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财經經驗:深圳證監局:嚴禁直播薦股,歡迎閱讀。
11 月 11 日,記者從知情人士處獲悉,深圳證監局已向轄内證券投資咨詢機構發出規範證券投資咨詢機構自媒體運營管理的通知。
通知指出,近期,行業内出現個别機構或個人利用自媒體違規薦股等違規行為,為進一步規範轄區證券投資咨詢機構自媒體運營管理,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自媒體運營管理
各機構要進一步加強公司自媒體運營管理。一是全面管控自媒體賬号,對于公司認證賬号和員工開設的執業賬号全部納入公司統一管理,定期檢查和清理離職人員開設賬号和未使用的自媒體賬号。二是加強合規管理,對于公司管理賬号發布内容和直播素材應事先進行合規審核,直播過程中合規應有效監控和幹預,嚴禁直播薦股。三是加強員工行為管理,禁止員工脫離公司管控,通過自媒體等方式私下開展證券投資咨詢業務,出現違規薦股或操縱市場行為。
二、開展自查自糾
請各機構根據本通知要求,結合前期我局下發的各項通知、通報,對照相關法律法規要求,開展自媒體運營管理自查工作,并進行整改。各機構應填報附件 " 公司員工信息及自媒體賬号統計表 ",梳理公司認證及員工個人開設的與執業相關的全部自媒體賬号并填寫公司員工信息,于 2024 年 11 月 12 日下班前向我局報送自查報告、公司員工信息及自媒體賬号統計表,報送至指定郵箱。
來源 | 深圳商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