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社會經驗:丈夫手術結扎,一年後妻子懷孕!法院判了,歡迎閲讀。
丈夫做了結扎手術
一年後妻子竟再次懷孕!
夫妻倆一怒之下将醫院告上法庭!
近日,福建廈門市湖裏法院
發布了這樣一起案件
醫院是否需承擔侵權責任?
聽下雙方的説法
2019 年 12 月
黃某(化名)在廈門某醫院
進行輸精管結扎手術
花費 2000 多元
沒想到
2021 年年初黃某的妻子竟被查出懷孕
經過考慮
黃某的妻子實施了人工流產
黃某説
當時醫院只告訴他術後 3 個月内需要避孕,之後就不再需要了。現在出了這樣的意外,無疑給妻子和自己帶來了傷害,醫院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案件審理時,醫院解釋
黃某曾于 2020 年 5 月復查,當時報告顯示尚有精液留存。為此醫生明确告知黃某,還需要 3 至 6 個月、10 次左右射精後才能完全排淨。醫院還表示,為黃某實施的結扎手術有效率并非百分之百,術後兩年可能發生自然痊愈。
手術知情同意書是關鍵
盡管醫院認為
已經向黃某充分告知了
手術的相關風險和注意事項
但未能提供黃某籤字的知情同意書
湖裏法院經審理認為
醫院至少應該留存手術知情同意書備查,現有在案證據無法證明醫院已履行告知義務。因醫院未盡告知義務,黃某未采取避孕措施,導致配偶懷孕,進行人工流產,醫院侵害了黃某及其配偶的健康權,應承擔侵權責任。
最終
法院對黃某及其妻子的
醫療費、誤工費等損失進行了确認
最終判決醫院向黃某賠償 4947.68 元
向黃某的配偶賠償 9718.32 元
日前
該案由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
二審維持原判
判決現已生效
來源:廈門日報(xiamenriba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