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社會經驗:這4批次藥品不符合規定,停售召回!,歡迎閲讀。
國家藥監局近日發布通告,經貴州省食品藥品檢驗所等 4 家藥品檢驗機構檢驗,發現 4 批次藥品不符合規定。
根據通告,經貴州省食品藥品檢驗所檢驗,在重慶江岸坊醫藥有限公司抽取的 1 批次抗宮炎片不符合規定,不符合規定項目為微生物限度。
經上海市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檢驗,在國藥控股天和吉林醫藥有限公司抽取的 1 批次他克莫司軟膏不符合規定,不符合規定項目為有關物質。
經深圳市藥品檢驗研究院檢驗,在春源堂診所抽取的 1 批次炒僵蠶不符合規定,不符合規定項目為總灰分。
經青海省藥品檢驗檢測院檢驗,在那曲惠民醫院抽取的 1 批次炙甘草不符合規定,不符合規定項目為含量測定。
據悉,微生物限度系對非直接進入人體内環境的藥物制劑的微生物控制要求。有關物質是指藥品中的有機雜質,是反映藥品純度的指标,主要來源為制備過程中帶入的雜質和藥品在貯存或運輸中發生降解產生的雜質。總灰分測定的目的是檢測中藥的純淨程度。含量測定系指用規定的試驗方法測定原料及制劑中有效成分的含量。
通告指出,對上述不符合規定藥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已要求相關企業和部門采取暫停銷售使用、召回等風險控制措施,對不符合規定原因開展調查并切實進行整改。國家藥監局要求相關省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組織對上述企業和部門存在的涉嫌違法行為立案調查,并按規定公開查處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