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娛樂經驗:上百萬的產品只賣出一單?明星帶貨真的奏效嗎?,歡迎閱讀。
說實話,這些年下來,見過明星各種直播搞事的,但引發警方調查,還是第一次?
昨天開始,黃聖依夫婦直播出問題的新聞,就登上了各大媒體頭條。
如今,算是引發了眾多網友極大的吃瓜熱情了~
今天就帶大家來復盤一下這個奇葩的瓜
黃聖依夫婦直播賣貨,大家都應該見識好幾次了,
雖然名氣不大,但是賺錢還是不少的。
這次事情的起源呢,就是有商家報警,說自己準備了 170 萬的臘肉產品,和黃聖依夫婦合作直播,
結果,黃聖依方,居然只賣了一單????
一單????
額,這确定不是什麼天方夜譚嗎?
說不定這一單,還是什麼工作人員買的呢 ……
如今,已經有人代表 60 家商家去報案了,他們支付了大概 3000 萬的合同金額,但是對方連本都沒賣出去。
目前警方都受理了。
但仔細看報道,其實這個事情沒那麼簡單。
首先,從新聞中能看出,商家并不是和明星直接籤訂的合約。
而是商家找到了一家媒體公司,這家公司呢,是經常找明星直播帶貨的
所以,本質上,黃聖依夫婦是和這個媒體公司籤約合同。
那麼從法律上來說,明星和商家之間的聯系基本就沒那麼緊密了 ……
但,合同上是明确寫了黃聖依夫婦的名字
可惜直播的時候,臘肉大概只出現了 2 分鍾?
而且再也沒有返場過 ……
綜合判斷下來,大概就是合同明确規定了藝人帶貨,但不知道是不是傳媒公司的考量,所以并沒安排那麼多場次?
從商家曝光的照片大概也是可以看出——
所謂的直播合作,其實就是傳媒公司用了和藝人合作的噱頭,去吸引商家來投錢做廣告。
門口擺着人家夫婦的照片。
事情鬧大後,黃聖依方也趕緊出了聲明,說此事和自己無關。
簡單來說,黃聖依方稱自己只是助播嘉賓,并非什麼和商家合作的帶貨人員,
且,她自己這邊也沒有授權傳媒公司用自己的名義去和别人合作 ……
看着好像都挺合情合理的?
我仔細看了下黃聖依方提供的合同,上面确實寫清楚了只是作為嘉賓。
而且時間不能超過 2 個小時?
大家對比下李佳琦直播就可以知道,2 個小時,基本是賣不出多少東西的。
所以,這個嘉賓身份,感覺更像是用了藝人的名氣來吸引流量?
感覺是商家錯誤理解了這層關系,或者說是沒想到傳媒公司和藝人的合作直播居然是這樣的 ……
當然,問題還有很多疑點。
比如商家這邊公開的案件回執顯示,商家共支付了 3000 多萬
嗯,這我就好奇了,
這個 3000 萬,最後到底藝人和公司分了多少?
目前并沒有看到黃聖依方公開自己的這個嘉賓費用 ……
但,感覺不會很低。
想想看,這樣的回報率,這樣的直播時間,居然還有這麼高的費用 ……
直播帶貨,是不是太好賺了點?
這幾年,也經常聽說直播衝擊線下產業 ……
按照這個案子來說,170 萬的產品,最後居然只賣了一單,100 多元
這不真的是褲子都被賠光了?
所謂的衝擊,就是這樣的吧 …………
還是那種暴利,穩賺不賠的那種
不過搜了下之前的新聞,這還不是最離譜的?
之前有人爆料,花了 10 萬找黃聖依帶貨,結果人家給你賣了 5 個杯子,加起來總計 695 元。
陳小春賣貨,商家付了 51 萬,最後只賣了 4000 元,法院最終判決退回 41 萬。
但想想,人家還是淨賺了 10 萬 ……
3.3 萬坑位費,結果藝人賣了 64.9 元
啧啧啧 ……
到底是商家太蠢,還是藝人太精明?
他們賺的錢,真的就是天上直接掉餡餅啊 ……
沒啥好說的了大家收拾收拾,今天幹脆也直播帶貨好了?
沒流量也不要緊,學習素人一号,直播間發發瘋,能豁出去,人流量就來了
下一個 3000 萬,直接到你口袋。
【原文标題 :《這大瓜,真的有人要哦豁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