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分享的社会经验:物业锁了乱停车辆,车主启动致损谁担责,欢迎阅读。
李某是常熟某小区的业主,2019 年的某天晚上,李某把汽车停在了非停车划线区網域。次日下午,李某发动该车准备离开,发现左前轮被锁,车辆受损,于是报了警。经了解,李某的车因为无序停放,被物业公司锁了,并非有人故意损毁。然而,双方因为汽车修理费用协商未果,闹上了法院。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近日,常熟市人民法院审结了此案。
事情发生后,物业公司认为自己很冤,业主随意将汽车停放在小区非停车划线区網域,影响了其他业主通行的便利,其他业主会对物业的服务提出质疑;如果车辆停放在消防通道上,也有很大的安全隐患,联系不上乱停车业主,只能采取锁车的方式。
案件审理中,李某申请对该车辆损失进行评估,法院委托公估公司进行公估,涉案小型普通客车受损后扣除残值的修理费合理金额为 7000 元。为此,李某支付评估费 3000 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物业公司作为案涉小区的物业管理者,有权对小区公共区網域进行维护管理,但应采取合法合理的方式,物业公司并不具有锁车的权力。物业公司在未通知李某的情况下将李某的车上锁,且未采取提醒措施,致使李某发动车辆起步行驶时导致车辆损坏,因此,物业公司存在过错,应对李某的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最终法院认定,李某的车损为 7000 元,另外,李某预交的 3000 元公估费,是为确定车辆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应由物业公司承担。物业公司不服上述判决,提出上诉。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提醒,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私家车数量急剧增加," 停车难 " 问题日益凸显。对此,物业服务企业应提高自身法治意识,运用科学、合法的管理手段有效管理好小区的秩序,提供优质的物业服务;业主也应自觉配合物业服务企业合理合法的管理,相互理解支持,共同创建良好和谐的小区生活居住环境。
一旦发生类似的违约或侵权行为时,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应及时固定证据,保存相关事实材料,进行协商处理,或向相关政府部门寻求帮助,当然也可通过诉讼方式维护自己合法权益,而不能私自采取过激甚至违法方式处理,以免盲目行事致使自己由受害人变为侵权人,也避免将小矛盾扩展成大麻烦。
通讯员 伍毅 蒋东英 现代快报 + 记者 徐晓安
(校对 李凯波 编辑 王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