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社會經驗:路邊賣0.5克安非他命,女子獲刑7個月 ,歡迎閲讀。
現代快報訊(通訊員 吳菲菲 記者 曹德偉)毒品禍害無窮,不僅嚴重損害個人健康,也會給社會帶來極大危害。6 月 20 日,在國際禁毒日前夕,鎮江經開區法院公開審理了一起販賣毒品案并當庭宣判。女子路某因販賣 0.5 克安非他命,犯販賣毒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 7 個月,并處罰金 2000 元。
△女子指認現場
法院經審理查明,2023 年 2 月 27 日,吳某聯系上路某,向其購買安非他命。路某表示,自己在過年期間購買了安非他命,剩了一部分,于是兩人約定好在鎮江新區某處路邊交易。" 我和吳某很早就認識了,平時是有交流的,也添加了微信,那天晚上九點多,他就聯系我,購買安非他命。" 路某説,買來時 3200 元,剩下來的約 0.5 克,最終以 3700 元賣給吳某。
3 月 4 日,公安機關在偵辦其他案件時,發現路某有販賣毒品嫌疑,遂電話通知她接受調查,路某主動投案,并退出非法獲利。
據了解,路某曾有多次因吸毒被行政拘留的經歷,從 2018 年至今被行政拘留 6 次,曾因販賣毒品,于 2020 年被判處拘役四個月,并處罰金 1000 元。
△庭審現場
法院經審理認為,路某販賣毒品甲基苯丙胺(安非他命),其行為構成販賣毒品罪,依法應予懲處。" 路某販賣毒品甲基苯丙胺(安非他命),并在犯罪後自動投案,自願認罪,依法可以從輕處罰。但因是毒品再犯,應從重處罰。" 承辦法官、刑事審判庭庭長任榮興介紹,最終根據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決。路某當庭表示服從法院判決,不上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無論數量多少,都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予以刑事處罰。" 法官提醒,販賣毒品,量再小也違法。對毒品犯罪,司法機關始終保持高壓嚴打态勢,希望廣大人民群眾時刻警醒,珍愛生命、遠離毒品,千萬不要抱有僥幸心理。
(通訊員供圖)
(校對 張靜超 編輯 蔣文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