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社會經驗:學校要求家長同意“鞭罰”犯錯學生,别混淆了教育懲戒和體罰的邊界,歡迎閲讀。
潮新聞客户端 特約評論員 胡欣紅
" 就讀龍源實驗學校須知 " 帖文截圖。
近日,有網友曝光了廣東陽江龍源實驗學校的學生就讀須知,其中明确 " 對犯錯的學生适當使用鞭罰和罰站思過的懲戒方式,要求學生和家長籤字同意,否則另擇他校 ",相關規定引發熱議。
21 世紀的當下,竟然還有學校公然宣稱要對學生實施 " 鞭罰 "?消息甫一傳出,輿論為之譁然。該校對這項校規進行了備注,表示 " 鞭罰 " 主要是打手掌,一次不超過 10 下," 罰站思過 " 不超過 2 小時。
沒有懲戒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為了規範懲戒權,教育部發布了《中小學教育懲戒規則 ( 試行 ) 》,明确規定," 教師在教育教學管理、實施教育懲戒過程中,不得有下列行為 : ( 一 ) 以擊打、刺扎等方式直接造成身體痛苦的體罰; ( 二 ) 超過正常限度的罰站、反復抄寫,強制做不适的動作或者姿勢,以及刻意孤立等間接傷害身體、心理的變相體罰 ……"
通常情況下,教師在課堂教學、日常管理中,對違規違紀情節較為輕微的學生,可以當場實施教育懲戒為一節課堂教學時間内的教室内站立。該校須知中罰站每次不超過兩小時,明顯 " 拔高 " 了标準,存在變相體罰的嫌疑。而 " 鞭罰 " 更是以一種擊打方式直接造成身體痛苦的體罰,即使家長同意也不能改變體罰行為的違法性,學校哪來的底氣?現在的老師,基本上已經沒有教鞭了,倘若真的要 " 鞭罰 ",是學校統一采購還是老師 " 私人定制 "?即便統一了規格," 鞭罰 " 的力度該如何控制也是一個不容忽視的問題,難道學校就不怕惹出事端?
該校 " 就讀須知 " 稱,現在中小學校普遍存在學生難教難管的現象,從而導致老師不敢也不想管教學生。為了規範管理,營造良好的校風、學風、班風,就必須從嚴治校,嚴格管理。學校出發點或許可以理解,但這種明顯違規的 " 土政策 " 是 " 規範管理 " 嗎?
令人感到意外的是,還有不少網友以 " 過來人 " 的身份支持學校的做法,説什麼 " 老師打手心,天經地義 ",認為沒有懲罰就沒有教育的力度。這種混淆教育懲戒和體罰的言論,在很多體罰事件被曝光後,都會有人以類似的論調為濫施懲罰的老師辯護,令人啼笑皆非。
毋庸否認,在相當長一段歷史時期内,教師用戒尺打學生都是天經地義的,很多 " 熊孩子 " 能夠改邪歸正,戒尺也确實發揮了一定的積極作用。但世易時移,在現代文明社會,教育懲戒絕不是 " 棍棒底下出孝子 "" 嚴師出高徒 " 之類以挫傷孩子的人格和尊嚴為代價的責罰。
據媒體報道,該校在當地辦學規模較大、學業表現較為突出。看來,該校應該是當地的 " 名校 ",這或許就是其敢于要求家長籤字的底氣所在。在全面推進依法治教、依法辦學、依法治校的當下,身為 " 名校 " 本應該做出表率,何以冒天下之大不韪,反其道而行之?這算哪門子 " 名校 "?值得警惕的是,現實中不乏有類似的學校,常常打着 " 為了孩子好 " 的旗号混淆視聽,忽悠乃至脅迫家長在某些 " 承諾書 " 上籤字,以此作為打壓學生的 " 尚方寶劍 "。教書育人的學校如此蠻幹,令人不恥。
教育是心靈的藝術,愛是教育的靈魂。無論怎麼解釋,都不能改變學校要求家長同意 " 鞭罰 " 犯錯學生的違法事實。落實教育懲戒權,重拾 " 戒尺 " 是為了更好地育人,學校應該探索科學合理的懲戒方式以達到教育學生的目的,教育主管部門也要及時糾偏,引導學校在法規限定的範圍内正确使用教育懲戒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