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财經經驗:百億杉杉重整背後:兒子暫居日本,杉杉股份總經理被邊控?,歡迎閲讀。
鄭永剛 2023 年 2 月逝世,他所創立的杉杉集團在短短兩年内迅速走向下坡路。
2024 年杉杉集團陸續公告,自曝多起貸款和債券利息逾期事件,資金鏈危機公之于眾。截至 2024 年 11 月,杉杉集團及其最為核心的上市平台杉杉股份(600884.SH)的有息負債合計超過 300 億元。
債務危機觸發多米諾骨牌,杉杉系的經營和财務狀況一再惡化,旗下上市公司實控權被拍賣,因債務問題屢遭金融機構、供應商、國資股東起訴。
危機之下,鄭永剛第二任妻子周婷出任杉杉集團、杉杉股份董事長等職務,接替鄭永剛與前妻所生之子鄭駒成為杉杉系的新任掌舵人。這一調整也沒能扭轉局勢。
2025 年 1 月 27 日,杉杉股份公告,建設銀行、寧波鄞州農商行與興業銀行三家金融機構聯手向法院申請對其控股股東杉杉集團重整。從銀行貸款利息逾期到破產重整,杉杉集團僅用了半年的時間,這家百億民企的 " 閃崩 " 讓外界始料不及。
2025 年 2 月 7 日,僅出任董事長三個月的周婷出席杉杉集團重整聽證會後,她向媒體表示," 杉杉走到今天,我真的也很遺憾,我已經盡全力了。"2 月 25 日,寧波市鄞州區法院裁定,受理申請人對杉杉集團的重整申請。
一名接近杉杉系的知情人士告訴時代周報記者,上任董事長之後,周婷積極推進杉杉債務化解,一直在跟金融機構斡旋。自 " 交棒 " 周婷後,鄭駒少有對外發聲。
有接近鄭駒的知情人士向時代周報記者透露,鄭駒去年已前往日本。
" 鄭家在日本有一些根基,有家族信托、有房產。" 上述知情人士向時代周報記者表示,鄭駒此前做過一些投資。
2025 年 2 月,因未按執行通知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确定的給付義務,杉杉系旗下四家企業,即杉杉控股有限公司(下稱杉杉控股)、杉杉集團、寧波朋澤貿易有限公司(下稱朋澤貿易)、寧波市鄞州捷倫投資有限公司(下稱鄞州捷倫),及上述公司法定代表人鄭駒、周順和等被限制高消費。
杉杉控股、杉杉集團、杉杉股份,是杉杉系最主要的三家運營平台。天眼查顯示,鄭駒是現任杉杉控股董事、杉杉集團董事、杉杉股份副董事長,同時還是另外 43 家杉杉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杉杉股份是杉杉系最核心的上市平台,預計将出現上市以來首次虧損。時代周報記者近日獨家獲悉,因在境内有未了結的案件,杉杉股份總經理李智華被采取限制出境措施。就上述事項,時代周報記者多次電話、微信聯系杉杉有關高管,截至發稿未獲有效回復。
百億債務壓頂
杉杉系的資金鏈危機首次暴露于外界是在 2024 年 6 月 28 日——杉杉集團公告數筆合計 1963.91 萬元的銀行貸款利息未完成支付。
同年 8 月,杉杉集團又宣布未能按計劃向多家銀行支付 1170.7 萬元的貸款利息。同月,杉杉集團還出現了對澳門國際銀行杭州分行 1 億元銀行承兑匯票到期未付的情況。
随後,新世紀評級決定下調杉杉集團主體及相關債券信用評級至 AA-,評級展望為負面。主要原因是其債務風險尚未有效緩解,且新增銀行票據逾期等事項,以及公司關聯擔保金額較大,控股股東債務風險進一步擴散等因素。
到 2025 年 1 月發布最新信用債公告時,杉杉集團的債務問題進一步惡化,合并口徑有息負債總額增至 126.21 億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短期債務為 120.37 億元,其流動資金緊張,短期償債壓力大。
