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分享的财经经验:百亿杉杉重整背后:儿子暂居日本,杉杉股份总经理被边控?,欢迎阅读。
郑永刚 2023 年 2 月逝世,他所创立的杉杉集团在短短两年内迅速走向下坡路。
2024 年杉杉集团陆续公告,自曝多起贷款和债券利息逾期事件,资金链危机公之于众。截至 2024 年 11 月,杉杉集团及其最为核心的上市平台杉杉股份(600884.SH)的有息负债合计超过 300 亿元。
债务危机触发多米诺骨牌,杉杉系的经营和财务状况一再恶化,旗下上市公司实控权被拍卖,因债务问题屡遭金融机构、供应商、国资股东起诉。
危机之下,郑永刚第二任妻子周婷出任杉杉集团、杉杉股份董事长等职务,接替郑永刚与前妻所生之子郑驹成为杉杉系的新任掌舵人。这一调整也没能扭转局势。
2025 年 1 月 27 日,杉杉股份公告,建设银行、宁波鄞州农商行与兴业银行三家金融机构联手向法院申请对其控股股东杉杉集团重整。从银行贷款利息逾期到破产重整,杉杉集团仅用了半年的时间,这家百亿民企的 " 闪崩 " 让外界始料不及。
2025 年 2 月 7 日,仅出任董事长三个月的周婷出席杉杉集团重整听证会后,她向媒体表示," 杉杉走到今天,我真的也很遗憾,我已经尽全力了。"2 月 25 日,宁波市鄞州区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对杉杉集团的重整申请。
一名接近杉杉系的知情人士告诉时代周报记者,上任董事长之后,周婷积极推进杉杉债务化解,一直在跟金融机构斡旋。自 " 交棒 " 周婷后,郑驹少有对外发声。
有接近郑驹的知情人士向时代周报记者透露,郑驹去年已前往日本。
" 郑家在日本有一些根基,有家族信托、有房产。" 上述知情人士向时代周报记者表示,郑驹此前做过一些投资。
2025 年 2 月,因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杉杉系旗下四家企业,即杉杉控股有限公司(下称杉杉控股)、杉杉集团、宁波朋泽贸易有限公司(下称朋泽贸易)、宁波市鄞州捷伦投资有限公司(下称鄞州捷伦),及上述公司法定代表人郑驹、周顺和等被限制高消费。
杉杉控股、杉杉集团、杉杉股份,是杉杉系最主要的三家运营平台。天眼查显示,郑驹是现任杉杉控股董事、杉杉集团董事、杉杉股份副董事长,同时还是另外 43 家杉杉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杉杉股份是杉杉系最核心的上市平台,预计将出现上市以来首次亏损。时代周报记者近日独家获悉,因在境内有未了结的案件,杉杉股份总经理李智华被采取限制出境措施。就上述事项,时代周报记者多次电话、微信联系杉杉有关高管,截至发稿未获有效回复。
百亿债务压顶
杉杉系的资金链危机首次暴露于外界是在 2024 年 6 月 28 日——杉杉集团公告数笔合计 1963.91 万元的银行贷款利息未完成支付。
同年 8 月,杉杉集团又宣布未能按计划向多家银行支付 1170.7 万元的贷款利息。同月,杉杉集团还出现了对澳门国际银行杭州分行 1 亿元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未付的情况。
随后,新世纪评级决定下调杉杉集团主体及相关债券信用评级至 AA-,评级展望为负面。主要原因是其债务风险尚未有效缓解,且新增银行票据逾期等事项,以及公司关联担保金额较大,控股股东债务风险进一步扩散等因素。
到 2025 年 1 月发布最新信用债公告时,杉杉集团的债务问题进一步恶化,合并口径有息负债总额增至 126.21 亿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短期债务为 120.37 亿元,其流动资金紧张,短期偿债压力大。
另一方面,随着杉杉集团及其关联方债务逾期,以及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等一系列问题,杉杉系核心上市平台杉杉股份的股份连续遭遇轮候冻结、法院强制执行、司法拍卖等。由此,杉杉系对杉杉股份的持股比例也从此前的 45% 被动减少到如今的 27.87%,对上市公司的话语权下降。此外还有不少债权人选择抢在杉杉集团破产重整前,处置杉杉系的有价资产。
2024 年 11 月 1 日,杉杉控股旗下公司宁波炬泰持有的 9200 万股永杉锂业(603399.SH)股份完成司法竞拍,成交价合计 8.03 亿元,这部分股权此前已因债务逾期违约被司法冻结。同年 12 月,杉杉股份向宁波海曙国资出售近 9 亿元资产。
2025 年 2 月,杉杉集团 2022 年非公开发行四期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持有人,选择以 8.67 元 / 股的换股价格进行换股,合计换股 429,979,936 股。这导致杉杉系减少了对杉杉股份 19.08% 的股权。
2025 年 3 月 24 日,杉杉集团一致行动人鄞州捷伦、朋泽贸易分别持有的杉杉股份 29,580,000 股股份、78,420,000 股股份将被进行公开拍卖。不过,由于宁波鄞州区法院裁定对杉杉集团、朋泽贸易进行实质合并重整,对朋泽贸易所持杉杉股份的司法拍卖程式已经中止。这意味着,随着杉杉集团、朋泽贸易重整的进行,各家债权人提前争夺杉杉系资产的局面或能得到一定缓解。
杉杉系权力交替
杉杉集团的最近两年并不平静,在创始人郑永刚去世后,其后接棒的两任舵手,似乎都未能救杉杉于水火。
