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分享的电影经验:上映4天就被撤的「最佳影片」,我想说点内幕,欢迎阅读。
这个风波好像被人忘记了。
今年香港金像奖的最佳影片,颁给了《给十九岁的我》,这部纪录片花了近 10 年的时间,跟踪拍摄了六位女孩子的成长经历与个人故事。
然而导演张婉婷并未到场领奖,影片也早在获奖前匆忙下映了。
原因是纪录片拍摄的对象与创作者产生了巨大的分歧。
里面被记录的女学生接受采访,指责学校与制片漠视自己不愿公开上映的要求,并且在电影里还使用了一些通过偷拍而获得的素材与内容。
对于这样深度介入个人隐私的纪录片,创作的边界在哪里?
导演和拍摄对象应该建立什么样的契约?
对于这些问题,与其闭门造车。
不如听听专业人士的实践经验。
Sir 就这个问题专门请教了纪录片导演蒋能杰,他的作品包括《初三》《村小的孩子》《龙老》《加一》等。
今天这一篇,交给他来讲述纪录片背后的故事。
文 | 蒋能杰
Sir 电影独家专稿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张婉婷导演的纪录片《给十九岁的我》公映后被爆争议,纪录片道德伦理被质疑,有被拍摄的女生表明反对公开放映,上映没多久,很快下映了。
这事件曝出后,我也很关注,毕竟自己从事十几年的纪录片创作,不自觉让我警觉,反思和思考。纪录片道德伦理一直是行业关注和探讨的问题,也是从事这行业人士所面临的很现实的问题。
而金像委员与评审们为何又要不顾这些争议,坚持把 2023 年香港电影金像奖最高荣誉的最佳电影奖颁给《给十九岁的我》,他们评选的标准我不太多评论,或许他们有自己的独立性,不受外界的影响。
其实在《给十九岁的我》的纪录伦理争议爆发之前,香港电影评论学会已经宣布《给十九岁的我》获得本年度最佳电影。从影片的整体质量来讲,在行业已经是高度认可的,包括在争议爆发及片方撤映后,香港电影评论学会没有撤回此奖项。
我也常被网友私信咨询,问到关于肖像权和如何取得拍摄对象的信任的问题,一言两语又讲不清,借此机会,梳理一下我的创作经验,统一分享我的一些成功和失败的经验。希望对有此困惑的创作者同行一些启发,纯属个人经验分享,不一定都适用。
很多创作者拍亲近的人,容易取得信任,接地气,熟悉也方便记录,但也是有界限感的,拍摄者与纪录片的伦理自觉,这应该属于职业素养问题。
比如私人空间,拍摄对象的家里,未经同意肯定是不可以拍摄。再比如情感生活,拍摄对象谈恋爱,属前期拍摄,主角谈恋爱可以记录的,只要拍摄对象的双方同意,最后是否剪辑进去,就得考虑他们是否在一起,不在一起他们双方是否愿意把这段情感经历剪辑进去,如果剪辑进去,难免对他们以后的生活和感情有影响,拍摄对象和包括创作者得认真考虑和评估。
当然,这还有一个问题,得考虑影片播出的渠道和平台,如果是公映、网络发行,牵涉了商业行为,任何想看的人都可以看到,那就不得不慎重考虑。因为一旦签订发行合同,正式公开,这将是所有人来审视,包括不理智不理性的观众和网友,包括亲友以及同事同学,所有认识你拍摄对象的人。
△ 《给十九岁的我》剧照
我是 2009 年开始影像创作的,那会我的肖像权意识也不强,早期的作品也基本没签肖像授权书。我作品很多是学术放映、民间放映、高校放映,很少正式在院线和网络发行,没牵涉太多商业行为会好很多,后面我部分片子发行,平台方有要求拍摄对象签肖像授权书,就是为避免像《给十九岁的我》出现的情况,我也有去补签肖像授权书。
我早期作品基本是身边的亲友,以及村里的父老乡亲,他们都很信任我,拍摄也基本很配合我。片子虽然呈现很多问题,他们也是勇敢面对,没有回避。片子放映过程中,观众对我们的拍摄对象也有很多质疑和批评,有些我也反馈给他们,他们觉得都是这样,也没要求我要删减这部分内容。
