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财經經驗:為什麼IBM的市值只有微軟的十六分之一?,歡迎閱讀。
本文來自微信公眾号:互聯網怪盜團,作者:怪盜團團長裴培,題圖來自:AI 生成
文章摘要
IBM 市值低于微軟因錯失雲計算、AI 和消費端機遇。
•IBM 錯過雲計算轉型,微軟 Azure 成功崛起
•IBM 未及時追上 AI 技術浪潮,微軟 OpenAI 合作大獲成功
•IBM 缺乏消費端業務,微軟在多領網域堅持投入獲回報
我平時的一個主要學習方式(以及愛好)是讀财報。上市公司每個季度的财報披露,包括公告、新聞稿和分析師電話會議紀要,向我們提供了大量的财務信息和業務信息,是一個不容忽視的知識寶庫。最近兩年,因為港股和中概股實在沒法看,我的大部分時間花在讀美股科技股财報上——包括微軟、蘋果、英偉達等市值最大的公司,也包括 IBM 這樣在某些垂類具備巨大影響力的公司。
在我讀中學的時候(也就是第一次納斯達克泡沫破裂前後),IBM 是與微軟并列的科技巨頭之一,雖然其市值已經低于後者,但仍處于一個重量級。此後二十年,IBM 經過了多次業務重組,确立了以企業級軟體為核心的商業模式,同時也退出了 " 科技巨頭 " 的行列,與微軟等一線科技公司的差距越拉越大。此時此刻(2024 年 9 月 11 日):
IBM 的市值只有微軟的 1/16,更準确的說是 6.14%;
上個季度 IBM 的營業收入只有微軟的 1/4,淨利潤只有微軟的 1/12;Non-GAAP 淨利潤也只有微軟的 1/10;
在規模遠遠小于微軟的情況下,上個季度 IBM 的營業收入同比增速僅有 2%,而微軟為 15%;IBM 的淨利潤增速倒是略快于微軟(14% vs 10%)。
有必要指出,上述對比不完全公平,因為 2021 年 IBM 剛剛完成了對 IT 基礎設施運維業務的拆分,後者變成了一家名為 Kyndryl(勤達睿)的獨立上市公司。然而,就算把 Kyndryl 加進來,IBM 的營業收入也僅能達到微軟的 30%。何況 Kyndryl 被拆分的原因就是其利潤過于微薄,不太受資本市場歡迎,目前其市值僅有約 50 億美元(相當于 1/600 個微軟)。
在這個生成式 AI 驅動的時代,微軟的戰略地位遠比 IBM 更好:前者是 OpenAI 最大的外部投資者,旗下的 Azure 雲是 AI 訓練最常用的雲,而且已經在 Office, Teams, Bing 等軟體和服務當中全面融入了 GPT;後者則淪為一個不太重要的角色,以 IBM Watson 為代表的昔日榮光早已褪色,現在的 IBM 只能勉強排進 AI 技術的第二集團。在可見的未來,微軟和 IBM 的差距繼續拉大的可能性,顯然遠遠高于拉近的可能性。
那麼問題來了:IBM 是怎麼淪落到這個地步的?要知道,整整十二年前,也就是 2012 年 9 月 11 日,微軟和 IBM 的差距還幾乎可以忽略不計:
在那一天,IBM 的市值為 2334 億美元,微軟的市值為 2568 億美元,兩者完全就是一個量級的公司。
在那個季度(即 2012 年 7~9 月),IBM 的營業收入為 247 億美元,微軟為 160 億美元;IBM 的淨利潤為 38 億美元,微軟為 45 億美元;兩者仍然是一個量級的公司。
此後十二年當中,微軟的市值增長了近 12 倍,而 IBM 的市值(已經考慮到拆分因素)原地踏步;兩者市值被拉開的差距,幾乎與淨利潤被拉開的差距相同,說明這一變化是基本面驅動的,而非市場一時頭腦發熱。
耐人尋味的是,這十二年當中,兩家公司的管理層都是相對穩定的:從 2012 年至 2020 年,IBM 由羅睿蘭(Ginni Rometty)擔任 CEO,直至 2021 年由阿溫德 · 克裡希納(Arvind Krishna)取而代之;而從 2014 年至今,微軟一直由薩特亞 · 納德拉(Satya Nadella)擔任 CEO。所以這個問題很大程度上可以簡化為:羅睿蘭主政期間的 IBM,與納德拉主政期間的微軟相比,犯下了什麼錯誤?或者說,未能做出什麼正确的事情?
