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社會經驗:小偷堅持寫“盜竊日記”,如此努力用錯了地方,歡迎閲讀。
"31 号休息了,1 号多搞點。"
" 不嫖娼、不洗腳、不采耳,
要管住自己,學費要湊齊。"
這些話語均來自一本 " 盜竊日記 "
近日,華容縣公安局城中派出所民警
成功破獲一起系列盜竊案
嫌疑人馬某某落網
民警從其住處
搜出了幾個日記本
據辦案民警介紹
這些日記本上寫滿了文字
全部都是犯罪記錄
日期、地點、偷竊了什麼物品
獲得多少錢等寫得非常清楚
而且還寫了一些盜竊注意事項
比如説 "XX 巷不好剪線 "
" 要特别注意監控 " 等
從 " 盜竊日記 " 裏不難看出
小偷的 " 工作 " 并不是一帆風順
因為每個月總會有那麼幾天在休
經審訊得知
馬某某曾因盜竊
被華容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
刑滿釋放後他曾進廠打過工
後來覺得廠裏效益不好
上班太辛苦,便重操舊業
目前,馬某某因涉嫌盜竊
被華容縣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