比如家庭矛盾,他们也不太回避,包括前期的拍摄,他们觉得就是这样,可能乡村家庭矛盾、婆媳矛盾,太常见,村里人也知情,也就不用太刻意回避。但如果拍摄对象前期拍摄很在意这些,我就会规避这些,后期可以剪掉这部分内容,如果剪掉对你整个片子故事影响很大,那就得考虑是否继续跟拍。所以一个片子的前期拍摄,我都多拍人物,会有备选,顺利保证合同签订到期出片。
比如我有一部纪录片叫《加一》,很多观众质疑奶奶重男轻女,对孙女太暴力。我一般一部作品都先给拍摄对象看,他们觉得不合适的地方,我会慎重考虑,要不要删减,但很多还是很尊重我的作品,包括观众对这位奶奶的质疑和批评,我反馈给她,这位奶奶很直接回答就是,我们乡村教育孩子可能不像城里人那么文明,其实也是,传统的中国家庭,不那么善于爱的表达。她说她小孩我可能还打,孙子孙女我也就骂骂而已,没动手。
△ 《加一》海报
在乡村,父母不在家,家里的哥哥和姐姐,是要承担更多的责任,照顾弟弟妹妹,可能片中的主角是姐姐,很多人以为是重男轻女,其实要是哥哥,情况也差不多。
我就是哥哥,父母在广东务工多年,不在身边,我作为哥哥一样得照顾弟弟,要做很多家务活,哥哥没照顾好弟弟,自然要挨骂,其实跟男女没太大关系。回想我小时候也基本是打骂教育,我小时候可能乖一点,我弟弟比较调皮和叛逆,就挨打挨骂比我多很多。村里人很多看过这部片子,也并没有质疑和责怪这位奶奶教育方式不对,也没给这位主角带来太多负面和心理压力,虽然对于观众并不这么认为。不过,打小孩是不可以的,我认识的年轻人,包括现在乡村的老师,很少有打小孩,打学生的情况。
△ 加一在放牛、洗碗、洗衣服、照顾弟弟
我早期作品,很多是留守儿童题材,里面反映孩子跟父母隔阂,跟爷爷奶奶亲近,包括跟父母对孩子不了解,孩子跟父母也没啥感情,我们拍摄对象也很清楚这些情况,也不太回避。
我有部纪录片叫《村小的孩子》,当时做全国展映,去了很多高校,有次在广州的华南农业大学放映,我邀请了我留守儿童拍摄对象在附近务工的父母来看。看完片子后,这位父母很感动,说看到自己孩子这几年的成长和变化,也发现自己小孩很可爱的地方,更多了解孩子的生活习惯和想法,他们太多关注到他们的缺点,说我对他们孩子了解更多,说下次打电话回家,可能对孩子更有话聊。这对农民工父母正苦闷,平时孩子们接他们电话,都不知道说啥,也没话聊。
△ 《村小的孩子》
至于纪录片《矿、马、尘》能深入到矿井去拍矿工,也主要是因为我父亲,以及我父母的兄弟姐妹在开矿,很多民工和开矿的老板都是亲戚,他们对我很信任,要不很难深入。他们不会担心我去举报,如果是其他的矿井我是不敢去拍的,他们对拍摄也是很敏感的。片子公开时,当地矿区都关停好几年了,拍摄也有十年了,那些开矿差不多是十年前的事情,我也就选择网盘和线下小规模公开,其实网盘,在乡村很多人基本不用,可能影迷用得比较多,真正抵达到我们拍摄对象眼中,可能性也不大。
△ 《矿、马、尘》海报
最初拍摄这个矿工和尘肺病题材作品,是出于纪录片职业病,觉得我有这么一个难得机会,可以深入矿井拍摄,最开始我只是抱着积攒素材的想法,知道暂时几年是公开不了的。后面陆续跟拍了几年,很多人得了尘肺病,才聚焦尘肺病群体,挑选了一个尘肺病家庭跟拍记录,前期到后期成片,其实刚好历经十年。
所以像我们这样的独立影像,很少有拍摄脚本和文案,都是边跟拍边架构,边调整,边修改,甚至边剪辑的。这跟电视纪录片,专题片还是很不一样,跟剧情片更不一样,剧情片我少拍,成本太高,主要还是低成本纪录片创作,更能回归我的初心,更自由,更能用影像自由表达我的想法。
△ 跟拍的尘肺病人
