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分享的财经经验:深夜公告:财务造假5年,涉重大违法遭强制退市!,欢迎阅读。
财务造假多年,*ST 博天遭强制退市。
2 月 2 日晚间,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下称:博天环境或 *ST 博天 ) 发布公告称,因连续 5 年财务造假,上交所已向公司下发《关于拟终止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书》(下称 " 告知书 "),决定对公司股票作出终止上市决定。
*ST 博天将在 2 月 5 日开市起停牌。由于公司在 2 月 2 日已经收到了北京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按照规则,上交所将在 15 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这意味着,*ST 博天或将成为 2024 年首个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案例。
财务造假 5 年
*ST 博天被终止上市
《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ST 博天通过多种方式虚增或虚减营业收入、利润,导致 2017 年至 2021 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其中,2020 年,少记应收账款 381.94 万元,多记在建工程 8.22 亿元,多记应付账款 3.51 亿元;2021 年,多记应收账款 4.19 亿元,多记应付账款 3.58 亿元。
上交所认为,*ST 博天虚假记载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持续时间长,虚假记载金额大、占比高,严重损害证券市场秩序。公司披露的 2020 年及 2021 年资产负债表连续 2 年均存在虚假记载,虚假记载金额合计达到 5 亿元以上,且超过该 2 年披露的年度期末净资产合计金额的 50%。
上述情形已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5.1 条第(一)项、第 9.5.2 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据此,上交所对 *ST 博天股票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
根据规定,若 *ST 博天股票被作出强制终止上市决定后,自公告终止上市决定之日后 5 个交易日届满的次一交易日复牌,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并在股票简称前冠以 " 退市 " 标识。
退市整理期的交易期限为 15 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届满后 5 个交易日内,上交所将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将终止上市。
2 月 2 日,据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网站消息,北京证监局指出,经查明博天环境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北京证监局网站截图
一是博天环境虚增营业收入、利润的主要方式包括:一是未及时对已终止的设备销售业务进行会计处理,并通过签署虚假委托付款協定的方式抵消虚增收入引起的往来款项,此类情形涉及合肥清溪项目。
二是未及时对已竣工结算的项目进行会计处理,并通过签署虚假委托付款協定的方式抵消虚增收入引起的往来款项,此类情形涉及兖矿榆林 100 万吨 / 年煤间接液化示范项目污水处理厂及回用水处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等 EPC 项目。
三是使用无商业实质的验工计价凭证确认工程进度,并通过签署虚假债权债务转让協定、委托付款協定的方式,隐瞒虚增收入的情况,此类情形涉及雷州市村级生活污水处理 PPP 项目等 PPP 项目。
具体影响情况如下:2017 年,博天环境虚增营业收入 3.47 亿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 11.40%;综合考虑相关减值的影响,虚增利润 1.18 亿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 70.68%。
2018 年,博天环境虚增营业收入 10.98 亿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 25.33%;综合考虑相关减值的影响,虚增利润 5.01 亿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 223.80%。
2019 年相反,博天环境虚减营业收入 2874.52 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 0.99%;综合考虑相关减值的影响,虚减利润 1.16 亿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 14.01%。
2020 年,综合考虑相关减值的影响,虚减利润 4939.16 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 11.90%。
2021 年,综合考虑相关减值及投资收益调整等因素影响,虚减利润 2.49 亿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 17.37%。
上述事项导致博天环境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2020 年、2021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上述违法事实,有公司公告、相关合同、财务资料、询问笔录、微信聊天记录、相关方提供材料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此外,2023 年 3 月 31 日,博天环境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主动更正相关年度案涉虚假记载金额等会计差错,对 2017 年度至 2021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和母公司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涉及对各年度主要财务指标和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自认更正如下会计差错:
2017 年,多记应收账款 7205.68 万元,多记在建工程 2.79 亿元,多记应付账款 2.26 亿元。
2018 年,多记应收账款 3.93 亿元,多记在建工程 10.59 亿元,多记应付账款 7.90 亿元。
2019 年,多记应收账款 659.28 万元,多记在建工程 8.81 亿元,多记应付账款 3.50 亿元。
2020 年,少记应收账款 381.95 万元,多记在建工程 8.22 亿元,多记应付账款 3.51 亿元。
2021 年,多记应收账款 4.19 亿元,多记应付账款 3.58 亿元。
公司及及 4 人被罚 1300 万元
从《行政处罚决定书》来看,*ST 博天连续多年巨额财务造假。北京证监局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予以警示,并合计罚款 1300 万元。
北京证监局表示,依据现有证据,博天环境披露的 2017 年至 2021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违反了 2005 年《证券法》第六十三条及《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 2005 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赵笠钧时任博天环境董事长、总裁,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对博天环境披露的 2017 年至 2021 年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并保证上述檔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未勤勉尽责,依据 2005 年《证券法》第六十八条第三款、《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是博天环境相关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苏峰峰时任博天环境监事、高级副总裁,知悉 3 个案涉 PPP 项目存在虚增收入以及 2019 年博天环境签署虚假委托付款協定的情况,对博天环境披露的 2018 年至 2021 年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并保证上述檔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未勤勉尽责,依据 2005 年《证券法》第六十八条第三款、《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是博天环境相关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李璐时任博天环境高级副总裁、董事,知悉案涉 EPC 项目已竣工结算以及 2021 年博天环境签署虚假债权债务转让協定的情况,对博天环境披露的 2017 年至 2021 年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并保证上述檔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未勤勉尽责,依据 2005 年《证券法》第六十八条第三款、《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是博天环境相关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高峰时任博天环境高级副总裁、代财务总监,对博天环境披露的 2017 年至 2021 年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并保证上述檔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其中作为代财务总监签署 2020 年年度报告,未勤勉尽责,依据 2005 年《证券法》第六十八条第三款、《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是博天环境相关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北京证监局指出,博天环境虚假记载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持续时间长,虚假记载金额大、占比高,严重损害证券市场秩序。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
一、对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 500 万元的罚款;
二、对赵笠钧给予警告,并处以 300 万元的罚款;
三、对苏峰峰给予警告,并处以 200 万元的罚款;
四、对李璐给予警告,并处以 200 万元的罚款;
五、对高峰给予警告,并处以 100 万元的罚款。
Wind 数据显示,博天环境是国内水环境领網域出发较早的高新技术企业之一,公司在工业水系统、城市与乡村水环境、生态修复及产业价值延伸等领網域,已经形成涵盖检测监测、咨询设计、系统集成、项目管理、核心设备制造、投资运营等覆盖全产业链的一体化解决方案。
2 月 1 日晚间,*ST 博天公告称,公司股票 2024 年 2 月 1 日收盘价为 0.95 元 / 股,低于人民币 1 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2.1 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在上交所仅发行 A 股股票的上市公司,如果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 1 元,公司股票可能被上交所终止上市交易。
1 月 17 日,*ST 博天发布《2023 年年度业绩预减的公告》称,公司预计 2023 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5010.00 万元到 7000.00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 96.86% 到 95.62%,主要原因系:2022 年 12 月底公司完成重整,致使 2022 年度实现大额债务重组收益,本期公司债务重组收益同比大幅减少。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综合自公司公告、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