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社會經驗:兇手披露贓款具體位置求諒解,羅大美家屬回應稱贓款在緬甸不屬實,歡迎閱讀。
2 月 27 日," 網紅羅大美遇害案 " 持續引發關注。該案将于 2 月 28 日一審開庭。2 月 27 日上午,揚子晚報 / 紫牛新聞記者來到事發地河南南陽,見到了 " 羅大美 " 的家屬們。
" 羅大美 " 母親表示,2024 年 9 月,該案召開庭前會議,她了解到餘某某曾因搶劫罪兩次入獄,分别獲刑 13 年、4 年。她在會議上向法院申請公開審理案件,但被告人餘某某并不同意,稱公開審理會影響對他們的判決。" 餘某某在庭前會議上想請求家屬出具諒解書,稱他所搶來的錢财和自己的财物有一部分存放在緬甸,想用來補償我們。"
2 月 26 日晚," 羅大美 " 妹妹小尚告訴揚子晚報 / 紫牛新聞記者,對于餘某某在庭前會議上聲稱自己在緬甸留下财產,後據相關部門核查,這部分情況不屬實。" 而且當時他們全程沒跟我們有過眼神交流,也沒有表現出道歉和忏悔,餘某某則是表現出很強的求生欲,一直還在為他的罪行狡辯。我們堅決不會諒解。"
(圖片、視頻來源:記者拍攝)
視頻剪輯 慶苗苗
揚子晚報 / 紫牛新聞記者 徐韶達 河南南陽報道
校對 徐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