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分享的社会经验:网购配件自制枪,男子因为这个爱好被判刑,欢迎阅读。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光法 记者 顾潇)扬州男子小林平时喜欢枪支,他通过网络购买枪支配件,在家自行加工、组装,竟先后制造了两支运动步枪、1 支气枪。他将这些枪支藏在家中,最终难逃法律制裁。近日,扬州广陵法院审结了此案,小林因犯非法制造枪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小林是个枪支爱好者,经常在网络上浏览枪支组装视频。2005 年至 2021 年,小林通过网络购买了精密钢管、瞄准镜、钛管堵头、弹簧等枪支配件材料,自学组装方法。采用以铣床、磨床、线切割机床等大型机器设备粗加工,手磨机、锉刀、手电钻等工具精加工的方式制作出枪栓、扳机、撞针等枪支零部件,进行组装,先后制造出两支运动步枪、1 支枪,并成功击发。
2021 年 7 月,公安机关根据网络购买枪支配件的线索前往小林居住地调查。在外上班的小林接到民警的电话后,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主动回家投案,并将家中 3 支涉案枪支如数上交。经鉴定,小林制造的两支运动步枪以火药为动力发射金属弹丸,气枪以气体为动力发射金属弹丸,3 把枪支均属非军用枪支。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小林非法制造枪支,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制造枪支罪。其主动投案且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其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结合其犯罪事实、犯罪情节以及犯罪后的悔罪表现,法院以被告人小林犯非法制造枪支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法官提醒,任何个人爱好都不得凌驾于法律之上,枪支弹药在我国被列为严格管控物品,未经许可,任何部門或个人不得制造、买卖或持有枪支,否则会被追究相应法律责任。法官提醒广大市民,把握好爱好与违法的尺度,切莫逾越法律红线,否则以身试法,追悔莫及。(文中人物为化姓)
(编辑 周冬梅 校对 许元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