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财經經驗:新增公寓,被禁!,歡迎閲讀。
早在 2017 年,廣州就出台 "330" 新政要求,商辦類物業銷售對象應當是法人部門,不得作為居住使用,再次轉讓時,也應當轉讓給法人部門。直到 2024 年 1 月,才不再限定轉讓對象。
一線城市樓市,又曝新消息。
4 月 9 日,有傳言稱,廣州将在全市範圍内停止審批商務公寓等類住宅項目,而這一消息也很快得到了官方回應。
據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工作人員向相關媒體透露,該局日前确實發布過《關于停止審批商務公寓等類住宅項目的通知》。不過,該檔案為内部檔案,目前仍在進一步溝通和研究中,一切以後續官方發布為準。
根據網傳内容,為加強廣州市商業服務業用地及混合用地上建設的商業、辦公及新型產業類項目管理,嚴遏将上述項目變相改造為具備長期居住功能的商務公寓等 " 類住宅 " 建築的行為,切實發揮公共設施基本功能,維護健康有序的房地產市場秩序,現提出:
" 在全市範圍停止新的公寓等類住宅項目的規劃審批,編制土地出讓方案時不得出現有關公寓等類住宅的表述。已出讓且規劃審批通過的公寓等類住宅項目,可按原規定繼續辦理後續審批手續。"
與此同時,嚴格規劃許可審查審批。商業建設項目的平面功能标注不得出現 " 公寓 "" 卧室 "" 客廳 " 等住宅類功能描述;建築平面形體應規整,應采用公共走廊、公共衞生間方式布局,不得采用單元式或住宅套型設計形式等等。
這也意味着,廣州明令禁止新建公寓,但目前市面上已有的存量公寓項目不受影響。
此前,由于住宅市場限購嚴格,部分居住和投資需求轉至公寓,進一步推動了公寓市場的增長。但最近兩三年随着房地產行業的下行,公寓市場也不可避免地受到影響。
克而瑞數據顯示,2023 年廣州公寓成交 9647 套,是近五年來供求套數首個不足萬套的一年。庫存方面,截至 2024 年 3 月,廣州公寓庫存套數為 28155 套,去化周期為 31 個月。
另據廣州中原研究發展部數據,3 月廣州公寓市場供應減少,合計供應 304 套 1.37 萬㎡;全市成交 506 套合計 3.29 萬㎡,成交量同比下降 60%。
據悉,廣州公寓去化周期已有 10 個月保持在 30 個月以上。而該政策一旦出台,一方面将有利于公寓存量市場的去化;另一方面,或也将引導更多資金流向住宅等項目市場。
廣東省城規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員李宇嘉表示,廣州此舉是為了嚴肅土地用途管制和項目審批規劃。商務公寓等類住宅項目,土地用途是商辦,規劃按照商辦項目審批,但實際用途是住宅,違反了土地用途管制和項目審批規劃,導致本來用于實體產業和招商的空間,被發展成房地產,也導致脱實向虛的趨勢。
事實上,早在 2017 年,廣州就出台 "330" 新政要求,商辦類物業銷售對象應當是法人部門,不得作為居住使用,再次轉讓時,也應當轉讓給法人部門。直到 2024 年 1 月,才不再限定轉讓對象。
2017 年 3 月,北京也發布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商業、辦公類項目管理的公告》,宣布開發商的在建、在手商辦類項目,購買者不得将房屋作為居住使用,再次出售時應當出售給企事業部門、社會組織。
同年 5 月,上海在《關于開展商業辦公項目清理整頓工作的意見》中提到,停止審批公寓式辦公項目,并重新審核尚未上市銷售的項目;對已批未建的項目要重新審圖,發現違反規範和标準的,應依法予以撤銷調整。
2020 年 7 月,深圳也出台新政提出,全市範圍内(含深汕特别合作區)停止新的商務公寓項目的規劃審批和用地出讓方案審批,并鼓勵已批商務公寓項目轉為可售型人才房。
李宇嘉指出,目前已經誕生的商務公寓等類住宅項目,價格下跌幅度比住宅價格大很多,對不動產價格體系產生巨大的衝擊,去化難度較大,給投資者、開發商造成巨大損失,不利于招商引資,明确了不再審批新項目,對穩定存量價格有積極作用。
" 未來,不再有橫跨住宅、非住宅之間的商辦類,以後住宅就是 70 年產權的用地上建設,要按照生活需求配套公共設施。非住宅就是 40 或 50 年產權用地出讓建設的實體空間。"
合富輝煌廣州公司市場首席分析師馮佩雲也認為,廣州 " 停止審批商務公寓等類住宅項目 " 舉措,從市場影響來看,首先最直接的,就是後續新增公寓的體量肯定會明顯減少,有助公寓市場價格的平穩,大平層公寓產品受益可能會更加明顯。
同時,該政策也有望加快政府在中心區的土地收儲,以增加中心區的住宅用地供應,更好地對接改善型需求。
文 / 樂居财經 趙盼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