原因肯定很多。我既沒有擔任過跨國公司 CEO,也沒有從事過技術工作,所以只能從旁觀者的視角,大致說一下自己的看法。從事後諸葛亮的角度看,IBM 至少在以下三個重大方向上犯了錯誤,其重要程度依次遞減:
沒有即時下注雲計算尤其是公有雲業務,從而未能适應 IT 服務 " 雲端化 " 的趨勢;
沒有追上 AI 技術向深度學習轉變的浪潮,從而使自己過去幾十年的 AI 技術積累迅速過時;
沒有押注于任何消費端(To C)業務,從而失去了更多可能性(雖然押注了也未必有用)。
先說第一條。過去二十年,全球 IT 服務最重要的趨勢就是雲計算:從以前的企業自建 IT 系統,逐漸轉變為對外采購公有雲平台的服務,由此實現 IT 基礎設施乃至軟體服務的全面 " 雲端化 "(也就是 " 外包化 ")。
第一個吃螃蟹的是亞馬遜,AWS 已經成長為其最賺錢的業務(遠比主營的電商業務更賺錢);其次就是微軟。早在接任微軟 CEO 之前,納德拉就是微軟向雲計算轉型的重要人物,一手促進了微軟數據庫、Windows 伺服器和開發工具業務與 Azure 雲平台的融合。在接任 CEO 之後,納德拉堅決地、毫不猶豫地對 Azure 加大投入,終于使得後者成為了微軟的收入增長引擎以及最大的單一收入部門。
事實上,從技術和產品的視角看,雲計算與微軟原有業務的相關性有限:微軟在傳統 PC 和伺服器軟體上的優勢,并不能直接轉化為雲計算服務上的優勢,前者的 " 雲端化 " 是一個漫長而痛苦的過程。所謂 " 微軟傳統業務與雲計算業務的協同性 ",主要是指銷售端的協同性——微軟的銷售體系(包括直銷人員和經銷商)覆蓋了大批企業,可以向這些企業推薦 Azure 雲服務;微軟的老客戶采購 Azure 也可以拿到一定的折扣。這種基于銷售端的 " 優勢 ",IBM 同樣具備,甚至 Oracle 也具備,只是其銷售覆蓋面有所不同而已。
簡而言之:微軟在舊時代的技術積累,并不能保證它的 Azure 在新時代能追上如日中天的亞馬遜 AWS。AWS 的前身早在 2002 年就成立了,2006 年就開始對外全面提供服務;Azure 的前身則在 2008 年才成立,2010 年才開始對外提供服務。
對于技術進步日新月異的雲計算行業來說,4~6 年的差距是非常巨大的,必須加倍努力才有可能扳回來。納德拉執掌微軟雲業務之時,其實已經是向雲計算全面轉型的最後時間視窗了;如果再晚兩年,Azure 恐怕就要落後于更後起的谷歌雲了!納德拉的 "all-in Azure" 決策的戰略意義之大,怎麼估計都不過分!
而 IBM 在雲計算領網域的落後,幾乎完全可以歸結為 " 動手太晚 "。2010 年,IBM 才開始探索雲計算業務;2013 年,才通過收購 SoftLayer,建立了一個真正意義上的雲服務部門。
然而,直到 2017 年,IBM 才确立了以 " 混合雲 "(Hybrid Cloud, 可以視為公有雲和私有雲的結合體)為主的雲服務戰略,并且在 2018 年通過收購 Red Hat 強化了這個戰略。彼時彼刻,亞馬遜 AWS、微軟 Azure、谷歌 GCP 三強鼎立的形勢已經形成,留給 IBM 的市場空間已經非常狹小,主要局限于那些偏好混合雲的大型企業客戶。
搞笑的是,按照 IBM 官方的說法,羅睿蘭擔任 CEO 期間最大的功績是 " 确立了 IBM 的混合雲戰略 " ——這話當然不錯,只可惜這個戰略本應在 2012~2013 年就确立,而不是等到 2017~2018 年!" 遲到的正義為非正義 ",同理,遲到的正确決策只能淪為平庸的決策。況且混合雲并非什麼 IBM 獨家技術,亞馬遜、微軟、谷歌乃至 Oracle 都可以做;哪怕退回這個狹窄的垂類市場,IBM 的地位仍然不夠穩固。
