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汽車經驗:長安汽車回應:未收到任何供應商函件,扣款10%不實,歡迎閱讀。
日前,針對網傳 " 致長安汽車采購部的申訴函 " 一事,長安汽車官方發布聲明回應:長安汽車從未收到任何供應商發來的 " 函件 ",強行扣除供應商 10% 貸款的信息不實,已向公安機關備案。
事件回顧
近日,一封題為《保護中小汽車零配件實體企業刻不容緩 ---- 致長安汽車采購部的申訴函》的函件的圖片在網絡上流傳。
函件聲稱,長安汽車公司采購部不顧合同約束向數百家供應商貿然發出 " 基于生存、戰略、竟争、客戶 - 其同應對 - 致供應商夥伴的函 ",目的是利用其掌控的對供應商的未付款,将強行對供應商的貨款直接扣款 10%,以應對其遇到部分車企降價引起的汽車市場部分車型滞銷。為此,供應商企業希望長安汽車立即收回函件,取消 " 強行扣款方案 "。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函件既無落款,也無時間,僅僅是一張圖片。
根據媒體報道,數家給長安汽車供貨的零部件商也表示并未收到長安汽車直扣貨款的函件。
對于這封申訴函,長安汽車在聲明中表示,長安汽車從未收到任何供應商發來的 " 函件 ",因原材料價格變動、需求變化、技術創新等原因,供應鏈上下遊企業每年磋商供應價格,是汽車行業的一貫做法。采用的方式均基于長安汽車與零配件企業的商務談判,結算價格均按照商談後籤訂的商務合同執行,該函件所述 " 直扣產值 "" 直扣貨款 " 等内容系不實信息。
長安汽車還表示,已就該函件涉及的诋毀商譽行為,向公安機關報案。長安汽車堅決反對任何形式的诋毀商譽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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