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财經經驗:股民非法賣空港股被判18個月監禁,歡迎閲讀。
中新經緯 3 月 21 日電 日前,香港證監會披露,個人投資者楊得心因通過非法賣空進行證券欺詐被判監禁 18 個月。
據悉,這是首次有人在非法賣空的個案中,因涉及證券的交易中意圖欺詐,使用具有欺詐或欺騙性質的計劃,就《證券及期貨條例》第 300 條下的罪名而被定罪。
來源:香港證監會網站
此前的案情披露顯示,楊得心在 2020 年 5 月 28 日向其經紀行雅利多證券有限公司遞交了一份交收指示表格,顯示她在另一家經紀商持有 1500 萬股在香港上市的奧栢中國集團有限公司 ( 奧栢 ) 股份,但實際她并未持有相關股份。該經紀行受到誤導,允許楊得心在宣稱的股份轉讓交收前沽售奧栢股份。
楊得心在遞交交收指示表格及在沽售奧栢股份時,并未持有任何股份,其就奧栢股份進行非法賣空後,便着手以較低價格買入相同數量的股份,以在同日填補空倉,因此獲取了約 60.26 萬港元的非法利潤。
香港證監會法規執行部執行董事魏弘福表示:" 本案源自一宗復雜的‘唱高散貨’案件調查,發現有人涉嫌在股價大跌前一刻,通過非法賣空進行證券欺詐。案件的裁決向市場參與者傳達了一個清楚而強烈的警示,表明證監會對任何形式的市場不當行為都抱持零容忍态度。證監會将加倍努力打擊市場不當行為,以維護本港市場的廉潔穩健,并為香港維持一個公平的投資環境。" ( 中新經緯 APP )
作者:付健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