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分享的游戏经验:上海大厂董事长被执行3.5亿余元,欢迎阅读。
01 TapTap 为无版号游戏提供测试服务
11 月 14 日,TapTap 发布公告,经确认,未获批版号的游戏可先通过 TapTap 申请游戏测试,平台审核通过后,将对满足测试要求的游戏提供《测试游戏备案辅助证明》用于帮助游戏办理 APP 的 ICP 备案,各位开发者可以在 TapTap 平台开放测试。
需要注意的是,游戏仅支持接入 TapTap 登录服务,或仅支持通过 TapPlay 启动游戏(两种方式任选其一);其次,游戏必须体现 TapTap 平台特征,包名必须添加特征信息 "game.taptap.XXX",游戏名称必须是 "XXX(TapTap 测试版)",提交备案时也需如此;合作期内,游戏仅在 TapTap 平台测试,不可主动提交上架到其他平台,否则 TapTap 将保留追责权利。
02 数罪并罚,外挂制售团伙主犯缓刑期内再犯被抓
近期,广州中院审结了一起制售游戏外挂的刑事案件。范某和郑某协商开发某款游戏外挂程式并销售获利。范某开发出该款游戏外挂程式后,以每张周卡 130 至 150 元的价格交由郑某销售。
郑某授权张某作为销售总代理,张某又发展叶某进行销售,形成稳定的层级式销售模式,三人在各自销售中分别赚取每张卡约 30 元的差价。同时,龚某提供支付宝账户帮助张某收取游戏外挂销售款项,并获取约 3% 的佣金。
经统计,该外挂程式生成的外挂周卡共有 3000 余张,已激活 1900 余张。经鉴定,此外挂程式通过技术手段,未授权地增加游戏原来所没有的功能,干扰了游戏程式正常运行,被认定为破坏性程式。
2023 年 3 月至 4 月,范某等五人陆续被公安机关抓获。另查明,郑某曾于 2022 年 7 月因犯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式、工具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诺诚评论:
外挂程式通常需要通过技术手段,未授权地对游戏程式进行修改、拦截或篡改游戏数据等操作,以此来实现一些原本游戏中不存在的功能,如透视、自动瞄准、加速等。这会干扰游戏程式的正常运行,破坏游戏的公平性和完整性。
因此,制作并销售外挂程式,本质上是为玩家提供了一种可以侵入或非法控制游戏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工具。当制售外挂的行为达到一定的情节严重程度,如向二十人以上提供外挂、违法所得达五千元以上等,就会触犯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式、工具罪。
另外,制售外挂的行为还可能涉及复制和传播游戏程式,这可能构成侵犯著作权罪,但该罪名较于前罪的定罪标准更高,如代码的相似性鉴定、个人违法所得数额为三万元以上等。
因此,游戏公司在通过刑事手段打击外挂黑灰产时,应及时收集外挂程式的相关证据,向警方报案,积极为公检部门提供技术支持和专业意见,协助其认定外挂程式是否构成犯罪以及涉及的具体罪名。
03 判赔 331 万元,抄袭游戏规则构成不正当竞争
上海玄霆娱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玄霆公司)经《斗罗大陆》作者授权,委托纷至公司开发了《斗罗大陆:武魂觉醒》游戏,并获得该游戏的计算机軟體著作权登记及相关运营权利,游戏于 2021 年 3 月 16 日首发。
其后,玄霆公司发现某游戏大量抄袭《斗罗大陆:武魂觉醒》游戏玩法规则等,遂以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为由,将侵权游戏的研发者和运营商诉至法院,要求两被告停止侵权、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支出。
法院认为:
1. 游戏具体的结构、顺序和组合属于游戏规则的范畴,并非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而且,游戏运行后的画面在表达上明显不同,故被诉行为并未侵害《斗罗大陆:武魂觉醒》游戏具体结构、顺序和组合的表达,因此不构成著作权侵权。
2. 被诉游戏规则与原告的游戏规则高度相似,损害原告游戏的利益及竞争优势,虽个体消费者短期利益无直接损失,但长期影响创新和消费者整体福利水平,综合考虑对各方权益及市场秩序影响,构成不正当竞争。
最终,二审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维持一审判决:两被告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共同赔偿玄霆公司经济损失 300 万元及合理开支 31 万元,驳回玄霆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换皮游戏诉讼中,游戏玩法规则是否可以获得著作权法的保护是常见的争议焦点。
抄袭玩法规则未被认定构成著作权侵权,往往是因为法院认为其仍属于思想的范畴,但著作权法仅保护表达而不保护思想。
然而,只要两款游戏的玩法规则具有高度相似性,则权利方仍可以主张被诉侵权方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从而获得救济。
04 某上海公司董事长及旗下公司被强制执行超 12 亿
近日,某上海公司董事长新增 1 条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标的 3.5 亿余元,集团旗下公司也新增 2 条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标的合计 8.7 亿余元,执行法院均为北京金融法院。
随后该公司回应,称这是董事长帮朋友担保引起,相关方在做积极沟通,会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