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分享的社会经验:花80万请艺人带货只卖了29万元,法院判直播机构退钱,欢迎阅读。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宋姗姗 记者 严君臣)伴随人们生活方式的改变和之前疫情的影响," 直播带货 " 在我国呈现爆发式增长,这便促使大量商家争相和网红、直播机构签订協定,试图通过直播带货加持,让自身行业起死回生、突飞猛进。5 月 9 日,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近日,南通海门法院便审理了一起利用网络直播带货未达到约定销售额,商家要求退还服务费的案件。
2021 年 7 月,某纺织品公司与某酒店管理公司签订了《直播合作協定》,约定纺织品公司向酒店管理公司支付服务费 80 万元,由酒店管理公司安排相关的艺人在直播中销售某纺织品公司的产品,且实际销售额不低于 400 万元,若未达到 400 万销售额,将按照相应比例退还服务费。
協定签订后,某纺织品公司按约支付了 80 万元,但酒店管理公司为纺织品公司安排的艺人陈某某以及杨某某进行直播销售共计三场,耗时 4 个月,但销售额仅为 29 万余元,并未达到约定的 400 万元。为此,纺织品公司要求对方退还部分服务费。
法院经审理判决某酒店管理公司退还某纺织品公司服务费 72 万余元,并支付逾期利息。
(编辑 周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