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社會經驗:離婚後總見不到孩子,男子起訴前妻:損害父子感情,歡迎閲讀。
現代快報訊(通訊員 葛娟 陳貝加 記者 嚴君臣)離婚後,孩子父親認為自己的探望權處處受阻,見孩子成了難題,遂起訴前妻要求每周接孩子過周末。5 月 30 日,南通通州法院未成年人權益司法保護新聞發布會上,該院發布了這起探望權糾紛。法院以孩子權益為中心,最終通過調解依法維護了父母雙方的共同親權。
王某與陳某于 2018 年 11 月離婚,約定兒子小陳随陳某共同生活,王某可正常探望。履行過程中,王某将陳某訴至法院,稱其每每探望兒子時,陳某以各種理由拒絕或制造阻礙,損害了父子間的感情,并要求此後每周五下午由其将孩子接回住處共度周末,周一上午再自行送孩子返校,寒暑假期間兒子由其與被告輪流撫養。
法官了解到,王某常年在外地工作,小陳日常的生活起居由陳某及其母親照料,考慮到小陳目前還在讀幼兒園,對日常照顧人員依賴性較高,王某要求每周将兒子接回過周末,顯然過于頻繁,會對小陳的生活起居、學習環境的穩定性產生一定的影響。
考慮到簡單機械判決并不利于解開 " 疙瘩 ",法官遂從探望權的行使應當以子女利益為重的角度展開溝通協調,最終促成雙方就探視問題達成一致:在小陳上學期間,王某每月可有兩個周日接回小陳一天;寒暑假期間,王某每月可與小陳度過兩個雙休。
除了探視權糾紛,當天的新聞發布會還發布了該院首份《家庭教育指導令》、女童跳舞受傷案等未成年人權益保護典型案例及審判白皮書。2022 年以來,通州法院将 " 未成年人權益最大化 " 的司法理念落實到每一起案件的審理中,共審結涉少刑事案件 26 件、民事案件 116 件,通過優化審判資源配置、加強家事糾紛聯動化解、積極參與平安法治校園建設等舉措,有效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為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編輯 張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