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分享的社会经验:男子受托接小孩,孩子却溺亡了?父母索赔74万元,法院判了,欢迎阅读。
顺手帮邻居或是朋友一个忙
接小孩回家
原本是一件好事
但是有时这样的好心
也会遇到意外
惹上一些麻烦
近日
一则相关话题冲上热搜
2021 年 3 月 11 日,广西兴安的谭先生在去接女儿放学时,临时受托将女儿的同学黎某、廖某接回家。
不料黎某不顾谭先生的呼喊,执意独自走出校门,走小路回家。碍于还有两个孩子需要照顾,谭先生只能让妻子转告黎某的奶奶从河对面的小路来接,不料,黎奶奶没能接到孙女。
黎某最终被发现溺亡后,其父母向学校、谭先生要求赔偿各项费用共计 74 万余元。
兴安县法院审理后认为:
黎某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黎某对负有法定监护责任。而黎某溺亡与其父母疏于监管教育具有因果关系,其父母对黎某溺水死亡应该承担主要责任。
学校对于黎某独自出校门后溺亡存在管理不当,造成黎某脱离学校及监护人的监管。
谭先生没有及时发现黎某独自离开教室、走出学校,并在预见黎某回家需要过河且河床有涨水危险时,没有及时唤回,只是叫妻子打电话通知,存在疏忽大意的过失。
桂林市中院表示,谭先生无偿替黎某父母接送孩子虽属于善意行为,在道德与法律层面值得肯定。但他理应在接送过程中小心谨慎,尽量降低事故发生隐患,而在事故的发生过程中,谭先生确实存在疏忽大意的重大过失。
兴安县法院酌定,对于黎某的溺水身亡由其父母承担 60% 的责任,学校承担 30% 的责任,谭先生承担 10% 的责任,赔偿 7 万余元。
桂林市中院做出同样终审判决。
有些网友替谭先生 " 喊冤 "
" 当时的情况下
他没办法带着其他小孩去追另一个!"
也有网友表示
" 既然答应了别人
就应该小心再小心 "
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