剧情片是虚构的,我们制片人给演员支付片酬都有签订合同,上面有肖像授权书的内容。当然,像我创作的纪录片,大致的主题和方向是有的,要不前面拍摄太杂乱,后期剪辑也辛苦,太依赖剪辑剪一个好的故事来,还是很有难度。
还有一个,就是我们的作品主要呈现事实,不会太多评论和引导性的东西,解读交给观众。虽然我作品是有立场和态度的,但基本不会很直白直观地呈现给观众,能给观众带来思考和启发,引发讨论,我就很开心。
△ 《矿、马、尘》进入矿井拍摄片段
这可能乡村拍摄和在城里拍摄不一样,城里人对私人空间、私人生活,以及肖像权意识很强。好比城里不太熟悉的人,不会去探究人家私人生活,没太多时间和机会八卦,包括邻里之间也不会太多来往,这和乡村不一样。村里一般大小事,很快就传开了。
我早期的作品,也面临一些问题,虽然跟肖像权没太大的关联,就算签订了肖像权,这问题一样面临,一样要思考应该怎么处理。
分享两个例子,一个是我关注抗战老兵纪录片《龙老》,因为凤凰视频有投资,2016 年这个片子在凤凰视频有独家上线,得独家两年。片子的主角龙老已经去世了,片子传播到片子主角龙老的孙子那里,龙老的孙子也不是直接联系我,和我们共同认识的朋友那里表示不满,不满的是呈现他爷爷和他母亲的矛盾,其实就是公媳矛盾,他不太愿意让太多人知道。后面这个片子在凤凰视频独家一年后,也就下线了,至今也没视频网站上线,如果上线,这也是我需要面对的问题。当然,这个片子的片源网盘传播和私下传播还是有的,毕竟看到的人很有限。
还有一件事情就是我关注教育题材纪录片《初三》曾碰到过两个事情,一个就是我拍摄的主角是当时初三的女生,看到抖音关于这个片子的解说,她很不开心。这个视频传播量也比较广,抖音在乡村用的人也比较多,她很多亲友同学看到了,和她说的。
我找来看了,确实有过度解读这个女生当时所面临的困境,我不得不联系这个抖音博主,希望删除这个视频。我部分作品拍摄的是未成年人,他们和家人当时是同意拍摄和公开,但并不代表就永久。如果后面他们长大成人,不希望公开自己这些过往,我们一样会面临和《给十九岁的我》的问题,为什么片子发行我一般只签订两三年的合同,这样给自己一个主动权问题。
还是纪录片《初三》发生的事情,就是一个影视类的短视频博主借这个片子去质疑和批评当地教育制度,我们片子拍摄所在地的教育部门就不开心了,找到当时同意我拍摄的校长,校长再联系我,能不能删除这个视频。事后我联系博主,博主并没有回复,这事情也不了了之。
我作品很多是公益题材,欢迎解说和二创,这样也能更好地传播和发声,公益题材作品, 传播才能更好地发声,让更多人看见。但过度解读和质疑,确实也会给我带来一些麻烦,一般最好是授权一下, 我自己看一下二创的视频有没有事实上错误和过度解读,但这么操作的影视类自媒体不多。
△ 纪录片《初三》DVD 封面
以上主要聊到的是跟拍对象是亲友和信任的人,如果是陌生人,有信任的人介绍会好点,但信任你,还得需要多走近拍摄对象,需要投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也需要让对方感受到诚意。走进拍摄对象,放下架子,拍摄对象最开始是没责任和义务接受你的拍摄,人家拒绝你拍摄是人家的权力,你就应该放下你的设备,去沟通,沟通人家还是不同意,应该中止自己的拍摄。
当然,公众场合,属于公务员系统执法,实际上是为民服务,我认为是可以拍摄的,行使公民监督的权力,连公安部都发文过,警察公众执法,都可以拍摄的。很多新闻报道,包括港片里,警察执法逮捕犯罪嫌疑人为啥戴头袋,也是保护犯罪嫌疑人的肖像问题。
还有,纪录片创作,特别是导演和一线摄影师,亲和力是很重要,不应该有架子,放平姿态去多一些观察和了解,少固化自己,多思考如何拍摄,如何呈现故事,预判接下来的故事走向,当然纪录片有很多不确定性,这也是纪录片有意思的地方。
