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社會經驗:成都一污水井事故致3死2傷,調查報告公布:存在盲目施救,歡迎閱讀。
3 月 21 日,四川省成都市應急管理局發布《成都錦江 "8 · 3" 較大中毒和窒息事故調查報告》。
2024 年 8 月 3 日 0 時 30 分許,成都市錦江區錦官驿街道大慈寺社區一商業綜合體負五樓 19# 污水集水井發生一起較大中毒和窒息事故,造成 3 人死亡,2 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 497 萬餘元。
《報告》指出,經調查認定,該起事故是一起因生產經營部門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教育培訓、作業現場管理、作業過程中有毒有害氣體風險辨識和評估不到位,操作不規範,盲目施救,有關部門和屬地黨委政府職責落實不到位,導致的較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報告》披露,經調查認定,事故的直接原因為作業人員在未采取任何防護措施的情況下進入有限空間内作業,作業擾動致使溶解在污水及淤泥中的硫化氫等有毒有害氣體逸出,在有限空間内積聚并超過了職業接觸上限,作業人員吸入後發生昏厥,造成中毒和窒息事故發生,加之盲目施救,進一步導致事故傷亡擴大。
《報告》指出,2024 年 8 月以來成都市持續高溫,日均氣溫超過 30 攝氏度,厭氧菌活性增強,在厭氧的環境下分解硫化物產生大量的硫化氫,溶解在污水及淤泥中。作業前,作業人員用四合一氣體檢測報警儀并未檢出有毒有害氣體,而在救援過程中多名救援人員均發現現場遺留的檢測報警儀發出持續的報警聲,表明硫化氫等有毒有害氣體在被作業擾動的情況下逸出。加之,現場未進行通風,逸出的有毒有害氣體在有限空間内積聚,并超出了職業接觸上限,作業及救援人員吸入了有毒有害氣體導致中毒和窒息。
此外,對于在事故調查過程中發現的有關部門和公職人員履職方面存在的問題,建議移送追責問責審查調查組依規依紀依法開展追責問責審查調查工作。
【來源:成都市應急管理局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