型產品,或其自身沒有備案,嚴格意義上來説在國内可能屬于違法違規的。
這也就解釋了為何 Manus 剛發布時,官網宣傳都是英文,注冊方式、聯系方式都是海外社媒平台。這可能也是其采用邀請碼機制、不完全開放,但又在國外社交平台像其他 AI 公司一樣發了個很正式的產品介紹視頻的原因。
Monica 因未備案國内無法使用,此前一大批套殼 GPT 應用被下架
實際上,肖弘團隊肯定是了解相關規定的,因為其之前開發的 Monica 插件也有類似遭遇。
2022 年,肖弘成立 " 蝴蝶效應 " 公司,推出 AI 浏覽器插件 Monica,也是面對海外市場。該插件集成了當前主流大模型,用户可以在浏覽器上與 Monica 随時随地聊天、翻譯、處理文案、作圖等。
2023 年,Monica 又收購了獨立開發者產品 ChatGPT for Google,進一步完善產品矩陣。目前,Monica 已積累用户 400 萬,ChatGPT for Google 用户數約 300 萬,總用户突破 700 萬。
在 AI Chrome 插件產品中用户範圍和體量以及功能廣度均屬于第一梯隊。
Monica 插件在國内也備受好評,很多自媒體都将其宣傳成 " 無敵的存在 "。因為用户可以簡單直接的通過該插件使用 GPT 等大模型。
不過,随着我國《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等相關規定出台,Monica 也随之在國内無法使用。
2023 年 7 月,蘋果商店就曾宣布對中國區大量提供 ChatGPT 服務的應用進行了集中下架。蘋果官方表示相關應用包含非法内容,深度合成技術提供者必須滿足在中國的運營許可要求,包括從工信部獲得許可證,而上述應用與 ChatGPT 相關,但并未取得許可證。
所以,有 Monica 的 " 前車之鑑 ",肖弘團隊做 Manus 自然不敢過分張揚。
Monica" 出口轉内銷 ":借 DeepSeek 上架國内應用商店,Manus 或借助國内大模型 " 進入國内 "
針對 Monica 面臨的監管問題,肖弘團隊也進行了針對性應對。
筆者注意到,在 iOS 商店以及安卓應用商城中,兩周前上架了 "Monica"App,開發者為北京蝴蝶效應科技有限公司。
根據該應用介紹,其接入了 Deepseek V3 和 R1 模型,可幫助用户創作文案、回答疑問、輔助編程等。
可以看出,Monica 為了合規進入國内,選擇使用經備案的大模型。
那麼,也可以猜測将來 Manus 或許也會走同樣路線,即采用經過備案的國内大模型為國内用户提供其 AI Agent 服務。
不容忽視的合規問題與輿論偏差
這裏不讨論 Manus" 套殼 " 問題,即使是套殼作為應用層產品,确實也有其積極意義。
但是,Manus 上線後一眾自媒體将其宣傳成 " 國貨之光 ",卻又完全忽略合規問題。
筆者了解到,肖弘團隊下 Manus 的官網以及 Monica 官網的 IP 都設在美國,即伺服器設在國外,所以 Manus 和 Monica 可以視作海外產品。
很多自媒體在宣傳介紹 Manus 時,又一味強調 " 中國團隊 "、" 全球首個通用 Agent"、各種 " 炸裂 "、各種 " 震驚 ",把大家情緒價值激發到高位,再結合邀請碼小範圍内測的方式,直接後果是出現 "10 萬元高價出售邀請碼 " 的離譜情況。
但輿論高潮後,卻又鮮有人冷靜下來關注 Manus 合規問題,畢竟再好的產品也得能夠落地讓更多人體驗到才有意義。
所以,不遠的未來 Manus 可能會 " 出口轉内銷 ",以合規姿态服務中國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