另一方面,随着杉杉集團及其關聯方債務逾期,以及因債務問題涉及的重大訴訟或仲裁等一系列問題,杉杉系核心上市平台杉杉股份的股份連續遭遇輪候凍結、法院強制執行、司法拍賣等。由此,杉杉系對杉杉股份的持股比例也從此前的 45% 被動減少到如今的 27.87%,對上市公司的話語權下降。此外還有不少債權人選擇搶在杉杉集團破產重整前,處置杉杉系的有價資產。
2024 年 11 月 1 日,杉杉控股旗下公司寧波炬泰持有的 9200 萬股永杉锂業(603399.SH)股份完成司法競拍,成交價合計 8.03 億元,這部分股權此前已因債務逾期違約被司法凍結。同年 12 月,杉杉股份向寧波海曙國資出售近 9 億元資產。
2025 年 2 月,杉杉集團 2022 年非公開發行四期可交換公司債券的持有人,選擇以 8.67 元 / 股的換股價格進行換股,合計換股 429,979,936 股。這導致杉杉系減少了對杉杉股份 19.08% 的股權。
2025 年 3 月 24 日,杉杉集團一致行動人鄞州捷倫、朋澤貿易分别持有的杉杉股份 29,580,000 股股份、78,420,000 股股份将被進行公開拍賣。不過,由于寧波鄞州區法院裁定對杉杉集團、朋澤貿易進行實質合并重整,對朋澤貿易所持杉杉股份的司法拍賣程式已經中止。這意味着,随着杉杉集團、朋澤貿易重整的進行,各家債權人提前争奪杉杉系資產的局面或能得到一定緩解。
杉杉系權力交替
杉杉集團的最近兩年并不平靜,在創始人鄭永剛去世後,其後接棒的兩任舵手,似乎都未能救杉杉于水火。
2023 年 2 月 10 日,鄭永剛因突發心髒疾病救治無效在日本去世。此後不久,鄭永剛與前妻所生的兒子鄭駒經股東大會選舉成為杉杉股份第十屆董事會董事長。當天,年長其 9 歲的繼母周婷突然現身股東大會,此後對外宣稱此次股東大會是違規和錯誤的,由此拉開杉杉系内部之争的帷幕。
周婷 1982 年出生,浙江大學和長江商學院 EMBA 雙碩士學位,曾任浙江衞視、東方衞視新聞部記者、主播,第一财經集團電視新聞部記者、主播等。2017 年前後,周婷與鄭永剛結婚,育有三名子女。
繼母子之争喧嚣一時,雙方在 2023 年 4 月達成協定,周婷進入杉杉股份董事會并擔任董事一職,鄭駒則繼續掌握大局。這場繼母子的争產風波也暫告一段落。
在鄭駒接棒後的一年多裏,杉杉股份歸母淨利潤加速下滑。杉杉股份 2023 年實現營收 190.70 億元,同比下降 12.13%;歸母淨利潤為 7.65 億元,降幅高達 71.56%。2024 年,杉杉股份由盈轉虧,整個杉杉系的債務危機也在這一年開始爆發。
2024 年 11 月,鄭駒退居二線,周婷全面掌舵 " 杉杉系 ",成為杉杉股份、杉杉控股董事長。同時,楊峰、陳光華、周敏等三名杉杉系元老也退出杉杉控股董事會。其中,楊峰是鄭永剛的外甥,一直擔任杉杉系另一家上市公司永杉锂業的董事長。陳光華跟随鄭永剛多年,長期負責多家杉杉系公司的财務工作。周敏則是杉杉系另一核心運營平台杉杉集團的法定代表人。
當時,鄭駒介紹,這一調整是為公司發展匯集更廣的思路,調動更多資源,網聚更強的力量解決問題、化解困難。他将全力配合新任決策團隊,繼續服務杉杉,對杉杉的穩定發展充滿信心。
但此後,鄭駒極少在公開場合露面,台面上一直都是周婷在主持工作和推進解決杉杉債務問題。
上述接近鄭駒的人士告訴時代周報記者,鄭駒去年乘坐班機到日本,今年 2 月還在日本過生日。該人士表示,周婷接替鄭駒後,一直在跟杉杉債權人斡旋,希望能多為杉杉多争取一些時間。