这很多属于前期调研工作,先不轻易提拍摄,最开始接触我都不带机器,确定是否是理想中的拍摄对象。没基本的了解和信任,一开始就提,对方拒绝,再继续就有难度。
跟拍摄对象的最初相处,除打消彼此顾虑,没把握的事情别轻易承诺,功利性很强的拍摄对象,还是得谨慎一点,因为你的拍摄,不一定能达到拍摄对象的期待,没有希望就没有失望,要不后续容易滋生矛盾。还有你的拍摄,可能影响拍摄主角的声誉、工资、待遇、工作等,你都得谨慎,要不你拍摄后,很可能你的拍摄对象不同意你公开,可能参展还可以,因为看到的人毕竟不多,主要以评委为主,哪怕是影展上的展映,也没多少观众。当然,影展播放了,一部分观众看了,一样容易剧透。
拍摄过程中,增进信任的同时,慢慢让拍摄对象习惯镜头,习惯有人记录,完全忽视摄影机的存在,这也是不可能的,有人和摄影机的存在,是客观存在。我拍片现场人尽量少,机器尽量小,少更换一线摄影师。平时尽量多地和被拍对象相处,收集信息,明确拍摄的关键时间点,故事发生时,得在现场,得敏锐地拿起机器,做好记录,如果不在,事后努力弥补。
△《矿、马、尘》中尘肺病主角赵品凤去世后采访其家属
不管拍摄对象是谁,主创应少一些俯视和仰视,多一些平视、多一点尊重,多一些同理心。拍摄对象有自己的正常生活和工作,努力不干扰。初次接触我的拍摄对象,我是相当谨慎和小心,同时又需要努力保证自己的拍摄。在信任慢慢增进的同时,来决定拍摄哪些内容,讲哪些话,问哪些问题。
比如隐私问题,没到一定信任程度,不要探究和拍摄人家隐私,还有可能让人家为难和难堪的问题和场景。为什么有些纪录片越到后面越精彩,因为越到后面,彼此越信任,越敞开心扉。当然,纪录片更多是记录和呈现,少一些说教的观点,多让观众去评判。
注意保护好拍摄对象,片子公开之前,得给被拍对象看一下,公开之后,可能带来哪些影响,提前做好预防和沟通,一起面对。还有,既然和拍摄对象处成朋友,那就得互帮互助,拍摄对象有困难,作为朋友,至少得力所能及给予帮助。我跟拍的拍摄对象很多是弱势群体,和贫困家庭,这些互帮互助尤为重要。
比如来拍我,采访我,沟通第一印象很重要,这人会有基本素养不,会自我介绍不,介绍不宜太多,也不能太少,来之前有没有做点功课。从最初的沟通和信息,来判断这人会尊重人不,会不会对我正常生活和工作有很多干扰。甚至判断,跟这人会聊得来不,三观冲突大不,如果聊不来,可能接下来彼此都不愉快。很简单,相处过程中,发现这人不值得信任,不尊重人,合作继续就有难度。
我拍纪录片挑合作机构和拍摄对象,很多是朋友,基于对朋友的信任和了解,三观一致,再深度合作拍片子,所以对于我,没基本信任和了解的人,很难有深度合作,因为接下来很多不确定性,拍个片子,整得很不愉快,独立电影又很难挣钱,没必要。
所以我近几年创作的关注心智障碍和性少数题材作品,都是跟好朋友的机构合作的,他们推荐大量的案例让我挑选,协助我拍摄,甚至片子主要拍摄几个人物的肖像权也给我搞定了。因为他们关系比较好,彼此信任,而且通过我们的合作拍摄相处,也比较认可我的团队,所以很顺利签订了肖像权授权书。
至于肖像权授权书,我们一般成片出来后,给我们拍摄对象看了成片才签订的,一开始只是口头同意,开始跟拍,要是一开始签订,我们担心拍摄对象有顾虑,担心我们拍摄的任何内容都可以公开,其实我不是这么操作。拍摄过程中,我也刻意跟他们讲,是可以剪掉的,所以成片完成,给他们看了,觉得没问题了再签订,这样,比较妥当。
以我关注性少数题材公益纪录片《彩虹邮轮》为例,这个片子开拍的半年,其实我们没找到啥拍摄对象,虽然我和我团队在他们圈子,社群活动里经常活动,也找机会给他们很多人说,有没有愿意分享自己故事,让更多人了解这个群体,少一些偏见和歧视。