2023 年 2 月 10 日,郑永刚因突发心脏疾病救治无效在日本去世。此后不久,郑永刚与前妻所生的儿子郑驹经股东大会选举成为杉杉股份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当天,年长其 9 岁的继母周婷突然现身股东大会,此后对外宣称此次股东大会是违规和错误的,由此拉开杉杉系内部之争的帷幕。
周婷 1982 年出生,浙江大学和长江商学院 EMBA 双硕士学位,曾任浙江卫视、东方卫视新闻部记者、主播,第一财经集团电视新闻部记者、主播等。2017 年前后,周婷与郑永刚结婚,育有三名子女。
继母子之争喧嚣一时,双方在 2023 年 4 月达成協定,周婷进入杉杉股份董事会并担任董事一职,郑驹则继续掌握大局。这场继母子的争产风波也暂告一段落。
在郑驹接棒后的一年多里,杉杉股份归母净利润加速下滑。杉杉股份 2023 年实现营收 190.70 亿元,同比下降 12.13%;归母净利润为 7.65 亿元,降幅高达 71.56%。2024 年,杉杉股份由盈转亏,整个杉杉系的债务危机也在这一年开始爆发。
2024 年 11 月,郑驹退居二线,周婷全面掌舵 " 杉杉系 ",成为杉杉股份、杉杉控股董事长。同时,杨峰、陈光华、周敏等三名杉杉系元老也退出杉杉控股董事会。其中,杨峰是郑永刚的外甥,一直担任杉杉系另一家上市公司永杉锂业的董事长。陈光华跟随郑永刚多年,长期负责多家杉杉系公司的财务工作。周敏则是杉杉系另一核心运营平台杉杉集团的法定代表人。
当时,郑驹介绍,这一调整是为公司发展汇集更广的思路,调动更多资源,网聚更强的力量解决问题、化解困难。他将全力配合新任决策团队,继续服务杉杉,对杉杉的稳定发展充满信心。
但此后,郑驹极少在公开场合露面,台面上一直都是周婷在主持工作和推进解决杉杉债务问题。
上述接近郑驹的人士告诉时代周报记者,郑驹去年乘坐班機到日本,今年 2 月还在日本过生日。该人士表示,周婷接替郑驹后,一直在跟杉杉债权人斡旋,希望能多为杉杉多争取一些时间。
值得注意的是,工商资料显示,2 月 7 日,杉杉股份间接控股股东杉杉控股再一次发生工商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周婷变更为周顺和,公司原董事孙伟卸任。
接近杉杉系的知情人士向时代周报记者透露,周顺和是周婷的直系亲属。据 21 世纪经济报道,此次杉杉控股董事长及法人代表的调整并不意味着周婷要逃避责任,主要是为了一旦重组,若涉及限消等情况后,周婷仍然能够正常处理公司事宜。
杉杉股份上市首亏
郑永刚是杉杉系灵魂人物。他从一家濒临破产的服装厂厂长做起,将杉杉一步步打造成为服装业巨头、百亿锂电帝国。
1996 年,在郑永刚的带领下,杉杉股份在上交所上市,成为中国服装第一股。上市后,杉杉股份走上了多元化发展之路,1998 年就已布局锂电池负极材料,这为其日后成为该细分领網域龙头打下基础。此后,杉杉股份又相继涉足锂电池正极材料、电解液领網域,至 2013 年杉杉股份锂电业务的营收超过了服装业务。
杉杉系在资本市场也同样长袖善舞,染指过申通快递、诺德股份、江泉实业等多家壳公司。此外,杉杉系还一度控股君康人寿,参股过宁波银行等多家金融机构。
值得一提的是,杉杉系在对宁波银行的投资中获利颇丰。自 2014 年开始,杉杉系陆续减持宁波银行股权,合计套现超 56 亿元,而当年投资宁波银行的成本仅约为 1.82 亿元。
自 2019 年开始,郑永刚亲自操刀,对杉杉股份进行大刀阔斧地业务瘦身,相继将服装资产、电解液资产、地产业务等进行剥离,试图集中资源以专注于锂电池负极材料和偏光片两大核心业务的发展。
据时代周报记者了解,杉杉股份锂电池负极材料和偏光片两大核心业务,目前分别由董事李凤凤、朱志勇负责。此前,杉杉股份的电解液业务则由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李智华负责。
近日,时代周报记者从多个信源获悉,因在境内有未了结的相关案件,李智华目前已被有关机构采取边控措施。有接近杉杉系的知情人士告诉时代周报记者," 李智华目前仍处被边控状态。"
李智华 1968 年出生,历任东莞市杉杉电池材料有限公司,宁波杉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湖南杉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杉杉股份副总经理,杉杉股份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杉杉控股董事,杉杉股份董事兼总经理。
作为目前杉杉系唯一的上市公司,今年 1 月下旬,杉杉股份发布业绩预告称,预计 2024 年全年净亏损约为 3.2 亿元到 4.8 亿元。不过,从杉杉股份核心业务(负极材料和偏光片)上来看,预计实现营收约 180 亿元到 190 亿元,净利润约为 6.5 亿元到 7.5 亿元。
当时,杉杉股份解释称,业绩亏损主要是因为:一是参股企业亏损较大,其长期股权投资收益出现亏损;二是对相关的应收款等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三是母公司财务费用等。
杉杉股份因此收到来自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工作函,要求说明其参股公司、控股股东等的相关情况。
对此,杉杉股份在 3 月 21 日的回复函中表示,目前,控股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与控股股东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均保持独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