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财經經驗:萬億消費稅改革路,歡迎閱讀。
經濟觀察報 記者 杜濤 7 月 21 日公布的《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下稱《決定》)提出,推進消費稅征收環節後移并穩步下劃地方,完善增值稅留抵退稅政策和抵扣鏈條,優化共享稅分享比例。《決定》公布後,多位财稅專家、研究機構作出消費稅改革的預測,主要關注點包括三點:一是消費稅是否将從中央稅變為共享稅;二是消費稅征收環節如何後移,這種後移将會對征管帶來什麼挑戰;三是消費稅稅基将如何擴圍,這種擴圍會否衝擊已然薄弱的内需。
消費稅是中國稅收收入的前四大稅源之一。
2023 年中國消費稅收入總額為 1.6 萬億人民币,約占全國稅收收入的 8.9%、名義 GDP 的 1.3%。消費稅也是 2024 年上半年,四大稅種中唯一正增長的稅種。
一位地方财政預算部門負責人建議将消費稅從中央稅變為共享稅。他預計,消費稅改革會延續此前稅改思路,即保證存量,調整增量,存量部分依然屬于中央稅,增量部分則調整為分享稅。但要核定存量,需要重新核算消費稅基數,目前上級部門還沒有動作。
從 1994 年開征以來,消費稅經歷過 2006 年、2008 年、2014 年三輪調整,主要是部分類目的稅率調整和稅基擴大。2019 年國務院發布的一份分稅改革方案則釋放了消費稅征收環節後移、稅基擴圍、增量部分分稅的改革思路。
這份改革方案在五年間未能落地。2020 年公開征集意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法(征求意見稿)》(下稱 " 征求意見稿 ")第二十條涉及消費稅改革試點的推進。2024 年該法預備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
遼寧大學地方财政研究院院長王振宇說,消費稅改革遲遲未能付諸實踐,緣于其面臨諸多約束條件。
一是受征管技術手段的限制。在從生產端向消費端轉移過程中,面臨的課稅群體發生了小而散的巨大變化,或将帶來稅源的流失。
二是央地間存量既得利益的考量。在 " 基數 + 增長 " 邏輯框架下,這是個十分棘手的難題。
三是體量萬億級的消費稅,構成了當下财政轉移支付的重要支撐,相對于十萬億級的轉移支付規模,地方政府對消費稅分稅改革獲得感不會太強。
王振宇說,當下讨論的消費稅,嚴格意義上屬于特别消費稅,局限在汽油、煙、酒等幾個特定稅目。其中一些稅目覆蓋的行業本身也面臨調整,比如在新能源車替代效應下,汽油消費稅減少是個大概率事件。為此建議借鑑成熟經濟體的做法,研究開征一般消費稅,即零售稅,作為地方稅。
改革思路
消費稅是以消費品的流轉額作為征稅對象的各種稅收的統稱,是政府向消費品征收的稅項,征收環節單一,多數在生產或進口環節繳納。消費稅是典型的間接稅,是價内稅,作為產品價格的一部分存在,稅款最終由消費者承擔。《消費稅稅目稅率表》顯示,中國消費稅的稅目共 15 種,稅率從 1% 至 56% 不等。一是影響生态環境的消費品,如小汽車、摩托車、成品油、汽車輪胎、木制一次性筷子、鞭炮、焰火、實木地板。二是過度消費不利于健康的消費品,如煙、酒等。三是以少數高收入群體為消費主體的奢侈品類消費品,如高爾夫球及球具、遊艇、高級手表及珠寶玉石等。
2023 年中國稅務年鑑數據顯示,2022 年國内消費稅主要來源第二產業,主要是煙草制品業;酒、飲料和精制茶制造業;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業;汽車制造業;批發業等。按照地區來看,消費稅收入主要來自廣東、上海、山東、江蘇、雲南等地。
與部分經濟體征收的一般消費稅思路不同的是,中國消費稅從誕生起就作為增值稅的某種銜接和補充,具有對消費行為的調節作用。
由劉克崮、賈康主編的《中國财稅改革三十年親歷與回顧》一書中提到,由于增值稅只實施兩檔稅率,基本保持原稅負,同時考慮對一些消費品進行特殊調節,因此選擇少數消費品在征收增值稅的基礎上再征收一道消費稅。劉克崮曾任财政部稅政司司長,賈康曾任财政部财政科學研究所所長。
書中介紹,時任财政部部長的劉仲藜以煙酒為例說明了增值稅和消費稅的關系:" 本來煙、酒、化妝品等稅率是很高的,你只征個 17%,那怎麼辦?于是再來個消費稅做補充,消費稅屬于中央稅。為什麼是中央稅?因為要限制這些產業的發展。煙要少搞,酒要少搞,搞了以後稅收是中央的,地方就沒有積極性。營業稅為啥給地方,增值稅基本上大頭還是在中央,目的就是要各地少搞點工業,多發展服務業,所以說這次稅制改革有點產業結構調整的意思。"