繼續說第二條。IBM 曾經在 AI 技術領網域維持了長達五十年的領先地位,70 後至 80 後的朋友應該都對 1996 年 " 深藍 " 擊敗卡斯帕羅夫之戰記憶猶新;美國人可能還對 IBM Watson 于 2011 年在《危機邊緣》(Jeopardy!)知識競賽當中擊敗人類選手留下了深刻印象。羅睿蘭擔任 CEO 期間的一個重要戰略,就是通過 Watson 解決方案,把 IBM 的 AI 技術進行商業變現,其首選對象是醫療行業。
事實證明,歐美醫療行業過于復雜,涉及的監管和倫理問題太多,至少在當時并不十分适合由 AI 去改造,所以 Watson 的商業表現高開低走。
但是更重要的是,2012~2013 年(也就是 Watson 開始大規模商用的時間節點)發生了一場 AI 技術革命:基于神經網絡的深度學習技術不僅取代了傳統的知識圖譜(符号主義),也取代了統計學習等傳統機器學習技術,成為最高效、應用範圍最廣泛的 AI 基礎技術。此後短短十年間,深度學習徹底改造了互聯網内容分發和廣告推送體系,開啟了自動駕駛和大語言模型(LLM)等新興產業,在學術界也成為了絕對的主流。
作為老牌 AI 技術霸主,IBM 未能跟上時代;至于原因究竟是管理層決策失誤、投入資源不夠還是執行效率低下,已經不重要了。重要的是,當谷歌以一年 10 家的速度收購基于深度學習的 AI 創業公司、以天價延攬包括伊利亞 · 蘇茨克維(Ilya Sutskever)、吳恩達在内的頂尖 AI 科學家時,IBM 的動作幾乎可以忽略不計。
結果就是,在短短 2~3 年之内,谷歌奪走了 AI 技術霸主的地位,并且迅速将 AI 應用于搜索引擎、翻譯等服務上,從而讓 " 技術 - 應用 - 商業化 " 的飛輪轉動了起來。可憐的 IBM 則直到 2021 年才承認 Watson 的失敗,當時它的 AI 基礎研發實力不但早已被谷歌甩出了好幾個身位,而且已經落後于亞馬遜、Meta。
嚴格地說,微軟在這一局裡也是後來者,深度學習技術從來不是它的強項。但是微軟做出了一個相當正确的決定,就是在 2019 年投資 OpenAI,并且将後者的服務融入 Azure 雲平台。ChatGPT 橫空出世之後,所有人都不得不承認,這是微軟歷史上最重要、最成功的一次戰略投資。
與 GPT 的深度合作不僅拉動了微軟 Office, Teams 等軟體服務的銷量,更重要的是确立了 Azure 的 "AI 服務第一雲平台 " 的地位——從 2023 年開始,AI 需求每個季度都能至少把 Azure 的收入增速拉高 5 個百分點。現在輪到亞馬遜感受到危機、急忙尋找各種應對手段了!
當然,微軟并沒有把希望全部寄托在對外投資上,它對于生成式 AI 的内部研發一直在進行中。例如,它曾與英偉達共同開發了萬億參數規模的 Megatron 大模型,而且至今仍在開發和迭代大模型。最近五年,由于 Azure 逐漸釋放出巨大的盈利能力和現金流,微軟得以向生成式 AI 等基礎研發方向分配更豐厚的資源,實現成熟業務對新興業務的 " 供養 ";而 IBM 或 Oracle 則沒有這麼多資源可供揮霍。成功能夠帶來成功,就像錢能生錢,關鍵在于資源分配的方法得當。
最後說第三條。自從 2005 年向聯想出售 PC 業務之後,IBM 幾乎就沒有像樣的消費端業務了。此後近二十年時間裡,IBM 對消費端業務沒有展現過任何興趣,不管是消費互聯網、消費硬體還是内容服務。公允地說,這不能算一個真正的 " 錯誤 ",因為 IBM 确實不具備消費端業務的基因,就算過去十多年裡它押注了什麼消費業務,我們也很難預測它取得多大的戰果。
問題在于,同一時期的微軟也不具備太多的消費端業務基因,但它還是屢敗屢戰、愈戰愈勇,頑強地堅持了下來。對遊戲業務的投入,貫穿了比爾 · 蓋茨、史蒂夫 · 巴爾默和薩特亞 · 納德拉三位 CEO 的任期;對智能硬體的投入,雖然在智能手機領網域輸的一塌糊塗,但是在平板電腦取得了一定的戰果,維持了微軟的戰略性存在;對消費互聯網的投入,主要是 Bing 搜索引擎和 LinkedIn,總體看來是成功的,尤其是在與生成式 AI 融合之後,其戰略價值正在上升。
