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财經經驗:深夜公告:财務造假5年,涉重大違法遭強制退市!,歡迎閱讀。
财務造假多年,*ST 博天遭強制退市。
2 月 2 日晚間,博天環境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下稱:博天環境或 *ST 博天 ) 發布公告稱,因連續 5 年财務造假,上交所已向公司下發《關于拟終止博天環境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書》(下稱 " 告知書 "),決定對公司股票作出終止上市決定。
*ST 博天将在 2 月 5 日開市起停牌。由于公司在 2 月 2 日已經收到了北京證監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按照規則,上交所将在 15 個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終止公司股票上市的決定。這意味着,*ST 博天或将成為 2024 年首個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案例。
财務造假 5 年
*ST 博天被終止上市
《行政處罰決定書》認定,*ST 博天通過多種方式虛增或虛減營業收入、利潤,導致 2017 年至 2021 年年報存在虛假記載。
其中,2020 年,少記應收賬款 381.94 萬元,多記在建工程 8.22 億元,多記應付賬款 3.51 億元;2021 年,多記應收賬款 4.19 億元,多記應付賬款 3.58 億元。
上交所認為,*ST 博天虛假記載的信息披露違法行為持續時間長,虛假記載金額大、占比高,嚴重損害證券市場秩序。公司披露的 2020 年及 2021 年資產負債表連續 2 年均存在虛假記載,虛假記載金額合計達到 5 億元以上,且超過該 2 年披露的年度期末淨資產合計金額的 50%。
上述情形已觸及《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23 年 8 月修訂)》(以下簡稱《股票上市規則》)第 9.5.1 條第(一)項、第 9.5.2 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的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将被實施重大違法強制退市。
據此,上交所對 *ST 博天股票作出終止上市的決定。
根據規定,若 *ST 博天股票被作出強制終止上市決定後,自公告終止上市決定之日後 5 個交易日屆滿的次一交易日復牌,進入退市整理期交易,并在股票簡稱前冠以 " 退市 " 标識。
退市整理期的交易期限為 15 個交易日。退市整理期屆滿後 5 個交易日内,上交所将對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将終止上市。
2 月 2 日,據中國證監會北京監管局網站消息,北京證監局指出,經查明博天環境存在以下違法事實:
北京證監局網站截圖
一是博天環境虛增營業收入、利潤的主要方式包括:一是未及時對已終止的設備銷售業務進行會計處理,并通過籤署虛假委托付款協定的方式抵消虛增收入引起的往來款項,此類情形涉及合肥清溪項目。
二是未及時對已竣工結算的項目進行會計處理,并通過籤署虛假委托付款協定的方式抵消虛增收入引起的往來款項,此類情形涉及兖礦榆林 100 萬噸 / 年煤間接液化示範項目污水處理廠及回用水處理工程總承包項目等 EPC 項目。
三是使用無商業實質的驗工計價憑證确認工程進度,并通過籤署虛假債權債務轉讓協定、委托付款協定的方式,隐瞞虛增收入的情況,此類情形涉及雷州市村級生活污水處理 PPP 項目等 PPP 項目。
具體影響情況如下:2017 年,博天環境虛增營業收入 3.47 億元,占當期披露營業收入的 11.40%;綜合考慮相關減值的影響,虛增利潤 1.18 億元,占當期披露利潤總額的 70.68%。
2018 年,博天環境虛增營業收入 10.98 億元,占當期披露營業收入的 25.33%;綜合考慮相關減值的影響,虛增利潤 5.01 億元,占當期披露利潤總額的 223.80%。
2019 年相反,博天環境虛減營業收入 2874.52 萬元,占當期披露營業收入的 0.99%;綜合考慮相關減值的影響,虛減利潤 1.16 億元,占當期披露利潤總額的 14.01%。
2020 年,綜合考慮相關減值的影響,虛減利潤 4939.16 萬元,占當期披露利潤總額的 11.90%。
2021 年,綜合考慮相關減值及投資收益調整等因素影響,虛減利潤 2.49 億元,占當期披露利潤總額的 17.37%。
上述事項導致博天環境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2020 年、2021 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
上述違法事實,有公司公告、相關合同、财務資料、詢問筆錄、微信聊天記錄、相關方提供材料等證據證明,足以認定。
此外,2023 年 3 月 31 日,博天環境披露《關于前期會計差錯更正及追溯調整的公告》,主動更正相關年度案涉虛假記載金額等會計差錯,對 2017 年度至 2021 年度合并财務報表和母公司财務報表進行追溯調整,涉及對各年度主要财務指标和合并資產負債表的影響,自認更正如下會計差錯:
2017 年,多記應收賬款 7205.68 萬元,多記在建工程 2.79 億元,多記應付賬款 2.26 億元。
2018 年,多記應收賬款 3.93 億元,多記在建工程 10.59 億元,多記應付賬款 7.90 億元。
