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社會經驗:15歲女生拒絕買47元水果撈被罵是小三,警方通報,歡迎閱讀。
8 月 10 日,太原市公安局迎澤分局發布警情通報稱,2023 年 8 月 7 日 20 時許,該局接到群眾報警稱:在柳巷銅鑼灣小吃街,一消費者與 " 水果撈 " 經營戶發生糾紛。接警後,民警第一時間趕赴現場處置。
經查,消費者常某宇因售價等問題與 " 水果撈 " 經營者劉變某及其親屬劉旭某、劉月某等 3 人發生争執。常某宇父親常某明到達現場後,矛盾更新,相互辱罵,雙方行為已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
公安機關依法對劉月某處以拘留 5 日的行政處罰,對劉旭某、劉變某分别處以罰款 500 元和 300 元的行政處罰;對常某明處以罰款 500 元的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