这开拍前就告诉他们,我们是要公开的,让更多人看到和了解,作为公益影像,只有尽量多地抵达观众,才能发挥更大的价值,也就是让拍摄对象有知情权,他们接受拍摄就要考虑,以及评估片子公开后,会对自己和生活造成影响,不是只为参展和小规模放映。
因为有时片源一公开和泄露,传播量是很难控制的,特别很多人版权意识并不强,片源容易满天飞。纪录片《彩虹邮轮》刚开始拍摄半年,我努力在宣传和介绍我正在拍的片子,但是主动来找我们的人不多。当然,刚开始不多是很正常的,因为他们对我不太了解,也就不太信任,或许接触不太多,他们也在考虑,慢慢就多很多了,打开一些缺口,再朋友介绍朋友,慢慢就好很多了。
后面我们拍摄大概是十几个个体故事,最后挑进去大概八个人物故事剪辑进去,考虑到男女、年龄,以及性少数不同类别等不同因素,一般我们拍摄刚开始尽量多的拍摄人物,慢慢聚焦重点人物,拍摄过程中就得考虑是否合适公开,拍摄对象是否对公开有顾虑,以及是否对他们生活和工作有影响,这些都需要考虑,再决定是否继续跟拍和是否剪辑进去。
△ 《彩虹邮轮》中的几个拍摄对象
关于纪录片《彩虹邮轮》没剪辑进去的人物故事大概有这几方面的原因,人物故事有雷同,故事都差不多,都剪辑进去,意义不大,作品的故事和剪辑都得精炼。还有一个就是拍摄对象没有出柜,剪辑进去,公开放映,肯定对他们有影响,这些我都基本放弃了,也不用征求他们同意是否剪辑进去,明显不能剪辑进去。就算剪辑进去,我自己也有心理负担,老担心,担心害怕对我们拍摄对象正常生活和工作太多干扰和影响。
片中有一个拉拉的故事,当时采访拍摄,她很开放,我都剪辑进去了,后来得知她生小孩了,我拍摄人物和故事,很多是朋友一样,拍摄期间和拍摄完成以后,我们也常保持联系,也尽量聚聚。这个人物故事,我明显感觉剪辑进去不合适,因为有小孩后,小孩长大后会不会有影响,里面还牵涉太多隐私。当然,我没有完全放弃,我可以持续跟拍,前提是他们同意,这个拉拉是怎么生小孩的,她的家庭和小孩怎么面对社会这样,因为她们很不一样,我认为要包容这些不一样,不同的颜色,但这个社会的歧视和偏见还是很严重的存在。
△ 《彩虹邮轮》中一些同性恋父母的心声
关于这个片子八个故事,还有一个故事的人物没有签订肖像权的问题,因为这对拉拉在一起几年后分手了,就算当时他们感情好,签了肖像授权书,其实一样面临的问题,并不是签订了,就不存在这个问题。她们也有跟我表示,分手了,这段过往公开就会很尴尬,刚分手肯定也是很痛苦的,我作品参展和线下放映有她们故事的版本,片中我也会修改和说明她们的故事,她们已经分手了,这是一段过往经历,这样不会给观众误解她们还在一起。
参展和线下放映观看的人毕竟不多,但是线上网络要是公开的话,得处理这个问题,要是她们勇敢面对这个过往,愿意公开,要不就得剪掉她们这个人物故事,但这个故事,我和观众都很喜欢,觉得很美好的爱情故事。
当然,还有一个问题,暂时不愿意公开,并不代表多少年后还是不愿意,时间可以改变很多东西,或许多少年后,她们不太在意这些过往,有可能是一段经历的见证,美好的回忆,到时还是可以公开的,还是可以征求她们同意公开。
△ 《彩虹邮轮》片段
纪录片创作是面临伦理道德问题,和被拍摄对象信任建立,考验的是拍摄团队与人相处的能力,你是否尊重你的拍摄对象,这些都很关键,很大程度影响纪录片的呈现。
但纪录片是很人文的,很关注人和时代的,主创没基本的人文素养,也很难拍好一部纪录片,这就得看主创的视角,思想。
文如其人,片如其人,我常开玩笑讲,如果这主创很腦残,估计拍出有深度很人文的纪录片也很难吧!
——蒋能杰 2023 年 05 月 04 日 于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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