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社會經驗:老板太沒眼光,請的店長簡直是引狼入室,歡迎閲讀。
付先生開了一家餐飲店,把運營資金都交給了招來的店長運營,員工工資也先交給店長發放。沒想到,這位店長竟然獨吞了運營經費和部分員工工資,導致店面日常運營都成了問題。門店倒閉後,店長居然還從付先生手中又騙走了約 17 萬元 …… 近日,靜安檢察院辦理了這起案件。
店長獨吞運營經費和員工工資
2021 年 4 月,付先生通過招聘網站找到趙某,聘用他擔任即将開業的新店店長。趙某入職後,表現出了十二分熱情,對店面運營和業績提升都有一套自己的 " 經營之道 "。
付先生提到,趙某剛入店,因為店面生意冷清,他便提出可以發展外賣業務,與外賣 APP 合作入駐平台,并有渠道能夠保證每天的外賣訂單量。付先生沒有多想,認為是對店面有好處的事,就一口答應了趙某的要求," 問我要多少我就給多少 "。之後幾個月,趙某又借口與多家團餐團隊合作、美食平台刷分等理由多次向付先生讨要 " 運營費用 ",先後讓付先生多次轉賬共計人民币約 15 萬元。
一直被蒙在鼓裏的付先生,直到開口問趙某要運營費的發票,才發現趙某以各種理由推脱,再加上訂單量也沒有增長,遂覺得有些不對勁。事後,付先生才得知,這些被趙某卷走的款項,大部分都被他用于個人消遣娛樂。
不僅如此,趙某在屢屢得手後,竟還盯上了員工工資。往常,付先生都會把每月工資先轉給趙某,再由趙某下發給手下員工。然而,2021 年 10 月、11 月的全部工資竟全被趙某一人 " 獨吞 "!
" 這兩個月的工資,他也沒有還,我只能又自己分批發給了員工 ……" 付先生表示。
由于經營不善,付先生的店鋪在短短八個月後,就閉店停業。
▲趙某偽造的 ATM 機照片
店被拖垮了詐騙卻還在繼續
店關了,趙某的手段卻仍在繼續。他在職期間,就曾以父親生病為由,向付先生預支了五個月薪資,離職後的借口更是 " 花樣百出 ":要貸款還錢、要買機票回老家還貸款、貸款前期要手續費用,陸續又騙了付先生約 17 萬元。
2022 年 8 月,經不住付先生的反復催促,趙某拍攝了一張 ATM 機的存款照片,圖中顯示餘額 40 萬元,還另發送了一張 54 萬元的銀行轉賬截圖單據,聲稱已将錢款打入了付先生賬户。
而實際上,這些憑證都是趙某為了拖延時間偽造的。
觸犯《刑法》當數罪并罰
案件進入審查起訴階段,付先生和趙某二人仍然因為金額認定問題存在争議。檢察官調取兩人詳細來往記錄後發現,由于轉賬頻繁,付先生的多次付款都未注明使用途徑,而趙某則主張部分是正常的店鋪管理費用。該如何準确認定涉案金額?檢察官不厭其煩,将這些存在争議的轉賬一一記錄,與付先生和趙某雙方當面逐一确認,确保案情清晰,不枉不縱。
檢察官認為,趙某擔任店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虛構事由騙取财物并侵占店鋪員工工資,數額較大;在餐飲店關閉後又虛構事實理由,以借款為名,騙取被害人錢款,數額巨大;後偽造銀行匯款憑證意圖拖欠還款,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分别構成職務侵占罪、詐騙罪、偽造金融票證罪,當數罪并罰。
檢察官在辦理案件中還發現,以 " 收銀員替換店内收款碼侵占營業額 "" 店長私用個人賬户收取銷售款 " 等為名的職務侵占案例并不少見。" 治罪與治理并重 ",檢察機關在多起類似案件中通過制發檢察建議,積極參與社會綜合治理,提出應規範收款審核流程、建立有效内控機制、提高員工法治意識等多方建議,及時堵漏建制,防患于未然。
生產經營活動中,誠信至上。但誠信不是無條件地信任,必須建立在充分盡職調查的基礎上。無論是生意夥伴還是雇傭關系,切莫一時犯糊塗,輕信他人,在毫無憑據的前提下就進行大額轉賬 .
檢察官提醒,對于有招聘需求的店家,要做好入職前的背景調查,經營過程中要完善日常管理和财務制度,定期盤點賬目、貨物,以防遭受不必要的經濟損失;對于求職的員工,切勿違背職業操守,濫用他人信任,非法占有不屬于自己的财產,導致身陷囹圄,失去自由。
(編輯 王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