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分享的社会经验:临近年底,快看看你的积分“被清零”了吗?,欢迎阅读。
" 积分兑代金券 "" 年终积分兑换开启 "…… 临近年底,有人正盘算着把累积一年的积分充分利用,但也有人发现此前累积的积分不知何时已经被清零。现在不少商家或品牌将会员系统都集成在小程式上,而消费者只要不消费,基本也不会有机会再次打开,而此前产生的积分到期后就会被 " 偷摸 " 清零。律师表示,在不通知的情况下直接清零,这违反了告知义务。
△商场内一商家的年底积分兑换通知
积分不知何时被清零?品牌方称 " 积分清零系统自动实现 "
△小魏在这家品牌的会员积分只剩下 15 分
" 我之前至少有好几千的积分,现在一看只剩下 15 分了,都不知道什么时候被清零的。"90 后小魏告诉现代快报记者,她曾经是一家母婴品牌的忠实用户,常年在其线上官方旗舰店消费。从她的会员截图可以看到,她已经成为该品牌会员 969 天,等级为金卡 VIP,积分则为 15 分。记者注意到,在该品牌官方旗舰店的会员首页有积分到期清零公告。根据积分规则,从领取之日起,于次年 12 月 31 日过期,逾期未使用的积分将自动清零。并且在规则中还标注了 " 积分清零系统自动实现,店铺不做直接通知。" 看到规则中的这一条,让小魏很无语。
而 90 后小吴则在经历了一次积分清零之后,对自己钟爱的品牌 " 痛觉不爱 " 了。她曾是某玩具品牌的会员,常常在一家线下店消费,累计积分近万,会员等级也很高。有一天,她接到客服电话通知,品牌要更新小程式,所以此前的积分要全部清零,提醒她抓紧兑换。电话中,她同意了积分兑换某款玩具的方案。但后来她才发现,自己不仅没了积分,积分规则也变了,会员等级降成普通级,权益也相应地贬值了。小吴说:" 我再也不想在这家店消费了。"
律师:不通知直接清零违反了告知义务
现代快报记者在黑猫投诉平台搜索关键词 " 积分清零 ",消费者投诉达到了 673 条,涉及的有银行、酒店、美妆、服装、酒店、珠宝等各类品牌的积分兑换问题。多数投诉人提到,他们在积分被清零之前没有收到任何提醒。不论是短信、电话,还是微信推送等方式,没收到任何提醒,积分就被直接清零了。这是否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线上商家积分清零通告
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成荣表示,在不告知的情况下,商家 " 偷摸 " 清零积分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财产权益。他认为,既然积分可以兑换服务或者商品,那么积分属于财产性权益,消费积分可视为一种特殊的赠与。经营者可以附条件,如设定有效期等限制性行为。虽然商家根据《积分规则》实行积分清零行为,不宜一律认定为侵犯消费者权益行为,但商家是否尽到提示和说明义务,以及条款本身公平与否(如期间过短、行使条件过于苛刻等),都将会影响条款的效力。尤其是涉及积分清零上,应该尽量用多种多次方式提醒消费者,这样可以视为尽到了充分告知的义务。在不通知的情况下直接清零,这就违反了告知义务。
部分商家会依据条款随意变更积分兑换规则,对此王成荣表示,虽然不能说品牌方单方面取消合同,但可以认为属于对《积分规则》条款的变更。而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因此在变更积分兑换规则的情形下需要征求消费者的同意,如果擅自变更,则违反了合同义务。
消保委提醒:商家制定积分规则不能过于 " 任性 "
△一家商场的积分兑换通知
现在不少商家或品牌将会员系统都集成在小程式上,而消费者只要不消费,基本也不会有机会再次打开,而此前产生的积分到期后就会被 " 偷摸 " 清零。" 谁有那精力管理这么多平台上的积分,动不动就一堆积分过期,让人很心累。" 市民小阳告诉现代快报记者。
上海市浦东新区消保委曾就 " 积分清零 " 发出了消费提醒,提示商家在制定积分规则的时候,不能过于 " 任性 "。商家要尽到提醒和告知义务,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不随意更改规则,要维护契约公平;不能設定一些不公平、不合理的兑换限制条款,而减轻或者免除自身的责任。同时,消保委也提醒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注意了解积分使用规则,特别是使用范围、积分有效期等关键事项;养成定期查询、勤于兑换积分的习惯;不要 " 忍气吞声 ",遇到类似情况可主动通过消保委或其他监管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现代快报 + 记者 蔡梦莹
(校对 胡涛 编辑 王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