2019 年,多記應收賬款 659.28 萬元,多記在建工程 8.81 億元,多記應付賬款 3.50 億元。
2020 年,少記應收賬款 381.95 萬元,多記在建工程 8.22 億元,多記應付賬款 3.51 億元。
2021 年,多記應收賬款 4.19 億元,多記應付賬款 3.58 億元。
公司及及 4 人被罰 1300 萬元
從《行政處罰決定書》來看,*ST 博天連續多年巨額财務造假。北京證監局對公司及相關責任人予以警示,并合計罰款 1300 萬元。
北京證監局表示,依據現有證據,博天環境披露的 2017 年至 2021 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違反了 2005 年《證券法》第六十三條及《證券法》第七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構成 2005 年《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條第一款、《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條第二款所述的信息披露違法行為。
趙笠鈞時任博天環境董事長、總裁,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對博天環境披露的 2017 年至 2021 年年度報告籤署書面确認意見并保證上述檔案内容真實、準确、完整,未勤勉盡責,依據 2005 年《證券法》第六十八條第三款、《證券法》第八十二條第三款的規定,是博天環境相關信息披露違法行為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
蘇峰峰時任博天環境監事、高級副總裁,知悉 3 個案涉 PPP 項目存在虛增收入以及 2019 年博天環境籤署虛假委托付款協定的情況,對博天環境披露的 2018 年至 2021 年年度報告籤署書面确認意見并保證上述檔案内容真實、準确、完整,未勤勉盡責,依據 2005 年《證券法》第六十八條第三款、《證券法》第八十二條第三款的規定,是博天環境相關信息披露違法行為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
李璐時任博天環境高級副總裁、董事,知悉案涉 EPC 項目已竣工結算以及 2021 年博天環境籤署虛假債權債務轉讓協定的情況,對博天環境披露的 2017 年至 2021 年年度報告籤署書面确認意見并保證上述檔案内容真實、準确、完整,未勤勉盡責,依據 2005 年《證券法》第六十八條第三款、《證券法》第八十二條第三款的規定,是博天環境相關信息披露違法行為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
高峰時任博天環境高級副總裁、代财務總監,對博天環境披露的 2017 年至 2021 年年度報告籤署書面确認意見并保證上述檔案内容真實、準确、完整,其中作為代财務總監籤署 2020 年年度報告,未勤勉盡責,依據 2005 年《證券法》第六十八條第三款、《證券法》第八十二條第三款的規定,是博天環境相關信息披露違法行為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
北京證監局指出,博天環境虛假記載的信息披露違法行為持續時間長,虛假記載金額大、占比高,嚴重損害證券市場秩序。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依據《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決定:
一、對博天環境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給予警告,并處以 500 萬元的罰款;
二、對趙笠鈞給予警告,并處以 300 萬元的罰款;
三、對蘇峰峰給予警告,并處以 200 萬元的罰款;
四、對李璐給予警告,并處以 200 萬元的罰款;
五、對高峰給予警告,并處以 100 萬元的罰款。
Wind 數據顯示,博天環境是國内水環境領網域出發較早的高新技術企業之一,公司在工業水系統、城市與鄉村水環境、生态修復及產業價值延伸等領網域,已經形成涵蓋檢測監測、咨詢設計、系統集成、項目管理、核心設備制造、投資運營等覆蓋全產業鏈的一體化解決方案。
2 月 1 日晚間,*ST 博天公告稱,公司股票 2024 年 2 月 1 日收盤價為 0.95 元 / 股,低于人民币 1 元。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 9.2.1 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在上交所僅發行 A 股股票的上市公司,如果公司股票連續 20 個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盤價均低于 1 元,公司股票可能被上交所終止上市交易。
1 月 17 日,*ST 博天發布《2023 年年度業績預減的公告》稱,公司預計 2023 年年度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為 5010.00 萬元到 7000.00 萬元,與上年同期相比将減少 96.86% 到 95.62%,主要原因系:2022 年 12 月底公司完成重整,致使 2022 年度實現大額債務重組收益,本期公司債務重組收益同比大幅減少。
來源:每日經濟新聞綜合自公司公告、中國證監會北京監管局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