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分享的社会经验:10岁男童随父亲K歌不慎坠楼受伤,法院:父亲担主责 ,欢迎阅读。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吴阳晨 记者 毛晓华)男子到某歌城和朋友唱歌娱乐,竟带上 10 岁的儿子,结果孩子从四楼一正在施工的洞口坠落三楼受伤。男子将歌城和物业公司告上法庭,要求承担责任并赔偿。现代快报记者获悉,泰州靖江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案件,认为父亲将孩子带至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并让他单独活动未尽到监护职责,承担主要责任,某物业公司承担 30% 的赔偿责任,歌城承担 15% 的责任。
2022 年 1 月 25 日晚,原告梁伟跟随其父亲梁清到一家歌城唱歌。晚上 11 点,父子两唱完歌准备离开,梁清前往卫生间,让孩子独自到大厅等待。等梁清从卫生间出来后,没有看到孩子,四处寻找的时候听到有人大呼 " 救命 ",结果发现孩子从四楼正在施工的一个洞口掉落到了三楼。
据悉,该歌城位于四楼,正门外是一个公共停车场。在正门东南方向 12 米左右,一个停车位与该歌城墙面之间,有一处长 80 厘米、宽 60 厘米的矩形烟道,烟道及停车场均属于被告某物业公司管理范围。根据公共视频显示,当晚 11 点 12 分左右,梁伟在歌城门外独自玩耍直至 23 时 24 分左右,后沿着歌城经营场所墙面与停车位之间的空间行走时,从四楼烟道处掉落至三楼,致其受伤。事发时,某歌城在烟道旁搭建了脚手架,该脚手架并未遮盖住烟道。
随后,原告向靖江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某歌城和某物业公司分别承担 70% 和 30% 的责任。靖江法院审理认为,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起案件中,从视频资料来看,原告走到烟道位置就直接坠落受伤,显然在事故发生时烟道上未有遮盖物,被告某物业公司作为停车场的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此外,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故被告某歌城允许原告进入其场所即构成违法。而且该歌城在烟道附近施工,有义务采用提醒原告父亲管束原告、为原告提供安全场所等方式对原告提供保护,然而某歌城未能尽到保护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院认为,原告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父作为监护人应当尽到充分的监管职责,然而父亲将孩子带至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且深夜未归,并让他单独活动十分钟左右,未尽到监护职责。最终,法院酌定由被告某物业公司承担 30% 的赔偿责任,某歌城承担 15% 的责任,其余损失由原告自行承担。
靖江法院一审判决后,某歌城因不服判决结果,向泰州中院提请上诉,后被驳回,维持原判。(文中人物皆为化名)
(校对 许元华 编辑 吴嫣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