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社會經驗:文旅部:“國家一級演員”屬不規範表述,歡迎閱讀。
《痛悼!國家一級演員逝世》《突發訃告!國家一級演員逝世》《國家一級演員,被查!》…… 經常出現在公眾視野的 " 國家一級演員 ",是否規範呢?
2 月 14 日,文化和旅遊部針對其官方網站上轉發的一條内容使用 " 國家一級演員 " 的表述,給出了答復:經調查核實,确屬不規範表述,現已進行修改。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文化和旅遊部《關于深化藝術專業人員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20〕68 号)和《藝術專業人員職稱評價基本标準》,演員職稱分為四級,其中 " 一級演員 " 為正高級職稱。
文化和旅遊部、國家廣播電視總局此前公示的高級職稱評審結果顯示,藝術系列的正高職稱有 " 一級演員 "" 一級編劇 "" 一級指揮 "" 一級導演(編導)"" 一級文學創作 "" 一級美術師 "" 一級演奏員 "" 一級錄音師 " 等,均未冠以 " 國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