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社會經驗:300萬!上海老人贈房給水果攤主引熱議,法院判了,歡迎閲讀。
3 年前,上海 88 歲獨居老人老馬
将 300 萬元房產送給水果攤主一事引發熱議
水果攤主劉某将老馬的親屬告進法院
要求将老馬的涉案房產及銀行存款餘額
判歸劉某所有
記者今天獲悉
上海市寶山區人民法院近日作出一審判決
支持劉某的訴訟請求
12 月 15 日,記者從水果攤主的訴訟代理人高明月律師團隊處獲悉,12 月 14 日,該團隊收到上海市寶山區人民法院的《民事判決書》。一審判決書顯示,涉案房屋及房屋内财物歸原告(水果攤主劉某)所有。
高明月律師團隊提供的上海市寶山區人民法院的《民事判決書》。
法院判決:老人房屋及房屋内财物歸劉某所有
上海市寶山區人民法院認為,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定的,按照協定辦理。公民可以與扶養人籤訂遺贈扶養協定,扶養人承擔該公民生養死葬的義務,享有受遺贈的權利。遺贈扶養協定系雙方法律行為,本案所涉遺贈扶養協定内容合法,遺贈扶養協定亦在公證處進行了公證,其外在形式要件符合法律規定。
法院指出,雖然 2021 年 5 月老人被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但無證據證明其在籤訂遺贈扶養協定期間即已經處于限制民事行為能力或者無民事行為能力,故該協定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依法具有法律約束力。被告舉證的就醫住院診斷等證據無法得出老人在籤署遺贈扶養協定時行為能力受限之結論,也無證據證明遺贈扶養協定并非老人的真實意思表示。
法院表示,被告所舉現有證據無法達到民事證據優勢蓋然性的證明标準,應當承擔舉證不利的後果。該院對被告關于遺贈扶養協定無效的意見不予采納,并認為應尊重被繼承人的意願和其所享有的财產處分權,對涉案遺贈扶養協定的效力予以認可。
2023 年 12 月 12 日,法院一審判決,老人的房屋、房屋内财物以及其名下 3 個賬户的資金餘額、孳息歸原告劉某所有。
高明月律師表示,意定監護協定有效,水果攤主承擔了監護人職責。遺贈扶養協定有效,水果攤主履行了生養死葬的義務。
在他看來,上海老人有法律意識,未雨綢缪為自己做好意定監護以及遺贈扶養的法律安排,捍衞自己的自由和尊嚴,也實現了自己财富的意定傳承。并且,公證檔案經受住了嚴苛的質疑和挑戰。高度對抗的家事司法實踐充分説明:不論是意定監護檔案,還是意定傳承檔案(如遺囑、遺贈撫養協定、信托協定等),最好都通過公證文書的方式來呈現,這是對當事人最負責的建議。
此前報道
老人與水果攤攤主夫婦組成特殊家庭
做公證讓攤主一家做監護人
2020 年,上海一位八旬老人将自己 300 萬房產留給樓下毫無血緣關系的水果攤攤主,并做了公證,此事引發軒然大波。
老先生沒什麼朋友,唯獨喜歡小孩,有時會買些零食給小區的孩子們。此外他常在家門口溜達,漸漸地就跟開水果攤的小遊一家熟悉起來。
上海市普陀公證處公證員李辰陽在當時接受采訪説,老人和攤主幾年前就認識,老人沒事就到水果攤和這位攤主聊天。老人的老伴已經去世,患有精神疾病的獨生子猝死,兒子後事是由水果攤攤主陪伴料理,自家親戚無人到場。
一次,老人在家中摔倒昏迷,是攤主發現并送醫。由于老人無親戚照護,攤主便早上進完貨再去醫院,晚上回家,日復一日。此後,老人便邀請住在簡易棚的攤主夫婦及其 3 個孩子住進自己的房子,組建成一個特殊家庭。
老先生説,家裏還有一些親戚,除了叫他早點寫遺囑、觊觎他的房產以外,從不來看望他,于是也都不來往了。
6 年前,老人帶着攤主找到了李辰陽,一是做監護公證,二是要把 300 萬房產送給這位攤主。李辰陽説,老人就是想趁自己意識尚清時,讓攤主一家當自己的監護人。在法律上,這被稱為 " 意定監護 ",正式确立于民法總則,并在民法典中進行明确規定。
李辰陽説,像這位老人一樣,向公證處尋求法律幫助的場景,每天都在發生,都是因為老人的家庭出現了事故。老人尋求一種安定感,需要司法部門幫助解決他身份缺失的問題。通過 " 意定監護 ",可以建立老人和監護人之間的身份關聯。
當時,老人妹妹等家屬則一直質疑,老人在公證前就患有阿爾茨海默病的一些症狀。
網友評論:正道的光
對此一事,多數網友認為法院判決公正合理,是正道的光。
夢回涼州 :這個判決公正合理。
胡江波在北京:這個判罰很合理。一個美好的故事終于有了美好的結尾。當然,也順便讓另一個不美好的故事未能得逞。
永遠微笑的娃娃臉 :好人有好報!!
lr- 發呆:感謝法律維護了老人的權益!
也有網友指責老人家屬不負責任。
Left09:沒毛病,活着的時候不來,死了來分遺產了。
逝去的花 er:要錢的時候就去了?平常不去幫忙,這親戚真的服了。
對此一事,你怎麼看?
來源 | 新聞晨報 劉一鳴綜合 上海法治報、澎湃新聞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