值得注意的是,工商資料顯示,2 月 7 日,杉杉股份間接控股股東杉杉控股再一次發生工商變更,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長周婷變更為周順和,公司原董事孫偉卸任。
接近杉杉系的知情人士向時代周報記者透露,周順和是周婷的直系親屬。據 21 世紀經濟報道,此次杉杉控股董事長及法人代表的調整并不意味着周婷要逃避責任,主要是為了一旦重組,若涉及限消等情況後,周婷仍然能夠正常處理公司事宜。
杉杉股份上市首虧
鄭永剛是杉杉系靈魂人物。他從一家瀕臨破產的服裝廠廠長做起,将杉杉一步步打造成為服裝業巨頭、百億锂電帝國。
1996 年,在鄭永剛的帶領下,杉杉股份在上交所上市,成為中國服裝第一股。上市後,杉杉股份走上了多元化發展之路,1998 年就已布局锂電池負極材料,這為其日後成為該細分領網域龍頭打下基礎。此後,杉杉股份又相繼涉足锂電池正極材料、電解液領網域,至 2013 年杉杉股份锂電業務的營收超過了服裝業務。
杉杉系在資本市場也同樣長袖善舞,染指過申通快遞、諾德股份、江泉實業等多家殼公司。此外,杉杉系還一度控股君康人壽,參股過寧波銀行等多家金融機構。
值得一提的是,杉杉系在對寧波銀行的投資中獲利頗豐。自 2014 年開始,杉杉系陸續減持寧波銀行股權,合計套現超 56 億元,而當年投資寧波銀行的成本僅約為 1.82 億元。
自 2019 年開始,鄭永剛親自操刀,對杉杉股份進行大刀闊斧地業務瘦身,相繼将服裝資產、電解液資產、地產業務等進行剝離,試圖集中資源以專注于锂電池負極材料和偏光片兩大核心業務的發展。
據時代周報記者了解,杉杉股份锂電池負極材料和偏光片兩大核心業務,目前分别由董事李鳳鳳、朱志勇負責。此前,杉杉股份的電解液業務則由現任公司董事、總經理李智華負責。
近日,時代周報記者從多個信源獲悉,因在境内有未了結的相關案件,李智華目前已被有關機構采取邊控措施。有接近杉杉系的知情人士告訴時代周報記者," 李智華目前仍處被邊控狀态。"
李智華 1968 年出生,歷任東莞市杉杉電池材料有限公司,寧波杉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湖南杉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杉杉股份副總經理,杉杉股份董事長兼總經理;現任杉杉控股董事,杉杉股份董事兼總經理。
作為目前杉杉系唯一的上市公司,今年 1 月下旬,杉杉股份發布業績預告稱,預計 2024 年全年淨虧損約為 3.2 億元到 4.8 億元。不過,從杉杉股份核心業務(負極材料和偏光片)上來看,預計實現營收約 180 億元到 190 億元,淨利潤約為 6.5 億元到 7.5 億元。
當時,杉杉股份解釋稱,業績虧損主要是因為:一是參股企業虧損較大,其長期股權投資收益出現虧損;二是對相關的應收款等資產計提減值準備;三是母公司财務費用等。
杉杉股份因此收到來自上海證券交易所的監管工作函,要求説明其參股公司、控股股東等的相關情況。
對此,杉杉股份在 3 月 21 日的回復函中表示,目前,控股股東不存在非經營性資金占用、違規擔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具有獨立完整的業務及自主經營能力,與控股股東在資產、人員、财務、機構和業務方面均保持獨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