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财經經驗:新《學位法》來了,授予學位不再“唯論文”,歡迎閱讀。
4 月 26 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法》(以下簡稱《學位法》)出台,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這是自 1981 年 1 月 1 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實施以來,我國學位法律制度的首次全面修訂。
2019 年,全國大學生學位論文進入 " 大查重 " 時代。六年來,全國高校對論文要求越來越嚴,查重、評審、答辯、回查、抽檢 …… 流程越來越多、要求越來越細。
如今,新《學位法》出台,其中新增的 " 不授予學位和撤銷學位 " 條款,讓有些學生擔心:" 拿學位又難了?"
大學生們獲得學位,真的會更難嗎?
大學的 " 層層加碼 "
其實,大學生們如何才能取得學位,國家有統一的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标準》等法律法規,不同階段的大學生要想取得學位,都得滿足相應的要求。
比如:無論是本科,還是碩博,都要在規定時間内學完課程,成績合格或修滿學分;按照國家體測标準,成績達不到 50 分者,按結業或肄業處理。而要申請碩士、博士學位,還需要通過課程考試和論文答辯。
修學分、上必修課、考體測、完成學位論文、畢業設計,并通過審查、答辯 …… 為了順利畢業、拿到學位,學生們要做的已不少。而且,在統一的标準之上,有些學校還提出了五花八門的附加要求。不少學生發現,各高校都會在授予學位細則上 " 層層加碼 "。
比如,個别高校長跑成績及格線比國家标準高,又如,遊泳本不在《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标準》規定的體測項目中,不少高校卻在畢業要求中增設了這一考核項目。
同時,部分高校還把各種特色課設為 " 必修 " 課程,包括太極拳、滑冰甚至種菜。
此外還有很多教育部沒有,但各高校自己提出的學位授予标準規定,大家比較熟悉的有,獲得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計算機二級考試等合格證書。如果是研究生,還必須在學術期刊發表幾篇論文 ......
大學能給學位 " 加碼 " 嗎?
曾經,這個問題一度引起争議。
比如,針對部分高校 " 不過英語四六級,不給學位證 ",時不時就出現 " 學生告學校 " 的案例。對此,教育部多次重申,從未要求将大學英語四級考試成績與學位挂鉤。
此後,眾多高校對此做了 " 合法化 " 處理,對學位授予,不再要求通過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而用校内英語水平測試,或納入學生培養方案來替代。
而新出台的《學位法》則賦予了學位授予部門更多的自主權。
曾參與《學位法》草案修訂、教育部與中南大學共建教育立法研究基地首席專家徐靖教授指出,《學位法》對學士、碩士和博士的學位獲取,作出了明文規定;同時也賦權給高校、科研部門等學位授予部門,結合自身學術評價标準,制定學位授予具體标準。
當然,高校的學位授予标準也不能胡亂 " 加碼 "。
徐靖介紹,《學位法》明确規定,制定各學科、專業的學位授予具體标準,要堅持科學的評價導向、充分聽多方意見并公示。這意味着,高校自設的學位授予标準,不能增加違反法律明文規定、違背科學評價導向的條件。
比如,類似 " 獲得學位必須在學術期刊發表論文 " 的條件,就違背了學術評價要 " 破除唯論文論 " 的導向。
總的來說,對于種種授予學位要求,只要 " 沒有突破法律的強制性規定,就應當得到尊重 "。
授予學位不再 " 唯論文 "
說到底,高等教育的目的,還是培養人才。
如今,新法的出台,正是給了不同類型的人才,以不同的考核方式。徐靖介紹,新《學位法》對碩士、博士學位授予的規定,比以往更多元。
過去,《學位條例》要求,研究生要獲得學位,除了完成課程考核、修滿學分,還要通過 " 課程考試和論文答辯 ";如今,《學位法》增加了兩條要求:" 完成學術研究訓練或者專業實踐訓練 "、通過 " 規定的實踐成果答辯 ",從法律的角度規定了學術學位和專業學位兩種類型,強調分類發展、分類培養。
這種法律層面的導向,自然會影響高校、科研部門,陸續調整原有的培養體系、學位授予标準,破除 " 唯論文 " 論。針對專碩、專博,不強求學術理論功底,而側重專業實踐能力,不一定非要寫論文、發論文。
同時,學生的學位授予程式會更規範。
徐靖指出,此前學生在學位論文同行評議,或其他學術成果評價中,對結論有異議時,是無從尋求救濟的。
如今,《學位法》确立了學術復核、學位復核制度,對學生權益有明确的法律保障。學生如果對不受理學位申請、不授予其學位或者撤銷其學位等行為不服,可以通過復核解決。
比如,同樣是學位論文在同行評議階段被 " 斃 ",如今的學生,可以在《學位法》支持下,向學位授予部門(一般是學校)申請學術復核,學校受理後要在三十日内組織復核。此外,如果學位授予部門被發現 " 不能确保所授學位質量 ",那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和省級學位委員會也可以撤銷相應學位授予資格。
當然,法律的生命在于執行,《學位法》對學位授予的資格審核、審批主體和程式、授予條件和程式,都給出了比以往更細化、更明确的規定。這些規定最終會如何落實到各個高校、科研機構的 " 學位授予細則 ",并影響到每一位學生,還有待時間來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