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社會經驗:快快評丨球賽為領導制定特殊規則,合适嗎,歡迎閲讀。
多家媒體報道,近日,一份《省直機關第七屆運動會足球比賽規程》的通知引發網絡關注。該檔案中特别強調,凡是領導幹部一場比賽上場滿 15 分鍾的,可增加一次點球機會,且由領導幹部本人主罰。5 月 8 日,江西省直機關工會工委回應媒體記者,制定該規則的目的是希望領導幹部親自帶頭參加,起到示範引領作用,鼓勵更多的人積極參與,進而推動全民健身運動發展。
看來,制定一個特殊規則,不僅能關照到領導幹部,還能上升到全民健身的高度。問題是,這是足球運動,還是 " 讓 " 球運動?這麼玩下去,群眾心情不愉快怎麼辦?心情不愉快,全民健身不就打折扣了嗎?
值得一提的是,該規程中,還做出本次比賽不設越位、不允許鏟球的要求。這也體現了對領導幹部的特殊關愛。确實,萬一鏟球把領導給 " 鏟 " 傷了,任務誰來安排、工作誰來指揮?而不設越位,則給領導幹部提供了門前 " 站樁 "、他人喂球的便利。
但不管怎麼説,這些規定至少在表面上還有公平可言。可是,一方面接軌權威規則,一方面卻對領導幹部 " 網開一面 ",以領導上場換罰球權,這就自相矛盾了。中國足球協會《足球競賽規則》和國際足聯最新解釋,有 " 領導幹部上場 15 分鍾可罰點球 " 的規定嗎?今天不會有,以後也不會有。
有人説,這是民間業餘比賽,不必嚴格。此言差矣!雖説民間業餘比賽在相關要求上可以降低,例如在比賽時間、賽程上有所調整——事實上,許多業餘比賽就是這麼處理的,但反觀該比賽的架勢,不僅要求采用中國足球協會審定的《足球競賽規則》,更聲明執行國際足聯對規則的最新解釋,可謂不走 " 業餘路 ",直接堵死了特殊照顧的 " 後路 "。
另據報道,江西省足協一名官員稱,非專業足球賽主辦方可加入其他規則。此話看似有道理,實則立不住。規則的生命,在于一視同仁。一個為領導幹部留出 " 後門 " 的規則,是不嚴肅、不規範的。
領導幹部示範引領的方式方法多了去了,例如當個領隊行不行?當個裁判甚至 " 球童 " 行不行?非得讓領導幹部享受踢點球的快樂不可,也不是不可以,專門組建領導幹部隊,只射點球就可以。既要和群眾一起玩耍,又要占便宜,這就不好玩了。
一個部門的風氣,離不開領導幹部的引領,事涉集體事務,任何細節都要經得起推敲。否則,如果任由形式主義、馬屁文化抬頭,就會造成反面 " 示範 ",影響一個部門的作風建設。
現代快報首席評論員 戴之深
(編輯 王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