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社會經驗:餘華英死後留有30萬元債權,楊妞花律師:将申請強制執行民事賠償,歡迎閱讀。
2 月 28 日,拐賣 17 名兒童的人販餘華英被執行死刑。記者注意到,據此前的二審判決,餘華英除被判死刑外,其個人财產被全部沒收,需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楊妞花、張某、侯某某、魏某某、劉某某、申某某經濟損失各 3 萬元,合計 18 萬元。
餘華英死了,這錢還能賠嗎?3 月 2 日,楊妞花的代理律師河北十律師事務所副主任王文廣告訴記者,此前開庭時,他得知餘華英對外有一筆 30 萬的債權。他已接到貴陽市中院通知,将提交民事賠償的強制執行申請書。" 這部分錢我覺得還是有希望執行到位的,無論錢多少,對這個社會也是一點補償。"
王文廣律師還告訴記者,該案經多次開庭審理和宣判,法律層面沒有遇到障礙," 這個案子讓社會關注到尋親被拐家庭,也讓尋親被拐家庭看到了希望,也讓我們看到法律的正義,壞人必将受到嚴懲。"
3 月 1 日,楊妞花與姐姐楊桑英一起回到了貴陽。2 日,楊妞花告訴記者,餘華英被執行死刑傳來時她正在直播,雖然心裡早有預料,但還是很震驚,當時也沒有控制住情緒就下播了。她們準備 3 日回到貴州畢節織金縣的老家,用餘華英被執行死刑的消息告慰離世的父母。