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社會經驗:女子“對丈夫失望”後又找了個對象生子,因獲諒解法院從輕判決,歡迎閲讀。
婚後不久,山東的柴某因對丈夫傷心失望,回到了娘家。之後,她又找了個對象共同生活,生了一個兒子。
近日,該案的一審判決書公開,柴某因犯重婚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判決書顯示,柴某的丈夫曾請求對柴某從重處罰,後二人達成和解協定,他選擇了諒解。
山東省齊河縣人民法院一審審理查明,2019 年 5 月 6 日,被告人柴某與被害人周某登記結婚。婚後柴某因對周某傷心失望,遂回到其母親家生活。2020 年 10 月份左右至今,柴某與王某(另案處理)認識後,明知自己未辦理離婚手續仍以夫妻名義與王某共同生活。2022 年 9 月 2 日,柴某與王某生育一名男嬰。
被害人周某認為被告人柴某犯重婚罪,請求法庭對被告人從重處罰。後因雙方達成和解協定,他對柴某予以諒解,請求對其從輕處罰。
法院審理認為,柴某有配偶而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其行為構成重婚罪。柴某被傳喚到案後如實供述犯罪事實,系坦白。鑑于柴某具有坦白情節,自願認罪認罰,取得被害人諒解,依法予以從輕處罰。故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