1994 年首次征收的消費稅包括 11 個稅目:煙、酒及酒精、化妝品、護膚護發品、貴重首飾及珠寶玉石、鞭炮焰火、汽油、柴油、汽車輪胎、摩托車、小汽車。對當時的國人而言,這些商品基本屬于奢侈品,并不是國家鼓勵消費的範圍。
此後,消費稅的改革也基本在調整稅率、擴大稅基的範圍内進行,反映了這種對特定消費調節的思路。
2006 年,消費稅迎來進行了首次較大幅度的調整。新增高爾夫球及球具、高級手表、遊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實木地板等稅目,同時将汽油、柴油并入成品油稅目,并對高級化妝品單獨列項,取消了護膚護發品的大範圍稅目。
2013 年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 " 調整消費稅征收範圍、環節、稅率,把高耗能、高污染產品及部分高級消費品納入征收範圍 " 的要求,2014 年 6 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審議通過的《深化财稅體制改革總體方案》确定 " 調整征收範圍,優化稅率結構,改進征收環節,增強消費稅調節功能 "。同年取消了汽車輪胎稅目;延續這一思路,2015 年電池、塗料列入消費稅稅目,自此,消費稅稅目穩定在了 15 個。
新一輪的消費稅改革思路于 2019 年顯現。2019 年出台的《實施更大規模減稅降費後調整中央與地方收入劃分改革推進方案》(下稱 " 方案 ")提出,按照健全地方稅體系改革要求,在征管可控的前提下,将部分在生產(進口)環節征收的現行消費稅品目逐步後移至批發或零售環節征收,拓展地方收入來源,引導地方改善消費環境。改革調整的存量部分核定基數,由地方上解中央,增量部分原則上将歸屬地方,确保中央與地方既有财力格局穩定。
《方案》沒有為改革列出具體的時間表,但列出了改革路徑:具體調整品目經充分論證,逐項報批後穩步實施。先對高級手表、貴重首飾和珠寶玉石等條件成熟的品目實施改革,再結合消費稅立法對其他具備條件的品目實施改革試點。
2019 年 12 月,《征求意見稿》公開。其中,第二十條提及 " 國務院可以實施消費稅改革試點,調整消費稅的稅目、稅率和征收環節,試點方案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
同時發布的關于《征求意見稿》的說明中也提到,根據消費稅改革需要,在消費稅法中設定銜接性條款。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健全地方稅體系、中央與地方收入劃分改革的有關要求,後移消費稅部分消費品征收環節等消費稅改革工作一直在推進中。考慮到這些工作在消費稅立法後仍将持續,需要依法授權國務院組織開展相關試點。
按照 2024 年 5 月 6 日公布的《國務院 2024 年度立法工作計劃》,消費稅法草案預備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
7 月 31 日,财政部副部長王東偉在國新辦新聞發布會上表示,在現行規模較大的幾個稅種中,消費稅全部歸屬中央,主要在生產和進口環節征收。下一步,考慮将推進消費稅征收環節後移并穩步下劃地方,統籌考慮中央與地方收入劃分、稅收征管能力等因素,分品目、分步驟穩妥實施,拓展地方收入來源,引導地方改善消費環境。
粵開證券首席經濟學家羅志恒對經濟觀察報表示,稅制改革要配合宏觀形勢的發展,要因時因勢而動。回顧歷次經濟社會改革,成功的改革是漸進式和各方利弊權衡的結果,稅制改革亦不例外。推進消費稅改革不僅僅是稅制改革的事情,還要考慮到:
一是征收環節的變化對征管能力的更高要求。
二是要充分考慮到中央地方财力格局的變化,解決地方财政困難的同時不能造成中央宏觀調控能力下降。
三是消費稅下劃地方可能涉及地方行為的改變,由于消費稅的主要來源稅目是煙酒油車,是否會助長地方政府促進消費者擴大煙酒油消費的行為,這些都要未雨綢缪考慮。
後移和擴圍
消費稅改革的思路是:征收後移、稅基擴圍。
一位稅務人士對經濟觀察報表示,消費稅一般在生產、批發、零售、進口幾個環節征收。從實踐看,目前大部分征收發生在生產環節;少部分稅目的征收發生在生產和批發環節,比如煙草;酒類是在生產到銷售公司之間征收,可以算作生產環節;金銀首飾則是在零售環節征收。
征收環節後移就是指将消費稅主要征收環節從生產環節移至批發、零售環節。
