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分享的社会经验:15岁女生拒绝买47元水果捞被骂是小三,警方通报,欢迎阅读。
8 月 10 日,太原市公安局迎泽分局发布警情通报称,2023 年 8 月 7 日 20 时许,该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柳巷铜锣湾小吃街,一消费者与 " 水果捞 " 经营户发生纠纷。接警后,民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置。
经查,消费者常某宇因售价等问题与 " 水果捞 " 经营者刘变某及其亲属刘旭某、刘月某等 3 人发生争执。常某宇父亲常某明到达现场后,矛盾更新,相互辱骂,双方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
公安机关依法对刘月某处以拘留 5 日的行政处罚,对刘旭某、刘变某分别处以罚款 500 元和 300 元的行政处罚;对常某明处以罚款 500 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