附帶說一句,Bing 的啟動和 LinkedIn 的收購,都發生于納德拉的 CEO 任期内。
我們不難發現,巴爾默擔任 CEO 期間,微軟确實不擅長消費端業務,朝令夕改、毫無頭緒,收購過來的優質業務往往也灰頭土臉收場。可是在納德拉接手之後,微軟的消費端業務更成熟了,其表現至少可以稱之為中規中矩。
從财務角度看,時至今日,微軟的全部消費端業務均實現了盈虧平衡,就連歷史上的燒錢大戶遊戲業務也是如此(這得益于對 Xbox 硬體平台定位的轉變)。從資本市場的角度看,它們不再是拖後腿的業務,對微軟市值的正面貢獻越來越明顯了。
納德拉對于消費端業務的态度,集中體現在 2022 年初他對收購動視暴雪決策的解釋當中:對于遊戲這樣一個擁有超過 30 億用戶的大型消費業務,微軟不能缺席。同理可以推斷出,在納德拉看來,微軟若想保持科技巨頭的地位,就不能龜縮在企業級業務的 " 舒适圈 " 裡,必須打出去。
這一方面是為了建立與消費者的直接聯系、培養用戶心智,另一方面是為了形成業務協同效應——例如 AI 與 Bing 的協同效應,以及 Azure 與雲遊戲的協同效應。反觀 IBM,過去二十年的歷任 CEO,沒有一個做出過類似的判斷;他們無一例外地認為,IBM 可以通過僅僅做企業級業務,甚至僅僅做利潤豐厚的大企業業務,就維持科技巨頭的地位。歷史證明他們錯了。
不過,既然 IBM 已經在雲計算、AI 兩個戰略方向上犯下了更不可饒恕的錯誤,對消費端業務毫無押注的錯誤就沒那麼重要了,甚至可以忽略不計。諷刺的是,IBM 歷史上最高光的時刻,恰恰是它在消費端最強大的時刻——從 1980 年代直至 1990 年代初,IBM PC 引領了第一波信息技術革命走進千家萬戶,直到康柏、惠普、戴爾等生機勃勃的新廠商後來居上。
在消費端電腦市場,蘋果曾經是 IBM 的手下敗将,可是在短短十幾年内它就重新站了起來,成為了一家完全立足于消費端市場的科技巨頭。世事萬變,但是事在人為," 基因 " 也好、" 歷史積累 " 也好,歸根結底是依靠人去執行的。
因此,我們更能理解,在美式上市公司中,CEO 為什麼總能拿到極端豐厚的薪酬了:根據彭博新聞的統計,2022 年美國上市公司 CEO 的平均薪酬是員工平均水平的 400 倍!像埃隆 · 馬斯克這樣的明星 CEO,每年能夠拿走價值幾十億美元的薪酬包。納德拉 2023 年的薪酬包為 4850 萬美元;而在他就任 CEO 之前的 2013 年,作為微軟高級副總裁、雲計算業務的負責人,他的薪酬包僅為 760 萬美元。哪怕考慮到最近十年的通貨膨脹因素,差距也是十分巨大的!
這種情況合理嗎?考慮到 CEO 至關重要的地位,顯然是合理的。在納德拉擔任微軟 CEO 的十年之内,微軟的股價上漲了 10 倍;而在此前巴爾默的任期内則基本是零增長。
如果羅睿蘭在擔任 IBM CEO 期間能夠在雲計算和 AI 兩大戰略性問題上面至少做出一個正确決策,并執行下去,那麼 IBM 現在可能還屹立于科技巨頭之林,其市值可能是萬億美元而不是 1850 億美元。美式公司治理結構賦予了 CEO 幾乎無限的業務決策權,所以 CEO 應該為一切錯誤承擔責任,也應該為一切成就獲得獎勵。所謂 " 權力與義務的統一 ",就是這樣的。
由此可以進一步推斷出:在采用美式公司治理結構的中國公司,主要是互聯網中概公司當中,CEO 的權力和責任就更大了。他們不但享有美式公司所賦予的制度性權力,還擁有中式人情社會所特有的非制度性權力,從而可以更高效、更徹底地将自身意志貫徹下去。當他們做出正确或錯誤的選擇時,對公司的影響就更大了。所以說,互聯網大廠的成敗至少有一半可以歸結為一号位的問題,這個說法或許有些偏激,但還是有道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