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社會經驗:廣州一中學男生稱上廁所遭保安偷拍 番禺區教育局回應,歡迎閲讀。
3 月 19 日,廣州一名男中學生反映,自己上廁所時被保安用手機偷拍。20 日,事發中學工作人員稱,保安聞到廁所有煙味,懷疑有學生吸煙,想拍攝取證。
>番禺區教育局回應
廣州市番禺區教育局工作人員表示,已獲悉此事,将做進一步了解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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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閲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偷窺、偷拍他人隐私屬違法行為,可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來源:新京報、廣州廣播電視台、網友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