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分享的社会经验:刀郎新歌引爆四名艺人评论区,律师:“引导互撕”涉嫌侵权,欢迎阅读。
那马户不知道他是一头驴,那又鸟不知道他是一只鸡,勾栏从来扮高雅,自古公公好威名 ......
"
近日,歌手刀郎推出新专辑
其中新歌《罗刹海市》火爆出圈
目前词条抖音播放量超 15 亿
《罗刹海市》与《聊斋志异》
中的一篇故事名字相同
于是,不少网友便查阅《聊斋志异》同名篇章
试图解读 " 弦外之音 "
有网友认为这首歌是暗讽当前
" 以丑为美 " 的现象
有网友认为
刀郎新歌在抨击华语乐坛的 " 虚假繁荣 "
也是在评论歌坛往事
网友们自发将这首歌和某些歌手关联
猜测这是刀郎对他们的批判
而被卷入舆论风波里的四位艺人
社交平台评论区皆被 " 攻陷 "
有歌手视频账号留言区
已有超过 400 万留言
大多是批评、嘲讽的声音
也有网友认为不应过度解读
这首歌是《聊斋志异》里的故事背景
跟其他歌手没有关系
" 想太多了 "
对此,刀郎迄今未作任何回应
7 月 28 日
被引爆评论区的四位艺人之一杨坤
通过发布评论的方式
对《罗刹海市》引起的争议作出回应
喧嚣的舆论场背后
带来不少值得思考的问题
《罗刹海市》真的让刀郎 " 惹上事 " 了?
文艺作品解读的自由是否是无边界的?
" 宣泄式 " 的留言 " 攻陷 "
是否是一种网络暴力?
上海法治报 · 法治新闻眼融媒工作室请来了
上海律协文化传媒业务研究委员会副主任
上海天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詹德强律师发表观点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名誉权不应被侵犯。在司法实践中,侵犯名誉的行为不仅仅是直接点名,还可能通过 " 含沙射影 "、" 指桑骂槐 " 或 " 内涵 " 等方式暗指某人。但这类 " 影射 " 行为必须要有明确的指向对象,即通过描述某特定事件或特点,使得普通公众能够合理地判断其所指对象,才可能构成名誉侵权。
仔细审视该歌曲的歌词,其中并未点名任何人,也没有使用任何带有侮辱或贬低意味的词汇。同时,歌词中也没有描述任何特定事件或特征来指向某一特定人物。因此,可以初步判断刀郎的歌词不太可能引起人格权侵权的法律风险。
刀郎的新歌也引发另一个法律思考,即文艺作品创作的法律界限在哪里?
文艺作品的法律边界的判定通常取决于创作内容、创作方式及所用资料等因素。首要考虑的是作品是否侵犯了他人的著作权。同时,创作者还需关注是否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尤其是当作品涉及真实事件或个人私事时。此外,评估作品是否有损他人名誉、是否存在诽谤成分也十分重要。再者,公共秩序和道德也应被纳入重要的考量,如果作品中的某些内容可能被认为破坏了公共秩序或违反了公众道德,那么该内容可能受到法律的限制或禁止。只要文艺创作不损害他人权益且不违反相关法规,应给予其应有的尊重,让艺术家享有广泛的创作自由和空间。
虽然文艺作品本身就需接受社会公众的审视,并应对社会公众的批评和讨论有一定的容忍度,还是建议针对该作品广大网友应理性、冷静评论,秉承最大的善意看待文艺创作,切勿偏离对作品进行文艺批评和讨论的范畴,脱离法律规则,曲解创作者的初衷,从而让 " 过度解读 " 扼杀文艺创作的生命力。
一些自媒体、网络用户可能出于 " 娱乐 " 目的自行对该首歌曲进行过度解读从而导致对其他人员进行恶意评论、攻击,引导互撕谩骂的不良舆情,此类行为将可能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以及平台的相关社区公约等,严重者,将可能构成对其他人员的名誉侵权等法律责任。
因此,还是提倡和建议自媒体、网络用户对有关文艺作品的评论时能理性发言,秉持网络道德责任感,积极弘扬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