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社會經驗:凌晨,妻子一個電話把丈夫舉報了,歡迎閱讀。
"110,
有人喝了酒開車跑出去了,
能報案嗎 ……"
5 月 17 日凌晨 1 時許,
寧波市公安局奉化分局 110 指揮中心
接到了一個不太尋常的舉報電話。
電話那頭,
一位女子稱,自己的老公酒駕了。
接到指令,
奉化公安分局交警大隊大橋中隊民警王魯元
一邊聯系舉報人确認情況,
一邊迅速趕往其家中。
等民警到達現場,
只見一男子悠閒地躺在床上抽着煙。
民警對該男子進行了酒精測試,
發現他已經達到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标準。
随後,
民警調看道路監控視頻,
發現該男子之前确實有過駕車行為。
詢問得知,
原來,該男子 16 日晚在吃夜宵時,
喝了 3 瓶啤酒,酒足飯飽後,
便自行駕車回了家。
到家後,夫妻倆因瑣事發生了争吵,
該男子又再次駕車出門買煙。
經調查,
該男子于 2018 年也曾因酒駕被處理過。
" 酒後駕車太危險了,很擔心他,
希望你們給他一個教訓。"
女子說道。
目前,
該男子因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
被警方依法處以行政拘留 5 天的處罰。
依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條第二款規定,
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
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
處十日以下拘留,
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警方提醒廣大駕駛人,
為了您和他人的幸福團圓,
請牢記并遵守 " 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 ",
親朋好友要主動勸阻酒後駕車行為,
切勿心存僥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