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分享的社会经验:女生拒买水果捞被骂事件,警方再回应!案件细节公布……,欢迎阅读。
据山西太原市公安局迎泽分局消息:
近日,太原警方通报了网传 " 水果捞纠纷 " 案件的调查处理结果,受到网友和舆论的高度关注。为有效提高案件处置透明度及依法执法公信度,警方现对此网络关切进行进一步回应。
事件回顾
据此前报道,8 月 7 日晚上,15 岁的常同学和朋友在太原柳巷夜市一家店铺购买水果捞,称重后商家说水果捞 2 斤半,共 47 元。当时常同学觉得水果捞的重量有问题,而且价格太贵,拒绝购买,没想到几名店方工作人员将她拦下不让走。无奈她向自己的父亲求救,父亲赶到后和对方发生了争吵,当时对方骂得非常难听。
现场视频显示,三名女子围着一名男子不断辱骂,有女子指着男子骂道 " 没钱就不要把你家孩子放出来,穷货,带这个小三录什么 ",另一名黑衣服女子则称 " 你把你那个小三带出来不要让吃 "。
8 月 10 日晚,太原市公安局迎泽分局就此事发布通报称,2023 年 8 月 7 日 20 时许,该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柳巷铜锣湾小吃街 , 一消费者与 " 水果捞 " 经营户发生纠纷。接警后,民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置。
经查,消费者常某宇因售价等问题与 " 水果捞 " 经营者刘变某及其亲属刘旭某、刘月某等 3 人发生争执。常某宇父亲常某明到达现场后,矛盾更新,相互辱骂,双方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刘月某处以拘留 5 日的行政处罚,对刘旭某、刘变某分别处以罚款 500 元和 300 元的行政处罚;对常某明处以罚款 500 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