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分享的娱乐经验:上百万的产品只卖出一单?明星带货真的奏效吗?,欢迎阅读。
说实话,这些年下来,见过明星各种直播搞事的,但引发警方调查,还是第一次?
昨天开始,黄圣依夫妇直播出问题的新闻,就登上了各大媒体头条。
如今,算是引发了众多网友极大的吃瓜热情了~
今天就带大家来复盘一下这个奇葩的瓜
黄圣依夫妇直播卖货,大家都应该见识好几次了,
虽然名气不大,但是赚钱还是不少的。
这次事情的起源呢,就是有商家报警,说自己准备了 170 万的腊肉产品,和黄圣依夫妇合作直播,
结果,黄圣依方,居然只卖了一单????
一单????
额,这确定不是什么天方夜谭吗?
说不定这一单,还是什么工作人员买的呢 ……
如今,已经有人代表 60 家商家去报案了,他们支付了大概 3000 万的合同金额,但是对方连本都没卖出去。
目前警方都受理了。
但仔细看报道,其实这个事情没那么简单。
首先,从新闻中能看出,商家并不是和明星直接签订的合约。
而是商家找到了一家媒体公司,这家公司呢,是经常找明星直播带货的
所以,本质上,黄圣依夫妇是和这个媒体公司签约合同。
那么从法律上来说,明星和商家之间的联系基本就没那么紧密了 ……
但,合同上是明确写了黄圣依夫妇的名字
可惜直播的时候,腊肉大概只出现了 2 分钟?
而且再也没有返场过 ……
综合判断下来,大概就是合同明确规定了艺人带货,但不知道是不是传媒公司的考量,所以并没安排那么多场次?
从商家曝光的照片大概也是可以看出——
所谓的直播合作,其实就是传媒公司用了和艺人合作的噱头,去吸引商家来投钱做广告。
门口摆着人家夫妇的照片。
事情闹大后,黄圣依方也赶紧出了声明,说此事和自己无关。
简单来说,黄圣依方称自己只是助播嘉宾,并非什么和商家合作的带货人员,
且,她自己这边也没有授权传媒公司用自己的名义去和别人合作 ……
看着好像都挺合情合理的?
我仔细看了下黄圣依方提供的合同,上面确实写清楚了只是作为嘉宾。
而且时间不能超过 2 个小时?
大家对比下李佳琦直播就可以知道,2 个小时,基本是卖不出多少东西的。
所以,这个嘉宾身份,感觉更像是用了艺人的名气来吸引流量?
感觉是商家错误理解了这层关系,或者说是没想到传媒公司和艺人的合作直播居然是这样的 ……
当然,问题还有很多疑点。
比如商家这边公开的案件回执显示,商家共支付了 3000 多万
嗯,这我就好奇了,
这个 3000 万,最后到底艺人和公司分了多少?
目前并没有看到黄圣依方公开自己的这个嘉宾费用 ……
但,感觉不会很低。
想想看,这样的回报率,这样的直播时间,居然还有这么高的费用 ……
直播带货,是不是太好赚了点?
这几年,也经常听说直播冲击线下产业 ……
按照这个案子来说,170 万的产品,最后居然只卖了一单,100 多元
这不真的是裤子都被赔光了?
所谓的冲击,就是这样的吧 …………
还是那种暴利,稳赚不赔的那种
不过搜了下之前的新闻,这还不是最离谱的?
之前有人爆料,花了 10 万找黄圣依带货,结果人家给你卖了 5 个杯子,加起来总计 695 元。
陈小春卖货,商家付了 51 万,最后只卖了 4000 元,法院最终判决退回 41 万。
但想想,人家还是净赚了 10 万 ……
3.3 万坑位费,结果艺人卖了 64.9 元
啧啧啧 ……
到底是商家太蠢,还是艺人太精明?
他们赚的钱,真的就是天上直接掉馅饼啊 ……
没啥好说的了大家收拾收拾,今天干脆也直播带货好了?
没流量也不要紧,学习素人一号,直播间发发疯,能豁出去,人流量就来了
下一个 3000 万,直接到你口袋。
【原文标题 :《这大瓜,真的有人要哦豁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