山東大學稅務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李華說,消費稅征收環節後移面臨的第一個問題就是征管能力的消耗。如果後移,煙酒等消費品的征管難度是大幅度增加的;第二個會存在着地區間不平衡問題,若是消費稅劃到地方,會加劇地方财力的不平衡。
2023 年中國稅務年鑑顯示,2022 年消費稅收入來源前十省市分别是:廣東省、上海市、山東省、江蘇省、湖北省、湖南省、四川省、貴州省、遼寧省、陝西省。
而消費稅征收環節後移會導致稅款征收由 " 生產地原則 " 向 " 消費地原則 " 轉變。銀河證券發布的《消費稅改革的戰略深意——三中全會改革前瞻系列》稱,消費稅 " 後移 " 對上海、貴州、雲南、湖北、湖南等煙酒、汽車、石油生產加工大省的納稅額是負貢獻,而對廣東、山東、河南、浙江等人口和消費大省的納稅額為正貢獻。
上述稅務人士認為,消費稅不可能全部後移至零售環節。零售環節有大量核定征收的個體工商戶,從征管力量配置來講,違背了主次原則。
該人士認為不同行業可能采取不同的征收方式。如煙草可能後移至批發到終端銷售商之間的環節征收,由煙草公司實施代扣代繳,因為煙草實行專賣制度;酒的征收環節發生變化的可能性不大;油類征收可能後移至批發環節;車最有可能後移至零售環節,可以在征收車購稅時一并征收。
除去征收後移,消費稅的擴圍也備受關注。以上述《方案》思路,增量屬于分稅範疇,可以增強地方财力。
羅志恒表示,從更長期的方向看,消費稅擴圍有利于綠色發展和促進共同富裕。有必要擴圍到高端服務,如高端會所、酒店等,以及高污染高耗能行業。這些行業征收消費稅對普通消費者影響較小。因此,不能泛化地将消費稅擴圍與拉動消費對立起來,還是回歸到中國消費稅的本質:消費稅是對特定行為和稅目征稅的,不是對所有消費行為。拉動消費,最終還是要靠居民收入水平提高、社保保障水平提高以及產品服務供給質量提高等方面協同發力。
中國社科院财稅研究中心副研究員蔣震此前的一份研究報告顯示,消費稅類目擴圍可以納入高标準、高耗能、高污染產品,比如私人飛機、高級皮草產品、高級箱包、紅木家具、不可降解包裝物等。一些高級生活性服務,高耗能、高污染服務類產品也可以考慮納入消費稅征收範圍,比如高級演出等文化娛樂產品,高級醫療保健服務類產品,高級桑拿洗浴服務,包括賽車、高爾夫在内的高級體育產品等。《決定》也提出 " 實施支持綠色低碳發展的财稅、金融、投資、價格政策和标準體系,完善綠色稅制。"
增強地方财力
1993 年,在中國分稅制改革仍在讨論階段,消費稅征收的思路就曾經被部分煙酒大省反對過。按照當時的改革思路,增量消費稅 100% 收歸中央,對于煙酒大省無疑是 " 虧本 " 的。但 1994 年最終落地的消費稅依然被确定為中央稅。
30 年後,在地方财政收入承壓,中央地方财權、事權重新調整的背景下,消費稅的分稅思路提上議程。無論是 2019 年的《方案》抑或 2024 年的《決定》,均顯露出拓展地方稅源、增加地方自主财力的思路。《方案》提出,改革調整的存量部分核定基數,由地方上解中央,增量部分原則上将歸屬地方,确保中央與地方既有财力格局穩定。
這意味着,在消費稅在劃定基數的前提下,中央維持基數,增量部分稅收将歸屬地方。
但消費稅改革是否會延續 2019 年方案的思路尚不能确定。上述稅務人士認為,消費稅分稅制改革仍存在兩種可能,一個可能是全部共享,其次可能是分稅目共享。在保持整體宏觀稅負穩定的前提下,消費稅改革可能會更傾向于稅收之間的存量改革,在存量中進行結構調整優化。長期看消費稅會擴圍,但是也是根據消費習慣和經濟發展階段逐漸變化,擴大範圍也不可能太廣。而且,當前商品交易環節還征收增值稅,若是大規模擴開,也面臨重復征稅的問題。
中誠信國際研究院院長袁海霞認為,從财力保障及征管效率出發,現階段應延續以共享稅為主的地方稅體系,但應适當提高地方分享比例,以保證地方财力穩定和可持續。推進消費稅征收後移,并穩步下劃地方。目前消費稅約占全國稅收的 9%,僅次于國内增值稅、所得稅,後移征收環節将進一步擴大稅基,發揮其籌集财政收入的功能,穩步下劃地方有助于拓展地方收入來源,促進地方經濟發展。
轄區内有石油化工產業的某縣财政局局長對經濟觀察報表示,消費稅若是變為共享稅,對轄區内有 " 煙酒油車 " 產業的地方财政,增量作用明顯。
銀河證券發布的上述報告測算,假設消費稅改革中全部稅種征收環節後移,并按 50% 比例下劃地方,将分别增加東、中、西、東北地區省份稅收收入 3308 億元、1560 億元、1593 億元、500 億元。東部地區獲得稅收轉移絕對值較大主要是其消費量占比較大,東部 10 省煙酒消費支出占全國比重的 49.4%,成品油消費占比 42.8%,汽車消費占比 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