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社會經驗:三人挖走數百株國家重點保護植物,偷偷賣了,歡迎閲讀。
現代快報訊(通訊員 經法宣 記者 莊劍翔)明知道金毛狗蕨、觀音座蓮蕨是國家重點保護植物,楊某某、冼某某、張某某依舊為了一點蠅頭小利采挖、售賣數百株,對生态環境造成了破壞。法網恢恢,疏而不漏,12 月 26 日,揚州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大運河環境資源法庭公開開庭審理了三人危害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暨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三人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了代價。此案也是經開區法院大運河環境資源法庭挂牌後審理的首起案件。
△ 庭審現場
幾年前,楊某某在廣東省某村附近山頭發現了不少顏值很高的植物。心生歡喜的他打起了采挖賣錢的主意。而他盯上的是觀音座蓮蕨、金毛狗蕨。而這兩種植物,是國家保護植物。多次采挖得手後,楊某某向同在廣東做花木生意的冼某某出售了金毛狗蕨至少 20 株、觀音座蓮蕨至少 600 株,違法所得人民币 300 元。而在此過程中,他們很清楚自己售賣的是國家重點保護植物。
此外,金毛狗蕨通過售賣流通後,來到了在揚州某花卉市場開店的張某某手中。同樣,張某某也很明白自己拿到手的,是國家重點保護植物。
在一次相關部門組織的檢查中,工作人員發現張某某正在售賣金毛狗蕨,于是立刻采取措施。經上海野生動植物鑑定中心鑑定,被告人楊某某、冼某某、張某某出售或收購的金毛狗蕨或觀音座蓮蕨,均保留有野生性狀。野生的金毛狗蕨、觀音座蓮蕨均屬于《國家重點保護野生植物名錄》中的二級保護植物。
12 月 26 日,這起危害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暨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開庭審理。公訴機關揚州市邗江區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楊某某、冼某某、張某某違反國家規定,非法出售或收購國家重點保護的植物,情節嚴重,應當以危害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大運河環境資源法庭審理認為,被告人楊某某、冼某某、張某某違反國家規定,非法出售或收購國家重點保護的植物,情節嚴重,其行為均構成危害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民事主體因同一行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的,承擔行政責任或者刑事責任不影響承擔民事責任。
被告楊某某、冼某某、張某某的犯罪行為破壞野生植物資源,損害社會共同利益,依法應當承擔民事侵權責任。法院依法判決被告人楊某某犯危害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并處罰金人民币 1000 元;被告人冼某某犯危害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并處罰金人民币 3000 元;被告人張某某犯危害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币 2000 元;責令被告人楊某某某退出違法所得人民币 300 元,被告人冼某金退出違法所得 2895 元,并依法予以沒收,上繳國庫,對公安機關扣押的觀音座蓮蕨 4 株依法予以沒收。判決附帶民事公益訴訟三名被告在國家級媒體上公開向社會公眾賠禮道歉,賠償生物資源損害賠償費用 2490 元至 43701 元不等。
現代快報記者了解到,此案是經開區法院大運河環境資源法庭挂牌後審理的首起案件。
(通訊員供圖 校對 張靜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