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分享的社会经验:男子开车送同学出车祸被判赔19万,你会让他人搭乘顺风车吗?,欢迎阅读。
出于好意让朋友顺路搭乘车的场景在生活中屡见不鲜,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搭乘人受伤,责任如何界定?好心搭载他人的司机要不要担责?近日,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类似案件。2022 年 4 月 21 日,汪某驾驶轿车偶遇同学李某,得知其要前往市区,便好心送同学前往目的地。没想到车辆行至一路口时,因汪某驾驶操作不当发生单方事故,造成坐在后排的李某受伤,交通部门认定驾驶人汪某负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经司法鉴定,李某多处受伤骨折,被鉴定为九级伤残,在多家医院住院治疗累计花费 6.8 万余元。李某认为汪某应承担自己在此次交通事故中的各项损失,经协商无果将汪某诉至法院。法院经过审理,被告汪某无偿让李某搭乘车辆,属于 " 好意同乘 ",酌情减轻汪某 20% 赔偿责任,最终,法院判决汪某赔偿李某损失 197271.32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