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社會經驗:江西印發通知:幹預生态環境執法,領導幹部将被“留痕”,歡迎閱讀。
江西省生态環境廳黨組近日正式印發《領導幹部違規幹預生态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說情打招呼登記報告制度》,對領導幹部幹擾生态環境執法勇于說不,對幹預和打招呼過程如實記錄,做到全程留痕,有據可查。
" 此項制度對全省深入推進生态環境執法領網域作風專項整治,切實加強生态環境執法隊伍建設,防止領導幹部違規幹預生态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說情打招呼,确保生态環境執法部門依法依規嚴格執法具有重要意義。" 江西省生态環境廳生态環境執法局工作人員表示。
江西這項制度所稱的領導幹部,是指在各級黨的機關、人大常委會機關、行政機關、政協機關、司法機關以及各國有企事業部門、人民團體及其内部機構中具有國家工作人員身份的領導幹部。
領導幹部以口頭、電話、書面等方式直接或間接對生态環境執法部門開展的行政執法工作施加影響或壓力,有四種行為之一的,屬于違規幹預執法、說情打招呼:在生态環境違法犯罪問題線索核查、現場檢查、立案、調查、處理、執行等環節為當事人請托說情、要求關照的;授意、縱容身邊工作人員或者親屬為案件當事人請托說情的;為了地方利益或者部門利益,以聽取匯報、開協調會、發檔案等形式,超越職權對案件處理提出傾向性意見或者具體要求的;其他違規幹預執法、妨礙公正執法的行為。
江西将對執法人員不記錄或者不如實記錄領導幹部違規幹預執法、說情打招呼的,視情予以批評教育、責令檢查、誡勉談話、通報批評,或會同紀檢監察機關追究相關責任;對其上級領導授意不記錄或者不如實記錄的,依紀依法追究該領導責任。
江西還将對經核實存在違規幹預執法、說情打招呼行為的領導幹部,屬于生态環境系統内的,按照幹部管理權限追究責任;屬于上級管理的或者系統外的,按幹部管轄通報、移送有關情況,由相關部門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